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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

2017-12-04 北大团委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的决议,今天,我们迎来了第四个国家宪法日。

(2014年12月3日,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在京举行)


忆往昔

设立国家宪法日,通过不断展现宪法体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共识来实施宪法,通过宪法生活的仪式、场景和程序来不断凝聚共识,增进对宪法内容的认同,从而确保宪法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始终成为社会多元利益的底线共识,在保障公民权利和约束国家权力的过程中始终成为国家的最高规范。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2年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行30周年大会上作出重要讲话,强调宪法的重要性:“30年来,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发表讲话)

设立国家宪法日顺应了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宪法学家林来梵在《宪法学讲义》中指出,“要‘治国平天下’,最终靠的还是宪法”。参与过宪法的历次制定与修改的宪法学家许崇德谈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未来的发展,都离不开宪法发挥其必要的统帅作用。宪法的统帅作用是由宪法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是必然的和显然的。只有在宪法的基础上,才能保障我国法律体系的统一和尊严”。宪法保卫了我国社会主义进程,为国家根本任务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保证。


看今朝

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隆重开幕,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这份报告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做了很多重要论述,这些论述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纲领。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这一论述非常重要,也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党的执政必须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这其中的底线就是依法执政。党如何依法执政、如何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实现领导、如何通过党内立法和国家立法的方式确保依法行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重大课题。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

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强调宪法的重要作用,“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等都凸显了党中央对于宪法的重视。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也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各项工作中切实落实宪法有关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义务的规定,本身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具体体现。长期以来,我国对于宪法的重要性在思想认识上是充分的,但在实践中如何纠正违宪行为还存在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为我国宪法实施工作的改革指明了方向。只有宪法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只有宪法各项规定要求真正成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底线和红线,依法治国大业才能最终取得成功。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加强对法制建设的统一领导,协调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全环节工作突出展现了党和国家对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视。

今年12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出席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并讲话。他强调,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中之重,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加坚定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更好发挥宪法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重要作用。


青年说

宪法作为国之重器,其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国家将12月4日定为宪法日也正是希望借此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于国而言,宪法意味着权威;于人而言,宪法代表着敬畏。既要心存敬仰之心,自觉维护宪法,学习宪法知识;也应树立红线意识,不去做宪法和法律不允许的事情。

2015级政府管理学院本科生 王 明


国无法不立,人无法不行。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每一个人的活动准则。我们生活中的一举一动都在法律的框架内,而要做到不逾矩的首要条件,就是先要了解和学习宪法。这既是我们的责任,也应该成为我们发自内心的一种意识。

2016级历史学系本科生 于 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最高的法律。在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键节点上,我们更应该重视宪法对于国家建设发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就是要坚持宪法的崇高地位。我们相信,以依宪治国为核心的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对于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程序化、法治化进步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当代青年,尤其是北大青年,更不能将“尊法、守法、学法”等停留在口号中和纸面上,而是要以自己的切实行动,学习宪法法律,弘扬宪法精神,做真正懂法守法的新时代青年。

2016级政府管理学院本科生 何家唯


编辑

周至宜 社会学系2016级本科生

侯雨杉 政府管理学院2017级本科生

关若然 药学院2017级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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