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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因离婚成为全球女首富!这事在澳洲行得通吗?

Nina Arena 澳洲财经见闻 2019-04-07

共3643字|预计阅读时长4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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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他的分手费,是全澳GDP的1/20 

  • 澳洲的离婚市场 

  • 在澳洲离婚,女方可以分得多少资产? 

  • 签了婚前财产协议,男方就一定无后顾之忧吗?


1

他的分手费,是全澳GDP的1/20

 

近日,54岁的全球首富、亚马逊CEO兼创始人杰夫贝佐斯( Jeff Bezos ) 突然在Twitter上宣布,他和妻子麦肯齐(MacKenzie Bezos )决定离婚,两人结婚已25年。

 


亚马逊总部位于美国华盛顿州,贝佐斯的家也在那里。因两人婚前并未签财产协议,根据华盛顿州的法律,麦肯齐有权获得贝佐斯亚马逊财富的一半。

 

《华盛顿邮报》表示,这将成为有史以来最贵的离婚:

 

根据福布斯全球富豪榜排名,贝佐斯以资产1120亿美金目前居于世界第一, 即代表离婚后,前妻麦肯齐有可能将分得其资产的一半,也就是560亿美金, 摇身一跃成为全新的世界女首富。


来源:Forbes

 

而根据《泰晤士报》,贝佐斯拥有的亚马逊16%的股份价值1310亿美元;他的太空公司Blue Origin价值39亿美元;2013年,他以2.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华盛顿邮报》,据称拥有24.5亿美元现金。这对夫妇还拥有一个房地产帝国。

 

单独地看贝佐斯的财富,可能感觉只是一串庞大的数字没什么概念,也离大家比较遥远。《澳洲财经见闻》以澳大利亚全国2017年GDP作参考比较,贝佐斯的财富相当于全澳GDP的十分之一!


 

来源:World Bank

 

而根据Credit Suisse最新提供的《2018全球财富报告》,澳大利亚已经超过瑞士,成为全世界人均净资产(资产减去负债)最多的国家。澳洲人均持有净资产的中位数约19万美金。 (你拖后腿了吗?)

 

贝佐斯的财富,也就是相当于大概70万个澳洲人资产的总值吧!



2

澳洲的离婚市场

 

根据2018年11月澳洲统计局(ABS)发布的数据报告,在2017年共有112,954 对夫妻在澳大利亚注册结婚,粗略统计结婚率占总人口的千分之4.6。


近年澳洲结婚率呈波动式下降

来源:ABS


近年来,结婚率不断下降的同时,澳洲人选择成家立业的年龄也在逐年攀升。

 

墨尔本大学社会学家贝休伊特(Belinda Hewitt)认为,现在的澳洲人对婚姻的渴求已经比上一代人足足晚了5年。20世纪80年代以前,大多数人25岁就结婚了,如果女性到了25岁还没有嫁出去,那么她就会作为“老姑娘”被人指指点点了。

 

据统计,2017年澳洲男性结婚年龄中位数 32岁,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0.1岁,而女性的结婚年龄中位数增加0.2岁至30.1岁。这是也是澳洲女性结婚年龄中位数第一次超过30岁。


1997年至2017年澳洲人结婚年龄的中位数

来源:ABS


结婚的年龄愈来愈晚,还有一些人可能同居了许多年,也没决定好到底要不要结婚。

 

澳洲的同居伴侣数据已从1976年的16%上升到2016年的80.8%。

 

事实上,在2017年还有1.4万例以上的注册同居(事实夫妻)关系。在澳大利亚,事实夫妻拥有与已婚夫妇近乎相同的合法权利,而在澳州绝大部分地区,都可为这些伴侣提供注册同居关系的证明。



由于社会结构的变化与传统观念的转变,结婚不再是唯一的出路,相反地,许多人会选择坚持不婚,或者结束早已并不幸福的婚姻。

 

虽然自2000年以来,澳洲的离婚率总体趋势有所下滑,但在2017年,澳大利亚仍有49,032对夫妻离婚,比2016年的46,604例增加了5.0%。

 


俗话说,“一半的婚姻,最后归宿都走向离婚”(One in two marriages end in divorce)。虽然与之相比,澳洲的离婚率数据还是相对比较乐观。但是,让我们不妨还是回归到澳洲官方的人口统计数据:

 

2016年ABS人口普查显示,在澳大利亚共有915万已婚人士和163万离婚人士。这意味着澳洲的离婚人数,大概是已婚人数的五分之一 。

 

其实在澳洲离婚也并非易事。很多人就算感情破裂了想离婚,也不一定离得成。

 

澳洲繁琐的申请离婚过程

来源:Gotocourt.com.au


根据法律,要在澳大利亚申请离婚,双方夫妻二人必须可以证明已经感情破裂,并分居12个月以上。夫妻中其中一人必须是澳大利亚公民,或者是澳大利亚的居民,并将澳大利亚视为己家。 如果结婚在两年以内,还必须参与调查,以便讨论在提出离婚申请之前是否可以和解的可能性。


3

在澳洲离婚,女方可以分得多少资产?


 

那么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来了:在澳洲离婚,女方究竟可以分得多少资产?

 

首先,夫妻双方都需要诚实地、不加隐瞒地向法庭提供自己的财产和债务情况,称为资产库。

 

法院考虑的财产:包括不动产、家具、车辆、存款、债券、生意和保险等。

法院考虑的债务:包括贷款、信用卡欠款、向他人的借款、生意投资的借款等。



而根据澳大利亚家庭法Section 79 of Family Law Act 1975,法官在考虑离婚资产分割比例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 夫妻双方各自过去的财产性贡献 (包括房产、车辆、公司、股票、存款、养老金、遗产等);


2. 过去的非财产性贡献(包括日常家务、照顾孩子等);


3. 各自未来的需求与能力,以及双方年龄、孩子抚养安排、未来生活状况等情况。


直接的财产性的贡献例如双方婚姻住房的首付款的支付比例,以及后续贷款还款,还包括房产的改建和翻新的款项。

 

需要注意的是,婚前某方独自的财产带到婚姻关系中属于某方的单独贡献。

 

比如,男方在婚前买了一套房产投资,结婚后女方也并无之前提到的无任何形式的贡献,那么基本上女方很难在最终分割时提出自己对该房产有贡献。

 

但是婚姻关系越长,就越难证明,另外一方完全没有给予任何直接或间接形式的贡献。


因此,婚姻关系时间越长,当初的婚前财产贡献就会被给予越来越小的权重。

 

再比如,夫妻双方在20年前买了个50万的房子,丈夫支付了35万,妻子支付了15万。

 

接下来的20年中,丈夫在外辛苦工作挣钱养家,妻子在家操劳家务照顾孩子。20年后,两人感情破裂、房子此时已价值200万,那么这份离婚财产分配的起点就会是丈夫分得100万,妻子也会分得100万。



财产性的贡献相对比较好确定,而对于非财产性贡献的衡量则相对更加复杂。

 

中国有句老话说,“男主外,女主内”。在澳洲,虽然男性们也普遍会协助日常打理家务、照顾孩子,但是花费的时间与精力还是远远比不上澳洲的女性。

 

一项关于家中有15岁以下孩子的澳洲家庭研究报告显示,在2014年,澳洲的父亲们每周有平均46小时在外忙于有薪水收入的工作,16小时用于打理家务,13个小时用于照看孩子。而澳洲的母亲们则每周平均仅有20个小时忙于工作,却有30个小时用于家务劳动,27个小时用于照看孩子。

 


根据现有绝大多数案例分析,一般超过十年的长期婚姻中,虽然很多澳洲女性没有财产性的贡献,却因为在家里长期做家务和照顾孩子,而在财产分得比例上占据一半。

 

如果女方还因为长期照顾家庭孩子而很久没有上班,已经丧失了一部分工作能力,同时未来还要独立抚养未成年的孩子,那这种情况下法庭会适当的给予女方更多的财产分割权重。反之亦然。

 

但是如果是短期婚姻,或者在孩子长期受父亲照顾或者选择和父亲居住的情况下,而父亲的财产性贡献又占大多数,那么父亲所分得的份额就会非常高。


4

签了婚前财产协议,男方就一定无后顾之忧吗?



2018年5月19日,万众瞩目的英国哈里王子在迎娶美国女演员梅根时公开表示,拒绝签署婚前协议,此言一出立即引发舆论关注。

 

根据报道,哈里王子从已故母亲戴安娜王妃那里继承了1000万英镑(约1800万澳元)的遗产,以及另外价值2000万英镑的资产(约3600万澳元)。而梅根的身价仅为400万英镑(约700万澳元)。

 

来源: Hollie

 

那么像哈里王子这样看起来为了爱情毫无保留的人们,是否也为日后未知的婚姻变数埋下了隐患?

 

婚前财产协议,简称Prenups,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在婚前签署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规定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免将来离婚或某方死亡时产生争议。


签了婚前财产协议,又是否就代表着万无一失?

 

2017年年底, 澳洲最高法院宣判“索恩起诉肯尼迪”(Throne v Kennedy)一案中的婚前协议无效,受到各界广泛关注。

 

2006年,67岁离异的肯尼迪,与36岁的索恩在婚恋网站上相遇、并发展了一段浪漫的网络恋情。

 

肯尼迪是一位澳大利亚房地产开发商,资产价值至少1800万澳元。他与第一任妻子离婚,并有三个成年子女。

 

而索恩常年住在海外,讲希腊语,英语水平很差。她没有孩子,也没有任何实质资产,在交往不到一年时搬来澳洲住进肯尼迪的豪宅。

 

在交往之初,肯尼迪就向索恩明确表示自己的财产准备留给三个已成年的孩子,如果两人结婚索恩必须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然而,索恩在婚礼前10天才知道第一份协议的条款。在那个阶段,索恩的父母和妹妹从东欧来到澳洲参加婚礼。肯尼迪告诉妻子,如果她不签协议,婚礼就会取消。

 

律师建议索恩拒签这份他见过最差的协议,索恩虽然明白,但还是在婚礼举行前4天签了这份协议,同意离婚时最多获得50万澳元,该笔数额被她的律师形容为 “少得可怜” 。

 

这对夫妇在婚礼后不到四年分居,索恩于2012年提出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婚前协议,这场官司足足打了5年,最终法院判决 “肯尼迪先生利用索恩的弱势获得了完全不合适,不充分的协议” 并撤销了两人的婚前协议。


由此可见,澳洲家庭法法庭的任何关于财产分割的裁决都是把公平公正作为先决条件。


END


正如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所说,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

 

最后,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永远不必走到劳燕分飞、剑拔弩张的这一步罢。

 

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并且不能作为法律意见采纳和依赖。您在做出任何法律相关决定前,请务必寻求法律或者其它专业意见,风险自担。

 

参考来源:ABS、Credit Suisse Global Wealth Report 2018、The Washington Post  、Section 79 of Family Law Act 1975、gotocourt、Jacqueline Campbell of Forte Family Lawyers and Wolters Kluwer/CCH、 新浪财经、澳洲财经见闻杨文俊律师等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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