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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真是“清洁健康”的观念就是极端化的起点

2017-08-17 民民 天涯何处是神州

编者按:

查看被删除的宁夏大学餐厅的文章请发送“宁夏大学”。


在中国铁路餐饮的筷子上印着广州塞俩目公司的广告语:“清真的、健康的”和“以德为先、以养为本、以洁为要”。这个广告语传递的观念就是:清真是“清洁健康”的,殊不知,这就是极端化的起点。

如果说,清真食物就是“清洁健康”的,那不清真的食物自然就是“肮脏污染”的。吃“肮脏污染”的食物的人自然也是不“清洁健康”的,也会造成污染。《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明确指出,“极端主义行为”指:“宣扬因政治、社会、种族、民族和宗教属性而使人具有特殊性、优越性或卑微性;”由此可知,清真是“清洁健康”的观念就是极端化的起点。

从这个观念出发,就得有清真专用餐具,因为非穆斯林碰过的餐具脏;就得有清真专用饮水机,因为非穆斯林喝过的水脏;就得有清真血,因为非穆斯林的血液脏;就得有清真购物通道,因为非穆斯林走过的路脏......

《人类简史》指出:


印度的宗教将“洁净”和“不洁”视为两大重要概念,也以此作为社会金字塔的根基。虔诚的印度教徒相信与不同种姓的成员接触会造成污染,而且污染的不只个人,甚至还会污染整个社会,也因此这实在是万万不可。然而,这种想法绝非印度教徒所独有。纵观历史,几乎所有社会都会以“污染”和“洁净”的概念来做出许多社会及政治上的区隔,而且各个统治阶级利用这些概念来维系其特权也是不遗余力。只不过,人之所以害怕污染,并非完全只是因为祭司和统治者所捏造出来的神话。可能在人天生的生存本能里,看到可能带着疾病的物体(例如病人或尸体)就会自然产生反感。所以,如果想排挤某一类的人,像是女性、犹太人、吉卜赛人、同性恋、黑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大声宣布:这些人有病,会造成污染。


在很多宣传清真菜的广告和文章里都能看到类似这样的文字:


清真菜一直以极富地域性、干净卫生、口味独特著称。清真菜最突出的特点在于饮食禁忌比较严格,其饮食习俗来源于伊斯兰教教规。


清真产品——饮食惟良,必慎必择,严格卫生,讲究营养和注重保健而自成体系,是世界文化中的瑰宝,之所以清真产品能够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最为重要的在于清洁与健康。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相关资料《CAC GL 24-1997 国际食品法典 “清真”术语使用通用准则》,清真食品是指伊斯兰法律允许食用的食品。此准则的最后一条:“根据《称谓食品法典通则》,清真称谓不应引起对类似食品安全的疑虑,或宣称清真食品中营养方面优于其他食品或比其他食品更健康。”也就是说,国际上关于“清真”食品的定义与食品安全或营养无关。正如不可以说和尚做的素斋就一定干净卫生,清真食品也不一定就干净卫生,可参看本号之前的文章《国家食药监总局:“清真”不是干净卫生的标志》。


不吃猪肉并不是伊斯兰教独有的,犹太教也有类似的规定。源自犹太饮食法规的kosher认证规定,可以吃牛肉,而不允许吃猪肉和马肉。犹太人认为血是“生命的液体”而严禁食用。Kosher肉和禽必须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屠宰,以除去尸体中的血。首先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人进行屠宰,然后将肉用盐水浸泡以除去附着的血。是不是Kosher肉就比普通肉更干净卫生?是不是吃犹太认证食品也算“清洁健康”的?

除此以外,铁路上使用这种“清真”筷子也是有风险的。根据白沟官方的通告,“簋街仔仔音乐烤吧因违规使用带有清真标识的一次性包装筷子,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筷子包装袋与菜单桌牌拼接拍照后发至网络,导致虚假照片网上传播,致使部分群众出现过激行为。”望铁道公司引以为戒。

有人说,清真是民族习俗,要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南京理工大学电光学院青协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来到银川市明心清真寺的相关新闻报道中提到:“队员们偶然得知了回族的一个习俗:如果其他汉人都夹过盘里的菜,回族人是不会再去吃那盘菜的。知道这一习俗后,队员们主动礼让,让回族同学提前夹菜,之后又热情地为其夹菜,气氛十分和谐融洽。”宁大新生柯小龙针对某汉族想在宿舍吃猪肉发言:“你要是到宿舍吃,不是指责,我绝对会拿刀砍你的”。不知这个尊重的界限在哪里?是不吃汉人夹过的菜还是不让其他人在面前吃猪肉?

尊重是互相谅解,不是单方面的妥协退让。今天不先夹菜是尊重,明天不在他面前吃猪肉是尊重,后天是不是不在他斋月时喝水才算尊重?最后是不是必须入教或者遵守所有他的规矩才算尊重?尊重的核心即平等和开放,正如那句名言:“我不赞同你的观点,但是我会誓死捍卫你表达观点的权利。”尊重是要把对方视作和自己有同等权利的个体,不能认为自己是高于对方的或者自己才是正确的;尊重是要在不赞同对方观点或做法的时候愿意承认“存在即合理”,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胸怀。



拿在宿舍吃猪肉这个事为例:


1、你喜欢吃猪肉,我闻到猪肉味就不舒服;

2、你我如果是朋友,那么我希望你不在宿舍吃,这样我才感觉舒服。

3、但是你就是要在宿舍吃猪肉,那我只能在你吃猪肉时出去,这是我尊重你吃猪肉的权利。你这样就是不尊重我不想闻猪肉味的要求,我们以后就不是朋友了,以后我也不用考虑你的感受了。

即使再不满,最多也只能到绝交这一步,绝不能再进一步强迫对方按我的意志行事,除非对方的做法违反了法律或纪律,这是文明的底线。退一步来说,当一个非穆斯林进入穆斯林占多数的地方,按穆斯林的意志行事属于“少数服从多数”,可以理解;可是当一个穆斯林进入非穆斯林占多数的地方时,却同样要求不在他面前吃猪肉讨论猪肉,还要为他提供清真食品,不知这又是什么道理?只有一个穆斯林学生的时候,四川某大学必须给他单独建个清真食堂;而在非穆斯林学生占多数的宁夏大学,却连一个非清真餐厅都难寻,这就是尊重吗?

清真只是符合伊斯兰教法,并不是“清洁健康”的标志,宣扬这种清真=“清洁健康”的观念就是极端化的起点,请警惕!


鞠躬尽瘁为国忧,华夏复兴望君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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