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帐号已被封,内容无法查看 此帐号的内容被自由微信解封
文章于 2020年11月5日 被检测为删除。
查看原文
被微信屏蔽
其他

离婚之路:好好离婚当属第一条

世界纪实 2020-09-18

文/刘桂明


《民法典视角下的离婚话题》系列报道之八

离婚之路:好好离婚当属第一条


     因为一部叫作《好好离婚》的新书,就有了我们本期的封面聚焦选题。当然,更因为民法典的出台,才有了本期我们《民主与法制》编辑部关于“好好离婚”的集体采写行动。
  《好好离婚》不是一部典型小说,但却有一种感觉让我想一口气读完。那么,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这也不是一部纯粹的学术著作,但却使我真正体会到了学术研究的深度与社会话题的热度原来可以如此有机结合。那么,这究竟是什么问题呢?
  30年前,我看到过一篇叫作《懒得离婚》的小说。小说的内容其实已经越来越模糊了,但小说的名字却让我一直牢记在心。30年后的今天,我读到了这部名为《好好离婚》的非小说作品。
  我奇怪的是,为什么一部不像小说的作品,却让我读起来手不释卷欲罢不能呢?
  30年的时光转眼就过去了,但离婚这个话题显然不会一转眼就消失了。因为爱情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所以,无论是爱情的开始还是结束,永远都是一个说不完说不透说不够的话题。
  离婚,当然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不同的是,当时那个年代的人们是懒得离婚,今天这个时代的人们则是一言不合就离婚。

  既然离婚成了无法改变的选择,那么,如何离婚就是一个令人纠结而艰难的问题了。套用一句今年的流行语,那就是“离婚之路千万条,好好离婚第一条”。
  两位作者正是循着这样的态度和高度,开始了对什么是“好好离婚”、为什么要“好好离婚”、如何实现“好好离婚”这一系列问题的研究与解析。于是,作为先睹为快的第一读者,我读到了本书的独特魅力和丰富内涵。
  这是一部值得细读又深读的新书。从逻辑结构看,除了前言和后记,本书正好分为三个部分,从何为到为何再到如何,层层递进,环环相扣,娓娓道来,又正好印证了上述研究论证的逻辑思路。所以,对进入婚姻生活和即将迎来婚姻生活的人来说,这部新书读起来很有吸引力,看起来很有亲和力,说起来很有思想力。
  这是一部值得思考又参考的新书。从内容体系来看,本书三个部分之间,各有侧重,相得益彰。一是深入论证了“离还是不离,确实是个问题”而带来的纠结和煎熬;二是深度剖析了“解怨释结,好好离婚”而引出的欣慰和感慨;三是深刻阐述了“亲密关系的重建”而转变的眼界和境界。为此,对正面临婚姻危机乃至关注婚姻问题的人来说,这是一部既必须深入思考更可以借鉴参考的好书。
  这是一部值得关心又关注的新书。从研究方法来看,本书既有社会学的调查分析,也有经济学的统计解析,还有心理学的研究推析,更有传播学的评判辨析。应当说,抽样研究与个案研究,有点有面。比较研究与实证研究,有板有眼。实务研究与法理研究,有根有据。有鉴于此,对那些目前在婚姻生活中平安无事的人来说,这部书可以让你引发更多的共鸣,从而让你更多地关心关注乃至关爱周围那些陷入婚姻生活困境的人。
  这是一部值得叫好又叫座的新书。从语言表达来看,本书的文字,流畅而不失个性,华美而不显做作,自然而不晦涩。可以说,无论是跌宕起伏的情节性还是起承转合的结构性,不论是首尾呼应的严谨性还是引人入胜的故事性,都值得你一口气读完,从而达到手不释卷的效果。
  海峡彼岸的圣严法师曾有一段深入浅出的“四它真言”,让我们耳熟能详,那就是“面对它、接受它、处理它、放下它”。对此,圣严法师是这样解释的:当你遇见一些事时,你不要逃避,最好的方法就是面对它。然后你必须接受那已成的事实,好好地处理它。处理完后,不要让它占据你的心,必须放下它。本书从头到尾,字里行间,无不体现了这种情怀和境界。

  无巧不成书,两位作者与我一样,都是法律科班出身,都深知法律是凝固的情感,情感是彰显的法律。作者孙春宁是一位执业律师,目前正在国内名所山东琴岛所执业。而另外一位作者闫燕秋则是一位著名情感作家。尽管两位作者身处不同的工作岗位,但却一直在共同关注和思考当下婚姻问题而带来的社会现象与法律责任。于是,就为我们贡献了这部不同一般的新作。
  在我看来,人生就是一场旅行,而婚姻就是一种旅程。领取了结婚证,只是表明自己已经拥有婚姻殿堂的门票。既然人生是一场旅行,那么婚姻就是你翻山越岭的车票、荡舟而行的船票、飞越高空的机票。票已到手,幸福未必就已到手。只有相伴相携抵达终点,才能算是幸福真正到手。面对离婚,一般来讲,似乎都是一个头痛的问题,应该也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正如王菲与李亚鹏的离婚,缘分尽了,爱情散了,只能互相祝福而分道扬镳。需要广而告之的是,离婚不是世界末日,但也决不是什么节日;离婚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怎么离婚;离婚是一个结果,更是一个后果。如何处理好抚养孩子与分割财产的法律后果,就是自己应该追求的成果。
  正如两位作者所言:离婚决不是人生结局,愿以此书悲悯地救赎!以书为媒,请大家客观公正地看待离婚,不要戴着“有色眼镜”看待离婚人士,要对离婚中的戾气、暴力和伤害说不,禁绝婚姻纠纷中的伤人害命事件。
  离婚是一种调整方式,也是一项个人自由,但决不是解决情感困惑的不二法门。幸福的出路在于觉知、改进、经营。同时,分割财产的诉求不是越多越好,谁别有用心,谁不得人心。别再为了孩子抚养权费尽心机,父母子女关系不会因离婚而改变。
  诚哉斯言,言之有理。需要告诉各位读者的是,这只是两位作者在书中主张的价值观念,更重要的是,他们还提供许多难能可贵乃至难得一见的法律干货。
  在刚刚颁布的民法典中,有关好好离婚的法律干货确实不少。
  比如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里特别强调了“自愿”和“亲自”的前提要件,然后又重点强调了“意思表示”与“协商一致”的结果要件。
  又如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处有两个“三十日”和两个“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值得特别注意。一是告诉离婚者:只要男女双方中有一方在30天内反悔了,就可以去民政局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二是告诉离婚者:在这个30天过去后的30天内,双方必须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只要有一个人不去并超过30天的办证期限,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这既是民法典的重大创新,也是民法典带给我们的法律干货。设置60天的期限,就是为了让离婚者好好离婚。有人对第一个30天称之为“离婚反悔期”,对第二个30天称其为“办证有效期”,总而言之,都叫“离婚冷静期”。
  冷静面对,理性应对,正是好好离婚的最佳标志。民主与法制周刊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