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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委巡察组将对民和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

2017-07-10 岩子 民和之声

 

 

 

7月10日上午,市委巡察组进驻民和县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标志着海东市委巡察组对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扶贫领域为期2个月的专项巡察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市委巡察组组长孔明旭作讲话

 

民和县委书记杨海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市委巡察组组长孔明旭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书记杨海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巡察组表示,本次巡察不是业务巡察,而是政治巡察,发现问题是巡察的主要任务。巡察工作将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大问题”,紧扣扶贫工作“六严禁”开展巡察工作,着力巡察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治意识强不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好不好、党组织履行扶贫工作主体责任到位不到位、被巡察单位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不到位、扶贫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发挥好不好、各级帮扶单位帮扶工作实不实、扶贫资金落实好不好、扶贫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履职到位不到位等八个方面的问题。

 

会议现场

巡察组表示,中央、省市委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对于坚决防止、遏制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必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民和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正确认识,端正态度,敢于直面问题,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和问题,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巡察组表示,巡察组既是监督者,也是被监督者。在巡察期间,将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和市委16条要求及市委巡察机构的贯彻落实意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和有关专题汇报、列席有关会议、查阅有关资料、明察暗访、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接受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受理有关举报等方式方法开展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巡察组强调,巡察期间,民和县县委党组及各级党组织要统筹安排好巡察工作和日常工作,确保“两不误、两促进”。

民和县委表示,市委对民和县进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这是对民和县脱贫攻坚的“全面检阅”和“综合会诊”,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安排,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要强化纪律意识,以正确的态度、积极的状态对待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检查。要积极配合衔接,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注重整改提升,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巡察组各成员,在家县级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民和县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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