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香港今日起限聚令收緊至2人,違例定額罰款提高至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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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新冠肺炎疫情繼續惡化,12月1日本港新增82宗確診個案,包括10宗屬輸入個案和72宗本地個案,其中23宗屬本地感染源頭不明。
政府宣佈今日起限聚令收緊至2人
港府在(30日)公布收緊防疫措施,包括食肆堂食至晚上10時限2人一枱、營運處所要安裝「安心出行」等措施,大部分措施今日(12月2日)起生效,為期2周。
政府深夜公布,行政會議已於昨(1日)早上的會議上通過《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的修訂,以收緊羣組聚集的規定。行政會議成員亦原則上支持就違反相關規例的規定提高罰則,以達致所需的阻嚇力。
有關的法例修訂將於今日(12月2日)生效,相關法例修訂詳情如下:
(1)在公眾地方進行羣組聚集的人數限制由4人收緊至2人。有關規定同樣適用於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內的羣組聚集;(2)在沒有食物或飲品供應的婚禮上的羣組聚集人數限制,由不多於50人收緊至20人;(3)收緊上市公司的股東會議的人數限制,每個房間或區隔範圍的可容納人數由不多於50人收緊至20人,而會議上不可供應食物或飲品;及(4)撤銷就宗教活動及本地遊旅行團中羣組聚集的豁免。行政會議限聚令、口罩令等違例定額罰款提高至10000元
現時的若有市民違反限聚令、口罩令及強制檢測令等需定額罰款2.000元,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已表明有關罰款阻嚇力不足,將倍數提高罰款,實際提高幅度。
除獲豁免者外,政府已在憲報刊登指明,繼續在12月2日至12月15日的14日期間內禁止在公眾地方進行羣組聚集。
任何人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組織受禁羣組聚集,或擁有、控制或營運進行該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根據第599G章均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的人,可藉繳付定額罰款2,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今天有最新消息指行政會議通過,限聚令、口罩令、強制檢疫等違例定額罰款,由2,000元提高至1萬,不過仍須待律政司研究條例。
為達致所需的阻嚇作用,行政會議已原則上同意第599G章下的定額罰款,政府會於短期內徵求行政會議同意修訂相關法例,即第599G章、第599I章及第599J章。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重申:「未來兩星期相當關鍵。政府已推出多項過往曾協助我們渡過數波疫情的措施。我們有信心,憑着眾志成城,團結一致,我們定可抵抗這一波的疫情,讓經濟和社交活動重拾正軌。」
為遏止最新一波疫情,市民必須同心抗疫,嚴格遵守各項防疫抗疫措施,包括避開人羣聚集、保持社交距離及做好個人衞生。因此,政府強烈呼籲所有市民盡量留在家中,並停止所有不必要的社交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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