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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唐文勇、黄挺进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2021年7月8日,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唐文勇、黄挺进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自2004年起,以被告人唐文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暴力手段,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妨害公务、非法持有枪支、开设赌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致使多名群众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非法借贷,攫取大量非法经济利益;公然对抗公权力,形成区域控制,在清远市阳山县城及周边地区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秩序。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合法权益,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拘禁罪分别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编辑:刘泳春
责编:刘景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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