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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港分子黃之鋒等人認罪,即時還押至12月2日判刑!

香港城事 2021-07-03

早安、午安、晚安! 

終於!惡有惡報!這幾位亂港頭目分子,終於罪有應得!

繼上次肥佬黎之後,慶祝香檳再次開啟。亂港大漢奸黎智英終於被抓!大家一起祝福他!

看到這圖片相信大家絕不會陌生,三名被告依次是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副秘書長周庭,三人涉嫌去年6.21包圍警察總部,被控煽動未經批准集結等罪。

11月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

黃之鋒承認煽惑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共2罪;

林朗彥也承認煽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周庭則早前已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共2罪。

裁判官在宣判時表明不會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直接押後至12月2日判刑,期間3人均須還柙。

案情指,2019年6月21日早上,有示威者於立法會綜合大樓外聚集。

及至近11時,有示威者到夏愨道堵路,3名涉案被告與約400名示威者於夏愨道聚集,黃及林用擴音器呼籲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其後3名被告與示威者步行前往警總,沿途黃及林高叫口號。

示威者到達警總西翼車輛出入口處時,黃再次呼籲包圍警總,又指出警總有兩個出入口,呼籲示威者分工合作。

及至11時27分,黃及周到達軍器廠街,黃其後站於較高位置,要求示威者向警方表達不滿,並呼籲現場示威者叫更多人前來,黃及後又拒絕判談專家,並要求警務處長回應及打開警總出入口。

案件23日開審,但在開審前,黃之鋒和林朗彥則否認控罪,周庭則早前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

明明證據確鑿,罪責難逃,還是死鴨子嘴硬。

以及這辯方律師,希望警方都可以留意Ta的未來動向了。

黃之峰於去年8月30日被捕,警方檢取黃的手機,發現黃曾於6月20日向他人發tg訊息,提及6月21日包圍警總的事宜。 

辯方求情時,指黃參與了多年社會活動,曾擔任香港眾志秘書長一職,於2012年反國民教育事件中開始政治生涯,並呈堂黃的母親、牧師及大學教授的求情信。辯方承認有判監可能性,但援引案例,指希望裁判官考慮緩刑可能性,又提到黃在當晚呼籲示威者投票決定去留,目的在於避免衝突發生。

辯方續指,周於案發時態度較温和,雖然亦有拿起擴音器發言,但並沒有作出激進發言,而周今年已辭去香港眾志的職銜,未來亦不會再有角色,又希望裁判官考慮到被告當時的參與程度。 

林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林在事件中參與程度較低,而林亦不曾煽動他人塗鴉或破壞警總,又指本案為未經批准集結,比非法集結輕微,希望裁判官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但遭裁判官拒絕及表明不會考慮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2日下午作判刑,期間3名被告須還押。

黃之鋒隨便也表示,3人將會承認所有控罪,相信案件會跳過審訊階段,直接進入結案陳詞,3人有機會直接還押,即使要面臨監禁或要還柙,仍然不會放棄。

黃之鋒在還柙前,向法庭旁聽人士高呼「各位頂住!知道大家外面更加辛苦!繼續努力!」。

最搞笑的是,這位黃入監獄前,還不忘在自己的主頁打廣告。


真的不愧是你!絕了!

其實我們都知道,黃之鋒可控訴的罪還不止這些,希望繼續搜集罪證,儘快判刑!

坐監,是他唯一的出路。

— E N D —
部分內容轉載:香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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