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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兰 2018-05-29

我的业余爱好有许多,一时也说不准什么是最喜欢的。因为,无论在做哪项时,都非常投入。可惜,没有一样系统地学习过,也没有一样出类拔萃。不是不喜欢了,而是因为种种原因或者说自己的懒散不能深入学习。后来觉得,爱好乏杂,形同没有。下面要说的只能算是与爱好有关的事情——

爱画画

这是我最初的爱好。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就常拿铅笔、蜡笔后来才有了彩笔在白纸上涂涂沫沫,画得最多的是仕女图。那些挽着高高发髻,额头留着几缕留海的古典美女或长袖起舞,或折扇遮面,衣服的色彩华丽而鲜艳。画中的女孩的生活状态其实也是一个乡下孩子最初的向往。那时,一天能画许多张,家里到外有我的画稿,桌上摆的,墙上贴的,一张张,一摞摞。在那个贫穷的乡村,父亲能将白纸及时拿来供我“浪费”,已很庆幸了。

后来,我开始对水彩画感兴趣,拿本美术书,照着步骤便描个不停。二毛钱一只的毛笔,一毛钱一只的塑料调色盘,一叠白纸,便是画画的全部家当了。院子里的夜来香、茉莉、大葱、向日葵都曾做过我的模特。偶尔父亲也会用两手的大拇指与食指指尖交叉相连成方框状,教我取景。因为无钱买宣纸,白纸画出的水彩不吸水,无法画出层次,而且晾干后画面皱巴巴的,很不好看,画了有一年,便放弃了。

如今,再次将这个爱好拾起来,完全没有规划与目标,只是喜欢,去做,而已。让爱好只是爱好,快乐才更纯粹。


爱剪纸

我出生在剪纸之乡——山东高密。每年冬天,乡下的老奶奶、大娘、大婶会聚在一起,坐在热炕头上,从针线笸箩拿出小剪刀,一张大红纸三叠四折,也不用描样,拿起剪刀便剪。只看见剪刀在纸张间游走,一会功夫,一张带有漂亮的梅花、小鸟图案的三角形剪纸便出现在你面前。

过年的时候,这些三角形剪纸便贴在刚用白纸糊好的窗户四角,有的还在窗棂中间剪贴一些花鸟虫鱼、飞禽走兽、瓜果、人物,那便是农户家里最好的装饰品了。过年串门时,互相指着衬在白窗纸上的红剪纸,品头论足一番,它是谁家妇女是否手巧的凭证。

剪纸最多的日子是我在学校上班的时候,那时只要有空便会拿剪刀或美工刀剪刻。剪的最多的应该是带有双喜字的图案,因为每当有结婚的青年教职工,便会送几张红纸或彩色油光纸过来,让我给剪喜贴。后来,以至于朋友的朋友也托人找我剪。 

学校艺术节,我的剪纸作品是保留节目,不用投稿,美术组的老师自会找我索要。那时学校的展板、横幅、宣传窗都是由美术老师制作,他们上完课常常加班。我因为在学校居住,下了班没事便自愿到美术组凑堆。作为行政工作者,本与学科不发生任何关系,但美术组是个例外,只因为自己的爱好。美术组办公室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在那里跟科班出身的老师们学到了不少技艺,其中纸艺手工制作便是跟他们学会的。

爱写作

我到现在都不敢确定自己是喜欢“写”,还是“写作”。因为“写作”有“作”的成分,而我只是记录自己生活的一点一滴,充其量不过是用文字将自己的心事、心情、感悟、见闻记录下来。没有刻意而为,也没有什么规划,更没想过有一天我会成为作家。对于我来说,写,只是一种需求,一种习惯,一种乐趣。

我一直以为文字是有蛊惑力的。它能让人哭,让人笑,让人悲,让人愁,也能让人神魂颠倒,废寝忘食。它有时让人觉得很苦却欲罢不能。

文字是古人最伟大的发明,它让历史完美地保存下来。人与人之间因为文字没了时空的距离,世界因为文字而没了国界。

当文字变成铅字时,自有一种意外的惊喜在其中。不知这是虚荣心作崇,还是因为由此得到的鼓励与肯定,它带给人的快感与我们挣多少钱,身处何职所带来的感受是不同的。但是,写得越多就会对文字越是敬畏,越没有底气。世界上从不缺乏好的编辑与刊物,缺的是好的文字。只要写出好的文字,总会有人欣赏的。“书到用时方恨少”,这是在写的过程中我最大的体会。

爱烹饪

我的厨艺并不算好,但准备十个人左右的一桌酒席还是蛮轻松的。偶尔别人也会夸我的厨艺,不管是真是假,作为“厨娘”还是很开心的。这时候,会感觉到烹饪是一种乐趣。其是看到一家人大快朵颐,不亦乐乎时,他们满足的表情对于我来说,绝对是最好的奖赏。

每年的正月初二是我大展厨艺的日子。本地有个传统,姑娘在这天要回娘家。这一天我是不能回娘家的,老公是家中唯一的男孩,他的几个姐姐、姐夫、孩子们所谓的回娘家便是到我家来。而这一天一般是不去酒店的,图的就是热热闹闹的家庭气氛。

我一直认为烹饪最能暴露一个人的心事,是需要用心来做的事情。心情好与坏,是否用心做出来的菜的味道是不一样的。每次跟朋友出去吃饭,我都会以菜品来判断厨师的心情。这是个秘密,我从没跟别人说过。外面的饭菜无论是山珍还是海味,吃多了便不觉其香,就会想念家中的粗茶淡饭。那是因为家里给你做饭的人在饭菜里倾注了感情,注入了爱的成分,能让你吃出“人情味”。有人情味的饭菜就是好的饭菜,能将饭菜炒出人情味才是最高厨艺的表现。

爱摄影

喜欢摄影也许是受老公的影响,他原来是狂热的摄影爱好者。家里有关摄影方面的书籍有很多。他原来是什么摄影协会的,结婚前偶尔会当他的模特,任他摆弄来摆弄去,也曾与他一起动手冲洗过照片。他的相机是那种需要调光圈和焦距才能出效果的手动型,这是我最头疼的。

真正喜欢摄影,是从有了数码相机开始。简单方便的操作正适合我爽快的个性。没事时喜欢拍些花花草草和自然景观。不知为什么,那些平平常常的景物,在我眼里自有一种异样的静美。

摄影我不内行,所以不敢明目涨胆地宣称是爱好。但我发现,自己越来越离不开它了。特别是智能手机的出现,终于不费吹灰之力,圆了我色眼摄色的愿望。很多时候我会用它记录自己的脚印,每次看到那些照片便会重温旧日情景,脑海中萦绕着《重现昨日》那首曲子,咀嚼逝去的岁月,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念在天涯,心在咫尺

缘起是诗,缘离是画,这些关于岁月,关于记忆的章节,终会被时光搁置在无法触及的红尘之外。曾经,你我一别经年,可风里,总有一段美丽会与我们不期而遇。一盏琉璃,半杯心悦,端然着那一份醉人的静,这安静行走的流年,总会被过往赋予一份清喜,一份浪漫。风干的记忆早已远去,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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