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8290元,招警100人!不用笔试、不限户籍!
经新疆昌吉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建国路派出所公安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数量
面向社会招聘100名,其中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至2000年4月期间出生)。
3、男性具有高中、中专(含技校)及以上学历,女性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女性复转军人、警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
4、男性户籍不限;女性要求为昌吉州户籍。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工作,善于思考,勇于奉献,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警务辅助岗位职责的能力。
6、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应聘者身体有残疾、纹身、色盲、口吃、高度近视的。
2、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3、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7、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8、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曾在昌吉市公安局工作,后因个人原因辞职的。
10、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4月30日。
2、报名要求: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人员,需携带《昌吉市公安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限女性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役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昌吉市建国路街道各社区、各村
(二)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建国路派出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建国路派出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三)待遇
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住宿。工资待遇每月8290元(按大专学历测算),学历不同工资标准不同,工资待遇包含基础工资、维稳津贴、伙食补贴、绩效奖、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建国路派出所:贺晓龙(指导员):13709949789;办公室:0994-2515248建国路街道劳保所;办公室:0994-251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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