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打击江安县城区无牌无证黑三轮上路行驶和到期不按照规定回收销毁的人力三轮车的通告
江安县交通运输局 江安县公安局
江安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关于依法打击
江安县城区无牌无证黑三轮上路行驶和到期不按照规定回收销毁的人力三轮车的
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江安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及运输秩序管理,规范江安县城区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和《江安县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管理办法》、《江安县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经营权使用协议》、《人力客运三轮车经营承诺书》的相关规定,将依法打击无牌无证黑三轮车上路行驶和不按照规定回收销毁的人力三轮车的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江安县第四轮人力三轮车将于2017年11月30日到期,期限到期后5日内(即2017年12月5日前),各经营人力三轮车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将三轮车交到指定地点作报废处理,超过期限一律禁止上路行驶。
二、禁止无牌、无证三轮车在我县城区范围内上路行驶。
三、凡违反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由江安县交通运输局、江安县公安局、江安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理。
四、在整治过程中,对阻扰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借机煽动闹事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中所指人力三轮车是指取得第四轮经营权的人力三轮车(经营期限从2014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止),无牌、无证黑三轮车是指未取得交警、运管、残联等部门颁发证、牌的以电瓶或燃油为动力的三轮车。
六、本通告由江安县交通运输局、江安县公安局、江安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负责解释。
七、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江安县交通运输局 江安县公安局
江安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2017年11月
江安新闻(机顶盒28频道)
首播时间:20:00
重播时间:22:0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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