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冠抗原检测收费不得高于每人次15元!
疫情通报
3月25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深圳报告2例,珠海报告1例,汕尾报告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例,深圳报告5例,东莞报告2例。
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7例(其中2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广州报告1例,来自韩国;佛山报告1例,来自新加坡;深圳报告2例,珠海报告2例,江门报告1例,均来自中国香港。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6例,广州报告15例,5例来自所罗门群岛,2例来自韩国,2例来自吉尔吉斯斯坦,其余6例分别来自老挝、哈萨克斯坦、伊拉克、巴林、尼日利亚和南非;佛山报告2例,分别来自菲律宾和沙特阿拉伯;深圳报告11例,珠海报告5例,中山报告2例,江门报告1例,均来自中国香港。新增出院67例,目前在院979例。
3月25日0-24时,深圳新增7例病例。其中,1例在社区筛查中发现,6例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5例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2例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情况如下↓↓
病例1:男,51岁,居住在罗湖区南湖街道和平路1085号,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2:男,48岁,居住在罗湖区南湖街道和平路1085号,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3:男,39岁,居住在罗湖区南湖街道和平路1085号,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4:男,11岁,居住在罗湖区黄贝街道福德花园,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5:男,27岁,居住在罗湖区东门街道天玺一号,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6:女,48岁,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下沙村四坊,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7:男,33岁,居住在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福嘉园,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上述新增病例均已转送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隔离治疗,情况稳定。
经初步流调,新增病例近日主要活动轨迹为↓↓
✎ 罗湖区
南湖街道:新豪发24小时便利店(和平路店)、佳佳茶行(和平路店)、百乐果坊
✎ 福田区
沙头街道:家家旺生鲜超市(下沙分店)
✎ 大鹏新区
葵涌街道:便民小店(葵兴西路2-4)
目前,深圳市、区相关部门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处置工作。
汕尾红海湾通报2名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
3月26日,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在重点地区返汕人员筛查中,检出2名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目前排查到的密切接触者,在本地的均已落实管控,在外地的均已通报协查,对涉及的重点场所已严格落实管控并进行终末消毒,正有序开展核酸检测等相关处置工作。2名人员活动轨迹如下↓↓
(上下滑动查看)
个案1:
3月25日 06:55-09:15
乘坐航班9C8957(7D)的飞机从上海虹桥到揭阳,在机场落地核酸检测
3月25日 09:15-12:30
搭乘滴滴(粤NPY036)从揭阳机场到田墘南町村委会门口下车
3月25日 12:30-12:40
步行至田墘南町村委会内报备
3月25日 12:40-14:35
在南町东路西五巷家中
3月25日 14:35-14:55
前往红海湾人民医院
3月25日 14:55-15:30
在南町东路西五巷家中
3月25日 15:30-
前往南联中巷老家无外出
个案2:
3月25日 06:55-09:15
乘坐航班9C8957(16A)的飞机从上海虹桥到揭阳,在机场落地核酸检测
3月25日 09:15-12:00
搭乘滴滴(粤NPY036)从揭阳机场到红海湾清湖路口下车
3月25日 12:00
从清湖路口独自步行回家(红海湾田墘一村会塘巷11号)后无外出
陆丰通报1名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
3月25日,陆丰市在重点地区返陆人员筛查中,检出1名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目前排查到的密切接触者,在本地的均已落实管控,在外地的均已通报协查,对涉及的重点场所已严格落实管控并进行终末消毒,正有序开展核酸检测等相关处置工作。初步流调结果显示,该人员活动轨迹如下↓↓
根据防控需要,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如下↓↓
1. 封控区:桥冲镇石东村井洪村民小组新一区1巷1号到3号→新一区2巷2号、3号→新一区3巷1到3号。严格执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
2. 管控区:桥冲镇石东村井洪村民小组新乡。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理措施。
3. 防范区:桥冲镇石东村井洪村民小组和井杨村民小组。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理措施。
以上区域管控措施按相关防疫规定执行。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综合服务热线:0660-8984112(陆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省外来(返)穗人员实施3天2检
近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强化广州疫情防控措施通告,通告要求↓↓
对从省外来(返)穗人员实施核酸检测3天2检(至少间隔24小时)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
对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前3天非必要不外出,不返岗返校,在第1、3、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对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的区、县级市,直辖市的街道)旅居史、有中风险地区(或经评估需参照中风险地区管理的)及所在乡、镇、街道(直辖市的社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居家隔离14天”(时间从离开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开始计算,下同),在第1、3、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对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在第1、3、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新冠抗原检测收费不得高于每人次15元!
为促进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公平可及,合理控制价格水平,降低社会经济负担,国家医保局办公室25日印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管理的通知》,明确各省级医保部门对新冠抗原检测“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收费总额应设置封顶标准,现阶段封顶标准不得高于每人次15元,具备条件的可将封顶标准调低至更合理的水平。
通知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应在2022年4月8日前明确政策,对于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服务,允许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其中新冠抗原检测价格项目由各省级医保部门按照不高于每人次5元制定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对于群众单纯检测新冠抗原的,应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免收门诊诊查费;对于患者就诊过程中,由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检测试剂,患者自测新冠抗原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新冠抗原检测价格项目的费用。
根据通知,各省级医保部门参考目前全国已有的挂网采购价格,在4月30日前通过组织实施竞价挂网、参与跨省联盟采购等方式,进一步降低公立医疗机构采购成本。公立医疗机构应在所在省份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所需新冠抗原检测试剂,不得线下采购。
来源:新华社、广东卫健委、广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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