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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3



休假是军人的权利

新条令执行后军人探亲休假红利陆续释放


4月,中央签署命令,发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

在官兵休假方面,新条令对各级落实休假制度的基本要求、休假官兵的召回条件及补偿办法作了规范,明确了节假日期间值班、执勤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人员,任务结束后,通常安排补休。


武警某部队,广泛征求官兵意见,制订《周补休暂行规定》,在符合在位率的前提下,让基层驻地已婚干部(符合轮休条件),每周三统一补休半天。



此前,这支部队还做了以下暖心规定:在正常休假轮休的基础上,为驻地已婚官兵安排2次家长会、1次结婚纪念日、1次家属生日、1次孩子生日共5个半天的“亲情假日”。

新条令实施后,休假补休作为缓解身心压力的一种重要方式,将成为军人的重要福利之一。


新修订的《内务条令》

在保障官兵切身利益方面,

释放了哪些“红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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