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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b第10冊 第七十五卷.B面P.93

上日下常老和尚 如意成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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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册 第七十五卷.B面P.93

为什么这地方我要介绍呢?今天主要的要说的什么呢?就是我们现在回过头来,看一看我们学的戒,这个戒它主要的从「法、体、行、相」一步一步下来;那么戒体了解了以后呢,它下面讲的所谓〈持犯篇〉。了解第一个,它那个真正的宗要,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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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得到了宗要以后如何去护持,谈到那个持犯,这两样东西对我们本身目前来说最重要的。至于就是下脚第一步能够把握住这个,这个也可以有一个相当稳固的基础,一个特别是讲那个自己的见解──正知见;然后一个根据这个的所谓的行持。那这两样东西在前面说是好像是戒体、戒行两件,从业上面看是一样东西,从业,一样东西。我说当然这个一样东西的话,你这个角度不同噢!现在我这里只是简单地来说。也就是现在根据大乘,说起心动念,然后形之身口,完成一个业,完成一个业。所以在这个论上面判这个业,跟戒上面判那个犯、不犯,它一个很有意思。前面我想都说过了,有很多地方这个制教跟化教,两个差得个天差地远,但它的内涵呢,是隐隐地吻合,隐隐地吻合,那么这个前面都已经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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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今天这里,我重新用一个不同的角度来提一下。当我们一路上讲过来的时候,讲到那个持犯的总相以后,持犯的别相就不提了,没提!那么当时也只是说因为这个别相比较繁杂,但是它内涵倒是你容易,你了解了持犯的这个总相以后,你也是只要去一个一个配,那就很容易配出来。那么在这地方今天我就给大家配一下,配完了以后,马上用这个业的道理来一印证,那么我们就很容易把握得准。譬如说那个讲持犯来说,当然说犯、不犯,那么你如果能够了解了什么是犯,遮止这个犯的就是不犯,就是这样,若是你不能做到这一点那就是犯。所以这个当中我们了解了犯,那么这个什么是不犯也就了解了,这样。所以现在这地方说一说,就直接地从这个戒相上面来先了解这个犯相,然后再回过头来,说用业的道理看那个犯相;或者反过来说,从业建立了这个以后,反过头来从犯相来去看那个业,这是现在要给大家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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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五戒当中,酒戒这个是个遮戒,那么先不去细说。那个性戒呢?就是杀、盗、淫、妄,杀、盗、淫、妄。在这个戒相当中,譬如说举个例吧!我们来说「杀」,那么戒相是具五缘成犯,要想成就这个杀业需要五个条件。哪五个条件呢?第一个是人,当然这个是大杀噢,大杀,然后呢如果说广泛地看,那所有的一切有情。第一个是人,第二个呢人想,第三个起杀心,第四个兴方便,第五个前人命断,这样。那么然后在这个里边的开合,开合那个就在持犯的总别当中,他就说它什么是根本罪、什么是方便罪、什么等等,那么这里我们不去细说它,我们这里就是把那个整体了解了看那业,那么这个是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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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呢?这个前面的杀是五缘,盗呢?盗需要具六缘。哪六缘?第一个是有主物;第二呢这个有主想;第三个有起盗心;第四个重物,所谓重物是过五钱哪,过五钱以及这个不够五钱,那个实际上这个重物也是判说这个罪的轻重;第五个是兴方便;第六个离本处,这是六缘成犯。在这个六缘当中,如果我们把第四个所谓重物,那么当初佛在世的时候说过五钱,这个如果说摆在第一个有主物,这个物里边的大小,那你可以列在这个里边,所以同样地也可以摄成这样的五个项目。那么至于说这个物当中的轻重呢,或者是犯了根本罪,或者是犯了可以忏悔的,只是如此!所以他这样说「五或者六」,那我们晓得它这个内涵、开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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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下面「淫」,淫通常犯戒要四个条件,说犯淫四缘。第一个道或者正境,这个正境就是说,如果男女的话,女是三道,男是二道,这样;那么这个第二个呢,起染心;第三个兴方便;第四个是与境合,那成究竟。那么这个里边,前面杀跟盗,杀要杀是人,要人想;盗呢,有主物,要有主想;这个淫当中,这个「正境」呀,道、非道不要,那么这个在前面持犯的总相当中已经说过了,大家还记得,你只要有染心,不管这个东西,就这样,那在这里我们现在是不管它。总之,说已经了解这个,或者是五缘成犯、或者四缘成犯,这个特点不管是四、五,这个整个的内涵我们只要把握得准。

06'39"P.96
  那么「妄语」呢?妄语有两种,是大妄语、小妄语。通常我们这个分不清楚,是大妄语要具九缘才成犯。第一个所对的境,就是那个人;然后呢,要起人想;然后第三个呢,要所说的内涵,这个所说的境,境是个虚境,譬如说「上人法」,实际上自己没得到,这个是都是假的;第四是自知境虚,自己晓得没有达到这个程度;这是为了什么?第五说有诳他心,所谓骗他,或者为利养、或者什么什么等等;然后第六说过人法,过人法这个就是圣者的境界;然后呢下面第七,说自言已证,说我已经达到某一个程度了,我证了什么果、证了什么等等;第八言了了,说得很清楚;最后第九,说前人领解,说你所对的人,他了解了。那通常情况之下,这个大妄语我们犯的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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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小妄语呢?小妄语我们就很容易犯,所以不妨把那个小妄语说一说。小妄语犯要具有六个缘:第一个境,就是所对的人;第二个人想,人、人想;第三个呢,违想而说,跟事实不符合的;下面呢?知道,自己知道,如果说不知道这个不犯,所以知道是违想,换句话说这两样合起来就是有欺骗、诳惑他人之心而说这个;第五个就是言了了,说得很清楚;那么最后第六个前人领解,你所对的人了解了。于是这么六个缘,那么这个六个缘当中这个开合也跟前面差不多,这个是就是从戒的立场上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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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这个业的立场上来看呢?所谓这个论上面,通常现在这是根据就是《瑜伽师地论》。那么这个《瑜伽师地论》上面,只要他……。为了我们容易了解起见,《菩提道次第广论》你们现在看噢!《菩提道次第广论》上面一百二十二页,这个一百二十二页,说决择这个业果当中,换句话说这个是完全从业来说,刚才我们叫戒,这个是两个内涵实际上完全一样的。那么它,看噢,那个第三行,就是「云何杀生?〈摄分〉」,这个就是《瑜伽师地论.摄决择分》上面说,「事、想、欲乐、烦恼、究竟」。那个「事」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对的境──如果杀的话,就是杀的人;盗的话呢,有主物;淫的话呢,这个是男二道、女三道这个境;那么妄语的话,这个所对的境,以及所说的这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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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这个刚才说人、人想等等。「欲乐」、「烦恼」,那么这个「烦恼」啊,在刚才在谈戒的时候,说不管杀、盗、淫、妄里边都没有提。它虽然没有提,可是在前面我们论那个持犯总相的时候,大家还记得不记得?说譬如任何一个戒,那么由于烦恼不同,结果开合不同,贪瞋痴或者是三单或者三双,或者最后一合,七种,那么加就起来多少。实际上呢,这个都讲,也一定有这个烦恼才会所谓「兴」,或者前面我们说有染心、起盗心等等,这个里边就有烦恼在里头。最后呢,就说「究竟」,五相。那么《广论》把它并起来,说把想、欲乐、烦恼这个三样东西,这个都是心理行为,所以把它整个地含摄起来,列入「意乐」一科。所以这个三相摄入意乐,再加上「加行」,那么变成功四相,结果变成「事、意乐、加行、究竟」,那个是《广论》上面根据《瑜伽师地论》上摄成这个四相。

11'50"P.98
  如果我们把这个四相,或者是《瑜伽师地论》的五相,然后跟现在我们谈的这个犯相一对的话,那就很清楚了,那就很清楚了!这个里边,所谓最简洁明了的就是《广论》上所说的:第一个「事」,就是我们所犯的境,或者说杀的话就是杀的人;盗的话就是这个盗的东西,这个这样;然后淫,说这个正境;那么妄语,说骗的人,就是这个。「意乐」呢,就是你内心当中人、人想、起杀心等等;或者有盗心;然后淫的话,起其染污心;妄语的话,违想、知违想说,这个都是内心的心理状态。下面呢,说「加行」,那个加行在我们五戒当中,我们看杀,就是第四项的兴方便。杀是什么?人、人想、起杀心、兴方便,最后命断。这个所谓兴方便跟这个地方的「加行」,名词是不同,内容是完全一模一样,完全一模一样。所以从这个地方看杀以外,盗、淫、妄,盗也叫兴方便;淫也叫兴方便;妄语好像没有兴方便,妄语怎么讲?言了了──你话说得清清楚楚,这个就是兴方便哪!为什么言了了还不起究竟罪呢?他下面说所以妄语的目标是什么?骗别人。你说得很清楚,人家没听见。我对着墙壁说得很清楚,那个没有骗到人哪!所以在这个情况之下说,最后的话呢要究竟,是这件事情是不是究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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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这个「究竟」在《广论》上面说的究竟,如果我们配到戒上面去看的话,杀的究竟是什么?命断。你兴方便拿了刀去砍他,把他砍死掉了,欸,那个究竟了,你的目的要杀,把他杀死了。然后偷东西,偷东西兴了方便以后,就是你采取各种不同的方法跑得去,或者硬的、或者软的、或者骗的、或者哄的,把那个东西拿到手,离本处,那么这个东西就是成了究竟了。所以说这个命断,离本处,以及淫说两境相合,以及妄语当中的前人领解。那么这个前人领解,实际上这个状态就是什么?就是那个论上面告诉我们的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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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这个论上面所立的四相,这像个公式一样。你能够把这个认识了以后,它那个公式套到这个戒当中,现在我们只套五戒,套到哪一个戒当中,你就很清楚明白地把这个犯、不犯相就看清楚了。所以在我们学戒过程当中,持犯别相、持犯总相,那的确是一个非常深细的,也可以说好的来说,它判得非常深细;可是以我们现在一般人来说,看起来的话会见得很繁杂,很繁杂,因此容或有把握不准这个内容的这种可能性。本来这是救我们的最好的一个方便,把握不准,往往心里一烦,啊!弃舍掉了,这个是很可惜。或者就因为它的很深细,没有弄得很正确,所以弄错掉了,所以这也是一个遗憾。因此我们现在这地方,把论上面这样的简单扼要,而能够把整个内涵统统融摄在里头的一个公式拿起来,那么这样就对!

16'15"P.100
  尤其是我们上一堂已经谈到了,说这个《决定毗尼经》上面告诉我们,说有一类人,他是个声闻乘人,他全部的念头只有一个念头,怎么办?这一生一定要求解脱。如果说他那个念头说「我这个解脱留到下一生去」的话,「万一不行留到下一生」,他根本上面就犯了!反过来,大乘行人「我这一生一定要成功!」他根本已经犯了大乘的戒,这个犯菩提心。这个大乘的根本是菩提心,菩提心戒是要度无量一切有情,我这一生成功了,那有这个可能吗?那么所以在这个对极大的、有很多大乘行者,你这个心情应该怎么办?所以说,我们说正见、尸罗、轨则、净命当中把握住这个「正见」,那这里呢,这个四相对我们有绝端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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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过来说,就是那个声闻行者,你全部的精神你要一心一意地要把自己的问题解决,然后你在那个戒相上面花了好大的时间,在佛世的时候他有很好的善知识,现在我们去弄了个半天,弄了个半天说不定弄得错,弄错了以后就「戒取」。它的目的教你净化你内心的烦恼,然后呢一步一步地说把住这个烦恼──戒是捉,捉那个烦恼;定是缚,绑住它;慧是杀,这个是根本的。戒相本身是帮助我们的,现在你那个戒相上面转了个半天,虽然你的目标是今生,今生弄了半天还是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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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不管是若大、若小,在我们目前这个缘不一定很具足的时候,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善巧的方法。所以我们学了整个的仔细的内涵,然后从繁化简,提纲挈领地把握住这个。那这个概念大家有了,是吧!所以关于《广论》部分我想不细说它,大家很清楚、很明白。说这个是第一个到这个业的时候,尽管这个里边他告诉我们说:啊!小乘《俱舍》怎么说,然后大乘法相,如果这个里边还有《成实论》什么等等哪,我们可以不必去很深细地去研阅而就能够把握住这个重点,这是我在这里第一点要跟大家说明的一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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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除此以外,就是这个《广论》上面还有一点,在学戒的时候,对我们有一个非常重要、非常有帮助的一点。那么这个就是什么呢?犯戒的原因,犯戒的原因。那么这个《广论》上面在哪里呢?《广论》上面在一百九十五页,一百九十五页最后一段,《菩提道次第广论》一百九十五页倒数第五行,他说「如何修学之理」。那一段话前面就是讲,说这个一百九十五页那是中士道、共中士道,那地方特别地叫解脱的正道,解脱的正道就是三学。那么三学呢,戒是根本。所以这个论上面告诉我们这个,说这个戒本身最重要,前面先不细说。因为这个论上面说的,这是纲要也是中心;那么戒上面谈那个细则,所以这里前面那一部分就不去看它。

20'20"P.102
  那么这个《广论》上面这是说「如何修学」,他说「四犯因中」,假定你是了解了这个犯罪的因,换句话说造罪的因,你能够把那个造罪的因,一一把它对治去掉的话,剩下来什么?不犯。不犯就是持嘛!这个戒最重要的就在这里。那么这个四点实际上呢也就是引什么?引《瑜伽师地论》上头,《瑜伽师地论》上是〈摄决择分〉,〈摄决择分〉。那么这个〈摄决择分〉,我们今天就不妨把〈摄决择分〉那个上头的大家看一看,会产生更清楚的一个概念。这个是《瑜伽师地论》九十九卷,看现在我们这个本上面第五页最后一行开始(注①)。说他前面也是谈那个戒的时候,说犯、不犯这些,戒本身说来说去就是犯、不犯,犯当中轻、重。假定我们能够把握准犯、不犯的话,那么轻、重就不谈了,你没有犯嘛!那么至于说犯、不犯都在这个戒相当中已经说了,我们不谈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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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文,九十九卷第五页的下半页最后一行,「由四因缘故,犯所犯罪」,哪四个呢?「一无知故,二放逸故,三烦恼盛故,四轻慢故。」这个四点,这个四点有它的一个次第。那么这个四点跟《广论》上面,《广论》上面说第一个也是无知,那么第二个也是放逸,《广论》上面第三个叫不敬,这个不敬就相当于现在这里的第四轻慢,然后《广论》上面最后一个烦恼盛,那么相当于《瑜伽师地论》上第三烦恼盛。我们现在把那个论上面,就是《瑜伽师地论》上面仔细地看一看,你就很清楚了。实际上这个这里的四点,跟《广论》上的四点,内容是完全一样,就是恭敬是正面显,不恭敬是反面显,不恭敬就是轻慢嘛!一个是从遮方面,一个从表方面,这样,一件事情的正反两方面去看。

23'04"
  那我们看《瑜伽师地论》这个文。说「云何名为由无知故犯所犯罪?」说就是解释第一个什么是无知故犯。「谓如有一,于所犯罪不审听闻,不善领悟」,由于他对于所犯的──换句话说,受了戒以后,或者正确地来说,在没有受戒之前,就应该随分随力地学,学了以后觉得要去受,受完了以后更要努力去学!通常我们现在的有一个很大的缺陷,大家说:「喔,这个戒功德不可思议好!」啊!大家去学、大家去受;受完了到底什么是戒,往往是对它没有正确的认识。结果呢,虽然戒有无比的功德,因为不认识,你不受虽然得不到功德,可是你没有犯戒之罪;现在你受了,不得到那么还算你运气,说笑话──白跑一趟,就是意思一下,得到了以后你更糟糕!

24'22"P.104
  也许说:那我受了好像不得到。欸!可是你虽然得不到,既然这个形相摆在这里,你破坏这个形相这一样有罪噢!这个是出家人。就是在家人来说,你觉得:啊!我受了五戒。人家晓得你受戒,尽管你没得戒体,可是人家晓得你受了,有这个形相留在世间,你破了以后,留下来的恶劣的影响,还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恶果噢!这是我们要了解的。所以去受了,不管你得不得戒体,这同样地有它的损益  照着去做就是有大益处,──如果不能照着去做,那有大损害。所以这个地方就说,真正地受了,一定要认真地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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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这里说「不审听闻」,「审」呢就是审察仔细。经上面都说:「谛听、谛听、善思念之!」那么这几句话在《广论》上面是特别地告诉我们,从断器三过、具六种想,乃至于具弟子相,都是强调这一点。他所以强调有他的绝对的理由,以及绝对的价值在,这样。那么这个是认真地听,听了以后「不善领悟」,那个这一部分的话,就是他的宿生的根性。有很多虽然很努力,可是他由于他自己的条件不具足,他不能真正地领悟。在这种状态当中,「彼无解了,无有觉慧,无所知故」,对于应该了解的,不了解;进一步呢,对应该产生的觉慧,这个就是跟正法相应的若闻慧、若思慧、若修慧,能够察觉到、证觉到世出世法清净、染污不同。有这个了解了以后,然后在境界上面的时候,他当然做得通。

26'42"
  所以「于其所犯起无犯想,而犯众罪」,这个是一个最最平常我们觉得,也可以说最可怜,也值得同情。但是并不因为说值得同情,喔!说就马马虎虎过去了,这是一个很大的不幸!正因为这是平常的时候值得同情,所以这里特别说明,我们往往对自己犯了罪还不知道,以为无犯!所以这个三句话,于其所犯的以为是对的──无犯想,结果犯了罪还以为对的。那么这个原因在哪里呢?就是前面「不审听闻,不善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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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不审听闻」是我们人、平常一般人都做得到,应该事前好好地去学──说戒很有功德,哎呀!那么戒是什么呢?这样。然后正确有了一点认识,觉得自己可以去守,然后去求,求到了以后更努力地,这是第一点。那么「不善领悟」呢?这有的时候的确不了解,那这么这怎么办呢?这个最好的方法──依止善知识!所以这个出家为什么要五夏依师就在这里,一直等到你善巧;如果不善巧的话呢,这是终身不能离师,就是在这个上头。那这一个到这里为止,「如是名为由无知故犯所犯罪」,那第一个。

28'16"P.106
  其次呢,「云何名为由放逸故犯所犯罪?」放逸怎么会犯呢?「谓如有一,于所犯罪虽复解了,有其觉慧亦有所知」,欸,进一步啰!前面这个是对于所犯的不了解,没有觉慧,乃至于无所知;他现在有了,有了应该做得到,但是他还是做不到,那么这种情况原因在哪里?「而住忘念,住不正知」,出这个原因。从这地方我们也可以看见说,这是层次深浅的不同哦!所以前面一个无知最浅的一层,下面更深的一层,他到什么?他放逸那个。说到了这个程度而你做不到的原因,那么在哪里呢?这种原因叫作放逸,说由于你住忘念跟不正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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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我们修学的时候,戒上面就告诉我们,学戒应该怎么办哪?「常尔一心,念除诸盖。」我们心心念念缘在这个上头,从前面刚开始学的时候,平常自己听闻,然后下来自己阅读,然后共同地讨论,这个都是努力做闻这一部分;讨论意趣的话,就变成思;思完了以后的修。这个都是什么?想办法安住在这个正知上头。如果我们不能从这个地方去做的话,那就住忘念、不正知,这个都是告诉我们这个关键所在。当然实际上这个细说的话,还有一些原因,还有一些原因在,那么这个地方不细说了。这个是我们做不到的真正的原因,说忘念跟不正知,所以平常我们说念知、念知,在这里!

 

注①:《瑜伽师地论》卷九十九:
  又彼略由四因缘故,犯所犯罪,一无知故,二放逸故,三烦恼盛故,四轻慢故。云何名为由无知故犯所犯罪?谓如有一,于所犯罪不审听闻,不善领悟,彼无解了,无有觉慧,无所知故,于其所犯起无犯想,而犯众罪,如是名为由无知故犯所犯罪。云何名为由放逸故犯所犯罪?谓如有一,于所犯罪虽复解了,有其觉慧亦有所知,而住忘念,住不正知,彼由如是不住念故,如无所知而犯众罪,如是名为由放逸故犯所犯罪。云何名为烦恼盛故犯所犯罪?谓如有一,于其所犯虽复解了,有其觉慧亦有所知,而彼本性贪瞋痴等极为猛利,彼由猛利贪瞋痴故,虽知是事所不应为,烦恼缠逼不自在故,而犯众罪,如是名为烦恼盛故犯所犯罪。云何名为由轻慢故犯所犯罪?谓如有一,于所犯罪虽复解了,有其觉慧亦有所知,而彼信解极为下劣,无有强盛宿善因行。由其信解极下劣故,于沙门性、于般涅盘,无所顾恋,于佛法僧无敬无惮,无有羞耻,不乐所学,由轻慢故,随其所欲广犯众罪,如是名为由轻慢故犯所犯罪。当知此中,无知放逸所犯众罪,是不染污;由烦恼盛及以轻慢所犯众罪,是其染污。

如意成 ryc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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