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玉林被决定逮捕!
12月19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骆玉林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长期在青海工作
曾任巡视组组长
公开资料显示,骆玉林,男,1958年8月生,汉族,河南新野人,研究生学历,1976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骆玉林曾长期在青海省工作,曾任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青海省财政厅副厅长,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省委企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等职。
2004年他任青海省副省长,2005年兼任西宁市市长,2008年任青海省副省长、省国资委主任,2010年任青海省委常委、副省长等职,2013年任青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等职。
2015年,骆玉林离开青海,进京出任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
公开信息显示,2018年至2022年期间,骆玉林多次以国资委党委巡视组组长的身份露面,主持巡视过保利集团、中国黄金集团、中国信科集团、中国广核集团、中国电建集团等央企。
2023年5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国务院国资委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大搞权色、钱色交易
做两面人
2023年11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骆玉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骆玉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私欲膨胀,唯利是图,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向多名私营企业主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大搞权色、钱色交易;生活腐化堕落,家风不正,治家不严,对家人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公器私用,以权谋私,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骆玉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骆玉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微信公众号
编辑:杨思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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