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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办案数据

清城检察
2024-10-13

2021年1月至3月,清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现将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审查逮捕工作:2021年1-3月,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230人,同比增加71.6%,占审结数的82.14%。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50人,同比增加25%,不捕率为17.86%。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3件;纠正漏捕1人。


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3月,决定起诉205人,同比减少17%;决定不起诉17人,同比增加88.9%,占审结数7.66%,不起诉率7.66%。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9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86.76%,
纠正漏诉1人;



二、刑事执行检察主要办案数据对刑事执行监督情况:2021年1-3月,针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6件。

对刑罚执行监督情况:2021年1-3月,针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2件,已纠正1件,占提出数的50%。


财产刑执行检察情况:书面提出纠正1件。



三、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3月,受理案件37件,同比增加1133.3%;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终结审查1件;移送同级检察院8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同比增加100%。    


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3月,受理案件62件,提出检察建议61件,采纳检察建议59件。 



四、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3月受理案件48件;同期审结49件,提出检察建议49件,同期采纳检察建议59件,占提出数的120.4%。



五、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行政公益诉讼情况:2021年1-3月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50件,同比增加2400%;共立案32件,同比增加1500%;诉前程序32件,同比上升1500%,发出检察建议32份,其中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1件。


民事公益诉讼情况: 2021年1-3月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2件,同比增加500%。



六、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3月,逮捕涉及未成年人犯罪17人,人数同比减少17%。作出不批准决定6人,同比增加50%。


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3月,决定起诉涉及未成年人犯罪16人,同比人数增加77.8%,纠正遗漏起诉罪行5人。 


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情况:2021年1-3月,附条件不起诉期满后不起诉2人。


有关特殊制度展开情况:检察机关共开展社会调查24次。



七、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2021年1-3月,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4件,同比上升3.03%,办结答复34件,答复率为100%,受理刑事申诉2件,立案复查1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件,与去年持平。



八、专项检察主要办案数据(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2021年1 -3月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27人,决定起诉9人。


(二)涉食品安全犯罪情况。2021年1-3月,受理涉食品安全案件3人,决定起诉3人。



编辑:刘泳春

责编:唐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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