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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澳联邦银行深陷“洗钱门”,澳洲华人如何规避雷区?

2017-08-08 Cynthia高晨曦 澳洲财经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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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共6877字|预计阅读时长7分钟



8月3日(周四),澳洲金融犯罪监管机构——澳洲交易报告与分析中心(Austrac)指控澳洲联邦银行(CBA)违犯反洗钱和反恐金融法的相关规定,并宣布已启动民事诉讼程序。联邦银行可能面临巨额罚款。

 

据报导,交易报告与分析中心对联邦银行在2012年11月至2015年9月期间,对智能存款机(IDMs)的使用进行了调查。该机构称,洗钱集团通过智能存款机存入了数以百万记的非法资金,其中一些钱被转到海外,还有一些账户交易与毒品贩运有关。

 

联邦银行的智能存款机可以接受现金和支票存款。根据该机构发布的声明,存款进入智能存款机后会进行自动点钞,并立即进入国内或国际账户。存款机一次最多可存200张钞票,每次现金交易额上限为2万元,每天交易次数不限。

 

联邦银行被指控未能及时上报其业务中交易额超过1万澳元的交易,而这些可疑交易的总额有6.247亿澳元。在2012年推出这些存款机之后的三年时间里,联邦银行也没能进行反洗钱风险评估。这段时间约有89亿澳元的现金,通过智能存款机进入银行系统。


 

该机构称,发现联邦银行违规次数高达5.37万多次,其中主要是涉及通过智能存款机存入不记名现金的行为。此类违规行为单次最高罚款额为1800万澳元,所以联邦银行可能因此被处巨额罚款。

 

CBA方面的解释是系统单个编码错误导致自动报告系统失效。而这一失效问题直到3年后才“东窗事发”。

 

联邦银行发表声明称,将完全配合交易报告与分析中心的调查。联邦银行每年上报给监管机构超过400万笔的可疑交易信息,以帮助其打击洗钱犯罪活动,是最大的举报者之一。声明中还说:“我们正在和交易报告与分析中心讨论延期的事宜,并将按照他们的要求全力配合。”

 

事实上,即便是AUSTRAC和法庭接受CBA的上述说辞。后者也难逃其他涉嫌严重违反“反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法律规定的行为。

 

联邦法庭的声明还称,有四个不同的洗钱集团被指在使用联邦银行的存款机,而联邦银行没能按规定上报这些可疑行为。

 

交易报告与分析中心代理总管克拉克(Peter Clark)说,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向那些可能违犯反洗钱法的机构发出了一个清晰的信号:“如果没有完备的系统和管理不到位,商业团体就有被犯罪行为利用的风险。”

 

其实不论是在中国、澳洲、还是美国等世界其他国家,“洗钱”都是一个相当严峻的经济犯罪,将会受到严重的处罚。任何涉及“洗钱”的行为都会被税务局和警方部门盯上。

 

本文除了为大家详细解析澳大利亚联邦银行“洗钱事件”的同时,还会就澳洲反洗钱现状进行一系列探讨。


阅读导航

一、联邦银行智能存款机洗钱内幕

二、洗钱——在澳华人最容易触犯的“雷区”

三、房地产洗钱:澳洲早已是“贪官的天堂”?


联邦银行智能存款机洗钱内幕

 

澳洲联邦银行(CBA)在被指违犯反洗钱和反恐金融法,被澳洲金融犯罪监管机构——澳洲交易报告与分析中心(Austrac)于8月3日控上联邦法庭后,法庭收到的文件揭示了4个犯罪集团利用智能存款机洗钱超过7500万的内幕。联邦银行被指未能按规定上报可疑交易。


 

据《悉尼先驱晨报》报导,交易报告与分析中心在法庭上称,联邦银行在2012年推出的智能存款机至少被4个犯罪集团利用,他们洗钱的数额至少有7500万。

 

中心还指称澳洲联邦银行违规次数多达5万多次。警方启动调查后发现,犯罪集团利用假名字,在悉尼帕丁顿(Paddington)区和萨里山(Surry Hills)区的智能存款机上明目张胆地存入了数万元现金。

 

联邦银行的智能存款机可以接受现金和支票存款。法律规定,如果交易额超过1万澳元,银行需要上报。

 

犯罪集团为了避免引起银行的注意,很小心的让每次交易的额度都不超过1万元,每次都使用不同的银行卡,把钱打入到不同的银行账户,钱一旦被存入就会马上被转入到海外账户。

 

执法机构破获的第一个犯罪集团洗钱案涉及了一名马来西亚男子、一名香港男子和一名未公开身份的男子。法庭文件揭示,在2015年7月14日至8月24日之间,他们三人被指进行合作,利用联邦银行的智能存款机存入了数百万澳元。


2015年8月7日,马来西亚籍男子冯家文(Kha Weng Foong,译音)被发现利用悉尼内城区的智能存款机存入数笔现金。在这前一天,澳洲联邦警察刚启动了监视行动,不到两周后就实施了逮捕行动。

 

警方称,冯于2008年持马来西亚护照来澳,当时他获得了临时配偶签证。他负责把钱存入智能存款机中。然后另一名香港男子方云鸿(Yuen Hong Fung,译音)负责把钱转入到香港账户中。香港人方云鸿在2014年曾用另一个名字来澳,当时持有的是临时商业签证。

 

冯被捕时,警方在他位于彼得沙姆(Petersham)的家里和车中,共发现了20万现金,8个不同名字的新州驾照使用的都是他的照片,还有数个手机。


而方被捕时,在他位于奇彭代尔(Chippendale)的公寓里,警方搜出了一大袋面额50澳元总计52万澳元的现金,还在其卧室的抽屉中发现两捆现金,数额超过3.5万。

 

交易报告与分析中心怀疑他们使用联邦银行智能存款机总共存入了2060万澳元左右的现金,大部分被转到了海外。而联邦银行却没有上报与该犯罪集团有关的2270万澳元的交易。

 

第二个犯罪集团和非法贩毒活动有关,大约利用智能存款机存入了600万澳元,每次钱一被存入就会马上被转走。

 

第三个犯罪集团和制毒活动有关,他们被指存入2700万澳元,并转到海外账户中。


第四个犯罪集团和进口毒品活动有关,他们用同样的手法将超过2100万澳元现金打到海外账户中。

 

联邦银行表示正在和监管机构密切合作,并承诺会全力配合。


洗钱——在澳华人最容易触犯的“雷区”

 

“洗钱”,乍一听起来,似乎离日常生活很遥远;不少人甚至连它的精确含义都不清楚。对于平日遵纪守法的华人来说,洗钱似乎是一辈子都不会涉及的“雷区”。

 

然而实际上,洗钱离我们一点都不远。


 

一方面,被经济利益驱使,明知违法仍铤而走险的海外华人洗钱案屡屡见诸报端。这种误人误己,既影响个人及家庭幸福,又损害华人形象和长远发展的行为,于情于法都不应碰触。

 

而另一方面,由于洗钱犯罪的隐蔽性和特殊性,使得为数不少的华侨华人,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稀里糊涂成了洗钱犯罪的“帮凶”。直到被警方问讯,往往还一脸茫然:

 

我连啥叫“洗钱”都不知道,怎么就涉嫌犯罪了呢?

 

现代意义上的洗钱(Money Laundering),是指将走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卖淫犯罪、贩毒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金融机构以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资金的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举个小例子来解释:小明通过犯罪挣了500万,但这钱是“黑钱”,没法明着拿出来花,于是他去买了件艺术品,拿到拍卖行委托拍卖,然后由小刚——小明的朋友,作为神秘买家,在拍卖当天花450万(黑钱)买下,并付给拍卖行50万的佣金。最后,作为拍卖者,小明就成功地把这450万的拍卖所得,变成了合法收入。

 

常见的洗钱陷阱包括:


网络借贷


近两年,网络上涌现出不少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的借贷产品。相比传统的银行贷款,网络借贷的准入门槛较低,因而获得了不少人的青睐,其中就包括一些手里有“闲钱”,打算用来投资的华侨华人。


举个例子,张先生有10万澳元的存款,想用来做投资,他发现网络借贷不错,不需要太多手续,而且利息还高,于是就注册成为了“放贷人”。没过多久,他的钱就被一个借款人借走了。

 

谁知,这个借款人却是一位利用网络平台洗钱的犯罪分子。由于监管缺失等原因,网络借贷平台根本无法对每笔贷款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只要借款人按时还款即可。犯罪分子也正是抓住了这个漏洞,借款名义填的是“生意资金周转”,实则是用来洗钱。

 

借出去的是自己的血汗钱,收回来的却成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黑钱”。一旦日后警方调查,张先生就免不了一场麻烦。


身份盗窃


如果发现重要个人信息被窃,一定要提高警惕。不少犯罪团伙会通过非法途径盗窃个人信息,再安排团伙成员利用这些信息到各地的银行网点冒名开户。而这些银行账户最后往往沦为洗钱犯罪工具,用来转移赃款等。


当警方循着线索调查犯罪案件时,作为账户“开户人”的你,便会被列为嫌疑人并接受警方的问讯,尽管你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2016年3月,19岁中国学生Yi Feng因涉嫌帮助他人处理超过400万澳元的赃款而被澳洲警方拘捕,并将面临判刑。从2014年7月份开始,Yi Feng就持着旅游签证来到澳大利亚,并带着装满现金的袋子奔走于联邦银行及西太平洋银行设在澳全境的各个分行之间,将405余万澳元通过68笔交易先后存入十几个不同的账户中,每笔存款从2万澳元到8万澳元不等,并且都以诸如“奥斯切安信托公司”或“乔治谢投资有限公司”等意义不明的账户名字存入。


然而,Yi Feng向警方承认,自己仅是按照他人指示来处理现金,但却从未询问过这些现金的来源。尽管此案仍在审理当中,但可以预见的是Yi Feng将面对巨额的罚款与最高长达10年的牢狱之灾。


大额资金流动


个人账户在短时间内发生大额资金的流动,却没有给出合理的原因(比如买房、投资等),就有可能被认为是可疑交易,受到进一步的调查,甚至被怀疑是洗钱。


目前,华人身上有不少容易“中招”的习惯,比如为了领取低收入福利,在银行只有少量存款,却把大量现金放在银行保险箱;向银行账户中多次存入少于1万元的现金;明明申报了低收入,账户却常收到大额汇款,而且没有申报来源,等等,这些都是比较危险的。

 

比如你身在澳洲,经常做出大额交易的银行记录,但是与你目前的业务和收入规模不符,例如作为一个年收入为5万澳元的普通人,但隔三差五去银行存入、取出或转账个个都是数十万的交易记录,那就很容易被有关部门盯上并进行调查。

 

资金多次按成百成千成万整数转移、多次按小额资金累计的巨款进行转账、取现、存款交易,并与自己的纳税记录和目前的经济规模不符合,没有正当理由和申报措施接受、发向海外的汇款等,都很容易被有关部门盯上。


偷税漏税


税务是很多国家防止洗钱的基础,偷税漏税的收入往往被认为是非法收入,隐瞒其来源就属于洗钱。

 

然而不少华侨华人却并不清楚这点,长期低收入报税,却将大量现金花在买房和投资商,这就有可能涉及洗钱犯罪。一旦踏入洗钱陷阱,轻则罚款,重则没收财产,甚至因此获刑。真到了这个时候,诸如“我只是偷税漏税,压根没想过洗钱”“我不了解法律,只是想少交点钱”这样的说法,在警方面前经常是苍白无力的。

 

澳大利亚有很多人为了躲避缴税,会直接通过现金进行交易,手上现金多了怕不安全,于是偷偷分批存入银行。可是在你以为天衣无缝的时候,早被税务局盯上。

 

届时,彻查罚款都免不了,严重的还要面临牢狱之灾。

 

不少来到澳洲的华人还保持着国内的观念,钱放到家里安全。

 

事实上,很多人为了领取社会福利,在家中放置大量的现金,税收很低,存款很少使得很容易被调查。

 

银行中没有存款,工资收入的移民却有着大量的钱购买豪车、在澳洲买房?这就使得税务部门把很多华人作为了监视目标。

 

投资移民是澳税局调查的重点对象。一些投资移民会从澳洲境外带入大笔资金, 澳税局有权查明投资移民所携带入境的资金是否已在境外缴税,如果没有缴税,那么就有义务向澳洲政府缴税。

 

而在澳做生意的华人,也是税务局关注的对象,很多人做生意时只收现金,用以偷税漏税,但是要把这部分现金存到银行里去的话,可要小心了。如果最终发现,你是因为偷税漏税而导致自己有这么多现金,那么将会依法处理,罚款与牢狱之灾都是免不了的。

 

不仅如此,税务局严格监控各种资金流入,就连家长送孩子念私校,也变成了一种侦查手段。

 

中国父母向来重视孩子的教育,对于选择优异的私校更加不遗余力,有条件的家庭从孩子出生后就送入私校读书,实在负担不起,也会考虑从中学开始逐渐送孩子入读私校,就是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优良的学习环境。

 

但是,读私校的学费昂贵是不争的事实,一个2-3个孩子的家庭,每年仅仅是私校的学费就要高达10万澳元。对于勤奋的华人家庭,这不是多大的问题。


最近澳洲税务局通过调查海外转账发现,澳洲很多私校每年从海外接受数额不菲的汇款来支付孩子的学费,引起来ATO的怀疑,开始把目标瞄准了私校就读的家长们。


税务局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既然有能力支付孩子入读私校,那肯定应该是澳洲个税缴纳的佼佼者,但是如果发现,孩子入读了私校,但是,父母确没有交税,或者缴纳很少的个税,将会是一个巨大的疑点。

 

如果税务局将私校孩子的学费作为统计来调查父母的收入,相信很多华人家长很容易中枪遭调查,特别是最近10年来,大量投资移民的涌入,孩子就读私立学校,但是大部分父母基本处于零报税,或者本地做小生意的华人父母,也处于相对较低的报税状态。

 

如果被税务局发现偷税漏税,首先你会收到澳税局发出一份信件通知,要求你在28天对自己的税务问题作出解释。

 

如果你未能在28天内及时解释,澳税局直接核定你需要补交的税款。如果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相应税款,那就会产生额外的利息。这个利息是每日一结,如果不能及时缴纳完毕,可能在2、3年后就会翻升一倍,时间间隔更长,可能会翻数倍。同时,不良的缴税信用也将会在你的credit上留下记录。

 

如果你是在清楚申报内容的情况下故意虚报或漏报税,那这种“欺诈”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将更为严重。税务局会起诉你,并且很有可能让你被判入狱。

 

希望各位华人朋友提高警惕,每月不要超过4次小额存款,如果需要将大笔资金存入银行,一定要保留资金合法纳税的证据。

 

澳洲的税收确实不是一笔小数目,自己辛苦挣来的钱,必须要交给政府一部分,让人觉得很难接受。但是,不管怎么说,还是希望在澳华人主动申报,按时交税,合理避税,在享受澳洲自然和社会福利的同时也相应的做出自己的贡献。澳洲稳定的社会和令人羡慕的福利体制,都是因为纳税人的贡献才得以运营。


房地产洗钱:澳洲早已是“贪官的天堂”?

 

经验表明,在贪腐案件里只有不到一半的被窃财产会停留在受害国, 而大部分会被转移到国外。财产追回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并随着金融中介机构开发新业务而变得越来越复杂。一旦被窃财产离开受害国,它们就会被巧妙的分割,藏在众多金融工具中,难以发现和获取。

 

而长期以来,海外房地产市场更是为个人提供了匿名洗钱和投资非法所得的场所。房地产行业对于需要洗钱的人来说也非常有吸引力,因为大量的赃款可以立即合法化,还能维持价值甚至增值。对于那些担心离岸账户被冻结的人来说,房地产投资是不错的替代品。


 

据估计,2004年至2013年年间,中国非法偷渡海外的资金大约有1.4万亿美元。

 

澳大利亚之所以会出现房地产洗钱问题的原因在于:


1

反洗钱法规覆盖面不足


澳大利亚没有完全兑现了其在反洗钱方面的国际承诺,尽职调查没有覆盖到可能参与房地产买卖的非金融专业人士和企业 。


2

对法律实体、信托等背后真正受益人界定不规范


澳大利亚法律不要求房地产中介、律师、会计师、公证人或涉及的任何其他人员明确交易背后的真正受益者。


3

外国公司进入本地房地产市场的要求和审查不足


外国公司或个人购买本地房产时,几乎没有信息披露的要求和审查。在本地注册登记或购买土地登记时,澳大利亚不要求外国公司提交其真正的所有者的信息。

 

澳大利亚虽然会审查外国投资,但并不进行反洗钱调查。


4

过度依赖金融机构尽职调查导致现金交易被忽视


澳大利亚严重依赖金融机构的审查,而缺乏专家对房地产交易必要的尽职调查,因此可能导致现金交易被忽视。

 

在澳大利亚房地产业中,只有金融机构才有反洗钱义务。


5

对可疑交易报告(STR)的规定不足、执行不严


在澳大利亚涉及房地产过户的专家无需提交可疑交易报告(STR)。


6

对政治敏感人物及其伙伴的审查薄弱


在澳大利亚,涉及房地产过户的专家无需核实客户或其家属、亲属是否是政治敏感人物,这意味着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不会加强尽职调查力度。


7

对房地产交易专家的监管力度低


澳大利亚不评估房地产专业人员是否了解其应承担的反洗钱义务。

 

8

房产业内对洗钱风险和反洗钱行动的了解有限


澳大利亚在过去六年中都没有风险评估,但目前的政府文件中强调了房地产行业存在的高洗钱风险。但是,尽管风险评估存在,但政府采取的应对措施却实施缓慢。


9

监管不一致


澳大利亚的房地产过户专家不承担反洗钱义务,因此也不受到主管部门或自管机构的监督。


10

缺乏制裁


澳大利亚的监管机构在房地产行业执法的能力都明显不足,对参与洗钱和犯罪行为的人员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都比较罕见。

 

虽然近来有一些关于金融机构因参与洗钱而受到制裁的案例,但少有房地产中介、律师、会计师和公证员因在房地产业洗钱而被制裁的消息。

 

澳大利亚在以上总结的10个主要因素上都存在严重的缺陷,不符合其在国际论坛上作出的有关打击房地产腐败和洗钱的承诺。

 

根据透明国际组织透露,悉尼继伦敦、纽约和温哥华之后成为贪官们隐匿非法财产的主要目的地。贪官污吏纷纷利用澳大利亚当地的法律漏洞,将非法所得在悉尼等地购置房产。

 

今年一月份《澳大利亚人》曾报道过,2016年金融情报官员对中国投资者33亿可疑转账调查发现有超过10亿流向了房市。

 

中国置业者向悉尼,墨尔本和其他地方注入的大量现金。目前,在澳大利亚,70%的中国置业者采用现金支付方式,在该国的海外置业者中,他们占据了最大的比例。


近年来,有一部分人认为包括澳洲在内的部分国家拒绝与中国合作追查外逃贪官的原因之一,是乐于见到中国贪官带着大量热钱投入该国市场。


其实,最初外国人确实是欢迎中国富人的,希望中国富人能够携带来自中国的巨资投入本地的实业,给当地带来就业机会以及经济发展。但无奈中国富人却炒热了当地房地产市场。越来越多本国人买不起房。


现在,澳大利亚各大首府城市房价不断走高,不论是官方还是民间,没有人愿意让澳洲成为中国贪官的逃亡天堂。特别是很多受近年来高房价困扰的民众,更是不希望中国贪腐官员的“黑钱”进入澳洲。澳洲舆论经常对大量来自中国的“热钱”流入当地房产市场表示反感。


结语


洗钱为犯罪活动转移和掩饰了非法资金,使不法分子达到了占有非法资金的目的,从而帮助、刺激了更加严重和更大规模的犯罪活动,对国家经济环境和金融市场都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洗钱活动更是严重危害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助长和滋生腐败风气,腐蚀了国家肌体。其在损害合法经济体正当权益的同时,还破坏了市场的微观竞争环境,损害了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和公平竞争,从而导致了社会的不公平。


其次,洗钱活动破坏了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基础,加大了金融机构的法律和运营风险。其造成的资金流动无规律性,严重影响了金融市场的稳定。


再次,洗钱活动还有可能与恐怖活动相结合,从而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并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形成巨大威胁。因此,无论对国家还是个人,反洗钱都成为了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


金融监管的本质是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对金融机构和个人的金融行为划定边界固然必要,如反洗钱、适度的外汇管制、信息披露、案件披露、打击金融欺诈等。失范的行为常常是金融风险的直接原因或触发因素。加强对金融机构和个人行为边界和风险特征的预测和监管十分重要。


但真正的风险还大量存在金融机构的业务结构之中。


对澳大利亚来说,恐怕一场深层的反洗钱系统性改革在所难免。


本文编辑:高晨曦

本文来源: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悉尼先驱晨报,abcNews,澳洲人报,搜狐新闻,中国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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