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唯一入选!
为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打造良好消费环境,充分激发消费活力,中国消费者协会自2023年12月启动了“2023消费维权年度人物事迹“宣传选树活动,由各省区市消协组织先行遴选出本地区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积极作为、贡献突出、广受社会肯定和赞誉的各界人士。
3月15日,经中消协综合考量,最终确定 “2023消费维权年度人物事迹”10人和“2023消费维权年度人物事迹提名”20人。其中,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蔡太传成功入选。
勤奋敬业,尽心履职履责。在民一庭工作期间,主审各类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案件123件,审结121件,无一错案,无一发回、改判。在诉讼过程中,耐心倾听各方意见,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客观释法析理,力求公正高效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及时获得有效司法保护。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特点,将调解工作摆在审判工作的突出位置,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尽量创造条件进行调解,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勤于研究,推动制度完善。注重总结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审判工作经验,深入思考研究消费公益诉讼案件审理中的具体问题,致力推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完善。在审理市检察院诉被告天长市某美容馆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件过程中,发现部分文身服务提供者未取得卫生许可、使用来源不明的颜料从事文身服务,为未成年人文身暴力图案、文字,传递封建迷信、江湖义气等有害思想,结合案情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整改意见、发送司法建议,敦促文身服务提供者在醒目位置张贴 “未成年人禁止文身”标识,均被相关行政主管机关采纳,实现了标本兼治的良好效果。
勤于学习,积极关注新动态。不断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入研究消费领域民事诉讼有关主体资格、诉讼请求确定、赔偿适用标准等问题,认真梳理消费类公益诉讼法理原则,形成清晰而明确的审判思路。在审理安徽省消保委诉袁某某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中,针对经营者直系亲属身患重疾、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情况,开展法治教育、责令经营者在省级新闻媒体向公众赔礼道歉的同时,参与提出创新性法律理念,避免当事人因案返贫,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起到良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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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费者报、“安徽高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王子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