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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十三届盐津县委第四轮巡察公告(内附举报电话)

2018-03-15 大盐津

中国共产党十三届盐津县委第四轮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五个巡察组将于近期对县工信局(含县煤炭工业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含县金融办、县国资局、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县国资公司)、县林业局(含县森林公安局)、县农业局、县委统战部(含县民宗局)、县工商联、县委政策研究室(含县改革办、县农办、县新农办、县产业办、县烟办)、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委党校、县残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共15个单位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18年3月16至4月30日。具体到各被巡察单位的巡察时间由各巡察组按规定在上述时间段内确定。

二、巡察对象

巡察的重点对象是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领导干部。

三、巡察内容

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紧围绕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个意识”,紧扣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重点关注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党章党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以及脱贫攻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涉黑涉恶等情况,发现并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落实到位。

四、巡察方式

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被巡察单位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进行个别谈话、调阅复制资料、受理信访举报、抽查核实了解、深入群众走访等方式开展巡察。

五、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县委各巡察组将通过设立专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接访点,受理反映上述被巡察对象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县工信局、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

1.联系电话:19984009341;受理电话时间:8:00—18:00;

2.通信地址:盐津县盐井镇黄葛槽新区县委综合楼三楼巡察办转县委第一巡察组收(邮政编码657500);

3.电子邮箱yjxwxcz01@126.com。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县农业局、县委党史研究室、县红十字会)

1.联系电话:19984009342;受理电话时间:8:00—18:00;

2.通信地址:盐津县盐井镇黄葛槽新区县委综合楼三楼巡察办转县委第二巡察组收(邮政编码657500);

3.电子邮箱:yjxwxcz02@126.com。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县财政局、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妇联)

1.联系电话:19984009643;受理电话时间:8:00—18:00;

2.通信地址:盐津县盐井镇黄葛槽新区县委综合楼三楼巡察办转县委第三巡察组收(邮政编码657500);

3.电子邮箱:yjxwxcz03@126.com。

(四)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单位:县林业局党组、县总工会、团县委)

1.联系电话:19984009354;受理电话时间:8:00—18:00;

2.通信地址:盐津县盐井镇黄葛槽新区县委办公楼四楼巡察办转县委第四巡察组收(邮政编码657500);

3.电子邮箱:yjxwxcz04@126.com。

(五)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单位:县安监局、县委党校、县残联)

1.联系电话:19984009445;受理电话时间:8:00—18:00;

2.通信地址:盐津县盐井镇黄葛槽新区县委综合楼三楼巡察办转县委第五巡察组收(邮政编码657500);

3.电子邮箱:yjxwxcz05@126.com。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中共盐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

▍图文编辑:大盐津综合盐津微党建

▍责任编辑:钟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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