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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民族”“僵尸”企业还要输血到何时?

2017-02-12 民族团结大于天 天涯何处是神州

2017年1月24日晚间,中银绒业(000982)发布了一则《中银绒业2016年度业绩预告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中银绒业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业绩亏损严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亿元--11.5亿元,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8.65% -31.53%。

这家公司是国企,党委书记是由银川市副市长兼任。下面看看国家民委相关新闻报道:


2016年2月16日,宁夏民委召开民贸民品生产贷款贴息政策征求意见座谈会,银川市民委、灵武市、同心县民族宗教局相关负责人,宁夏中银绒业、金河乳业等部分民贸民品企业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国家财政部拟从2016年起,在“十三五”期间,对现行民贸民品企业生产贷款贴息办法做如下修订:一是取消贷款利率和承贷机构的限制,不再要求民贸民品企业享受贴息贷款必须是基准利率,贷款银行也扩大为全部金融机构,有利于让更多中小型民贸民品企业享受到政策贴息。二是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机制。贴息资金东、中、西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别为3:7、5:5、7:3。三是对单户企业申请贴息金额设定了上限。单户民贸民品企业每年最高贴息金额申请额度为500万元。四是调整贴息资金申请对象和贴息资金拨付时间。由原来的金融机构每季度申请调整为民贸民品企业于次年直接申请,贷款贴息资金由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审核后,财政部门按年度拨付,不再按季度拨付。


参加座谈会的民贸民品企业代表对《征求意见稿》新修订部分反响很大。大家一致认为,虽然取消基准利率和承贷银行限制,对部分小型民贸民品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有利,但是,该办法如实施,将对宁夏目前生产经营形势极为严峻的绝大多数民贸民品企业产生负面影响,也会在所对应的上下游企业中产生连锁效应。


2015年宁夏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6亿元,用于“民贸民品”贴息资金4.9亿元,按7:3的比例需本级财政配套资金1.5亿元,占2015年度区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4%,这一比例与宁夏本级就业补助支出总额相当,对保障民生本来就困难的宁夏财政来讲,资金压力十分巨大,由地方财政承担30%的贴息难以兑现。对单户民贸民品企业每年最高贴息金额申请额度为500万元的上限,宁夏有30余家民贸民品企业的贴息额明显下降。如贴息最多的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全年贴息6007万元,和上限500万相比,减少了5507万元,下降幅度达91%;宁夏嘉源绒业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全年贴息3195.54万元,和上限500万相比,减少了2695.54万元,下降幅度达84%;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全年贴息3341.02万元,和上限500万相比,减少了2841.02万元,下降幅度达85%,这将会严重影响到宁夏大中型民贸民品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也大大降低了民贸民品贴息政策的杠杆撬动作用。宁夏的民贸民品企业主要是羊绒、纺织、民族服装、清真食品等特色产业,且都是宁夏支柱产业,如果在当前国内、国际经济下行压力如此之大的局面下,对这些民贸民品企业实行500万元贴息上限,将对宁夏民贸民品企业更是“雪上加霜”,企业生产规模将会出现大的萎缩,产能严重下降,企业用工大幅减少,将直接对保障回族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品供给,对全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产生影响。民贸民品企业也对贴息资金拨付时间提出了意见,过去一直实行每季度拨付贴息资金,新办法中“年初贷款,次年申请,次年下半年拨付”, 这样的执行程序,运行周期太长,造成了优惠政策落实严重滞后,间接增加了企业的财务费用,未能实现民贸民品优惠贷款利率政策效应最大化。


可能是由于宁夏等地民委的反对,财政部的这个贴息办法修订版并没有实施,目前看到的仍是按原办法执行。我查询了2012年制定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五条规定:中央财政对民贸民品贷款按优惠利率政策规定的优惠利差(现行为2.88%)给予贴息。


根据贴息金额的公式:贴息金额=贷款本金金额×优惠利差(2.88%),可以算出全年贴息6007万的中银绒业有20.85亿银行贷款。查看其2015年报,主营业务收入31亿,负债总额101亿。因为2015年和2016年都是亏损,我又查看了之前有盈利的年份的净利润。比如2014年净利润0.87亿元,2013年净利润1.9亿元,2012年净利润2.3亿元,2011年1.6亿元,之前更少。


根据2015年10月24日以后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101亿的债务每年平均利息就是4亿多。而中银绒业2015年底主营业务收入的毛利率12.1%,即使不算其他一切费用,31亿×12.1%=3.75亿,还不够还利息的。加上六千万的贷款贴息,勉强算是把利息还上了。如果按年均净利润2亿元计算,还清债务需要50年。

屋漏偏逢连夜雨,2016年11月29日,中银绒业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马生国近日收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其个人因犯逃税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法院认定,马生国涉税案件是在2012-2013年期间,利用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身份,利用公司的出口退税资质,在公司缴纳税款后,伙同他人采取假报出口的手段,逃避缴纳税款1.2亿元,案发后马生国退回了税款。


目前,我国原绒产量占世界原绒产量的75%以上,世界上超过90%的羊绒原料在我国完成初加工处理,羊绒及制品加工数量世界第一、生产能力世界第一、出口量世界第一,世界羊绒消费市场有3/4以上的商品产自中国。在羊绒行业内,一直流传着这样一组数据:一件成本在300元左右的羊绒衫,做外贸或贴牌,利润只有10%左右;做自有品牌,利润一般在30%以上;如果发展成为行业著名品牌或者中国驰名商标,利润就能翻几番。而一件成本在800元左右的羊绒衫,一旦贴上欧美高端品牌走出国门,再回到中国便扶摇直上超万元。据2013年数据,国内羊绒加工企业多达2600多家,无毛绒分梳能力突破2万吨,除加工国内全部原绒外,蒙古、俄罗斯等产绒国的羊绒也大多流进我国进行加工;羊绒深加工能力达到年5000万件,而国内外市场每年的总需求不足2000万件,属于严重产能过剩行业。

2017年1月24日,习总书记在考察张家口时指出,去产能如同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要梳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确保落后产能应去尽去、“僵尸企业”应退尽退。要在采取必要行政手段的同时,利用环保、质量、技术、能耗、水耗、安全等标准,按市场规律和法律法规办事,形成化解和防止产能过剩的长效机制。在羊绒行业,解决产能过剩就要提高产业集中度和技术含量、打造自主高端品牌,而给某些打着“民族”产品的“僵尸”企业输血实际上是在阻碍这个进程。

政府这样做是有自己的道理的。政府担心压缩退出僵尸企业贷款,有可能使僵尸企业关门倒闭,会引发职工下岗失业。在地方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甚至下降的情况下,失业救济等支出将使地方政府面临更大的财政收支压力。加之又是“民族”产品的生产企业,如果倒闭可能引发“民族”问题,对仕途不利。


清理“僵尸企业”,不可避免会有改革的“阵痛”。政府不能因为有“民族”旗号就望而却步,而应让银行停止给“僵尸”企业输血,让银行腾出资金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重大技术装备、工业强基工程等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政府应当去帮助、补贴、安置好被清理企业的职工,为他们的基本生活兜底,缓释改革之痛;而不是在“去产能”的改革中妄动“有形之手”,却忘记了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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