黄山点线面齐推进 实施全域平安创建
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域平安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全域平安创建工作,围绕“发案少、秩序好、服务优、群众满意”目标,提升平安黄山建设水平,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平安建设氛围,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按照黄山市全域平安创建的路线图,开展以创建“平安单位”为载体的“点上”平安创建,由市委平安办组织市直党政机关(含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市平安单位创建;
由区县平安办、黄山风景区平安办、黄山经济开发区平安办,组织辖区内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县区平安单位创建,3年内平安创建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开展以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景区、平安商超、平安市场、平安交通、平安企业(园区)、平安河道、平安金融网点等行业平安创建为载体的“线上”平安创建,行业平安创建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3年内平安创建达标面达到90%以上;
开展以平安县(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等基层平安创建为载体的“面上”平安创建,由各区县、乡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照《安徽省建设平安市、县(市、区)考核办法(试行)》《安徽省建设平安市、县(市、区)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黄山市建设平安乡镇(街道)考核办法(试行)》《黄山市平安乡镇(街道)动态管理办法》组织实施,3年内平安创建达标面平安家庭力争达到90%以上,其余达到95%以上。
黄山市对全域平安创建工作建立了科学、严格的考核认定指标体系,实行年度考核认定,并进行动态管理。平安创建工作的工作成效,纳入年度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与区县平安建设考核、市直单位平安建设考核相挂钩,未获得平安创建荣誉的单位或被取消平安创建荣誉的单位,年度平安建设考核不得评为先进等次。
按照平安建设(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将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同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发挥目标考核的激励作用。对重视程度不高、落实不力导致平安建设问题突出、案事件多发的地方和单位按有关规定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黄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陆群说,开展全域平安创建工作,旨在进一步激发全民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加固底板、补足短板、拉长长板,不断提高创建质量和创建标准,积小平安为大平安,确保政治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网络更安靖,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为建设现代化新黄山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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