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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不提供堂食!东区餐饮行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复工


昨天,攀枝花市东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推进餐饮行业有序复工的通知》。通知指出,辖区范围内持有效证照的餐饮服务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和食品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情况有序复工复业,一律不提供堂食,开展“即买即走”式餐饮服务,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通知》指出,餐饮行业复工有以下三点要求。


(一)符合疫情防控条件。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应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严格从业人员管理,对返岗上岗人员进行全面摸排,掌握、记录、上报从业人员近14天的主要活动轨迹,与外地返攀人员的接触史。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机制、应急预案,做好额温枪或体温计、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储备,落实晨检、消杀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自愿承担因防控措施不到位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


(二)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持有效证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操作加工食材。及时清理、销毁过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不经营、储存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活畜,不采购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各类型餐饮单位不制售生食(如醉泥螺、醉虾、醉蟹等腌制生食水产品、生鱼片等),团膳不制售凉菜。


(三)暂不提供就餐场所。各餐饮服务单位应封闭包间、大堂等就餐场所,张贴温馨提示,采用小窗售卖、预约服务等方式实现“即买即走”式餐饮服务,不得形成人员聚集。严禁堂食、桌餐,允许开展外卖配送业务和打包带走,外卖配送推行食安封签和食品安全明白卡,倡导无接触配送。


自通知下发日起,纳入复工范围的餐饮服务单位按照自愿、备案复工原则,在复业前将以下材料盖章提交至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经报备同意并主动公示承诺信息后,可恢复经营活动。



来源:东区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何泓

审核:吴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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