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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奇案--封闭空间里的人性拷问

2016-08-20 尊重生命的法纳君 法纳刑辩

周末版
在封闭的空间人性如何突围?
法纳刑辩
微信号:法纳刑辩运营单位:广东法纳川穹律师事务所

导读     1998年,美国哲学家萨伯出版了《洞穴奇案》一书。
      本书中依据1949年美国法理学家富勒假想的一则案例,并虚构了最高法院多位大法官们就该案例得出截然不同的判决,借以形象地反映了20世纪各个流派的法哲学思想。
      这个假想的奇案,如同一个法理迷宫,通过14个迥异的法理观点体现法律的严谨,让人领略法律逻辑的迷人魅力与无限可能。而“洞穴奇案”也被称为“史上最伟大的法律虚构案例”。
     周末的晚上,就让法纳君带着大家一起去探寻这个谜一样的洞穴,一同领略法理之光。
   《洞穴奇案》讲述了1949年由美国法理大家富勒在“哈佛法学评论”中发表的一宗虚构的刑事案件。
       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水尽粮绝。通过随身携带的无线电通讯设备,五人与外界联系得知,五人目前的生存状态无法撑到搜救队赶来。为了生存,五人中的其中一人威特摩尔提出建议,由大家抽签确定杀死并吃掉一人,牺牲一个以救活其余四人。其他四人同意了威特摩尔的建议。但是到了抽签前,威特摩尔又收回了意见。可是其它四人却执意坚持,结果恰好是威特摩尔被抽中。于是四人合力将威特摩尔杀死并吃掉活了下来。获救后,这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         富勒虚构出上述案情后,同时虚构了五位最高法院大法官对初审法庭判决进行最后审判。五位大法官中两位认为四人有罪,维持原判;两位认为四人无罪,应该撤销判决;而一位大法官决定不参加该案判决。最终,由于最高法院意见不一且各种观点的论证针锋相对,不相上下,初审法院维持有罪判决和量刑。
      萨伯后在书中设计,五十年后最高法院重审了此案,并由九位大法官对此案进行了充分的论证说理。但九位大法官中,四位认为维持原判,四位认为撤销判决,一位法官因利益冲突而回避了判决。最终,与五十年前一样,由于最高法院正反观点相当,初审法院维持了有罪判决和量刑。
     时隔50年,两次最高法院审判。虽然最终的结果仍然维持原判,但是14位法官的说理都非常的精彩,直到现在仍然代表着法理学中重要的派别。

       


      法纳君节选了几位虚拟大法官的主要观点。管中窥豹,给大家稍稍感受感受刑法理论的高妙和精深。

 首席大法 特鲁派尼:被告有罪,但应获得行政赦免
       “法典的规定众所周知:'任何人故意剥夺了他人的生命都必须被判处死刑。'尽管同情心会促使我们体谅这些人当时所处的悲惨境地,但法律条文不允许有任何例外。”
 福斯特法官:被告不构成犯罪,撤销有罪判决
      “当威特摩尔的生命被剥夺时,用19世纪作家的精巧语言来说,他们并非处在'文明社会的状态',而是处在'自然状态'。这导致我们联邦颁布和确立的法律并不适用,他们只适用源自与当时处境相适应的那些原则的法律。我毫不犹豫地宣布,根据那些原则,他们不构成任何犯罪。”
 首席法官 伯纳姆:我赞成维持原判
       “对立法机关而言,法律和道德不可分离,对司法机关而言,法律和道德相互独立。立法机关禁止谋杀有其道德动机:它认为谋杀是错误的,因此禁止它。人民不允许法官们适用自己的道德观点。

      “饥饿不能构成紧急避难。既然一个人不能为了防止饥饿实施相对无害的偷面包行为,那我们当然也无法容忍为了避免饥饿而有意杀人并食用人肉。”


 塔利法官:撤销初审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一命换多命是一项划算的交易。我们如此珍视生命,以至于我们总倾向于更多的人而不是更少的人在悲剧中存活下来。”
      “让我们假定杀一个人是为了避免一百万人的死亡……面对这些数目,我们将毫不迟疑地让志愿者们为了救一百万人而牺牲自己。”
 邦德法官:很抱歉,我回避

      “案件疑难意味着法律帮不上忙,欠缺法律规定意味着自由裁量权无可避免,自由裁量权意味着超乎法律之外的道德标准必须纳入到案件解决的过程中来。”


 弗兰克法官赞成宣告无罪
       “设身处理。如果法官发现自己在惩罚一个不比自己坏的人,他应该辞职。如果惩罚被告的法官都是在惩罚不比自己坏的人,那无疑是法律的耻辱。这就是我赞成宣告无罪的理由所在。”


 法纳有感
法律和道德、公义和人情,这些问题数千年来困扰着我们。
      “洞穴奇案”,不仅仅逼疯了洞中的五个探险者,更难倒了洞外的芸芸众生。这不仅是道德的审判,更是法理对人性的拷问。
      洞穴之中,谁都不比谁高尚。但法纳君仍然同意生命的绝对价值。在法律上,每一个生命都是极其崇高和珍贵的,每一个生命都拥有平等的价值。            生命永远不是交易的筹码。


“一个国家是否有真正的自由,试金石之一是它对那些有罪之人,为世人不齿之徒辩护的人的态度。” ——艾伦·德肖维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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