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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谁失火,追究谁!
森
林
防
火
警
钟
长
鸣
近日,我市大田镇发生山林失火案。经恩平市各有关单位组织力量全力扑救,山火很快被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12月12日,我市大田镇牛迳山(土名)发生一宗失火案。公安部门迅速介入调查,于12月14日,抓获失火罪嫌疑人郑某。
郑某交代:其于12月12日在事发山头进行林木砍伐作业,于17时许独自步行到离山顶10多米处抽烟,将烟蒂随手丢弃在枯草丛中,继而引发了山火。
大田镇牛迳山失火案现场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公共安全,恩平市人民政府已发布了森林防火禁火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违反禁火令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失火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再三提醒:临近年底,风高物燥,一点星星之火都可能引发森林火灾,将会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履行防火义务,严禁一切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千万不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杜绝侥幸心理,切莫以身试法!森林火灾,防火先行!
来源:恩平市融媒体中心(恩平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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