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检说法丨我只是买了一只鹦鹉,为什么抓我
爸爸,这只鹦鹉好可爱,会讲话呢,真好玩!我也想要一只。
好,爸爸给你买。
阿生于是添加了网页上的微信号
在微信与这位叫“亚力”的网友
聊起了交易
亚 力
某天15 :23
我在贴吧看见你在卖鹦鹉,我想买,多少钱啊?
1000元,广东省内包运费。
能不能便宜点啊,我在清远。
900元,但你自己负责运费。
行,成交。
阿生把鹦鹉养在自己家里,时不时拍下鹦鹉学舌的视频发布到百度贴吧上与网友分享。谁料这些视频竟给他引来了“牢狱之灾”。
2020年8月,公安机关将阿生抓获,并在其家中起获上述亚力山大鹦鹉。
经鉴定,本案中的鹦鹉为:鸟纲、鹦形目、鹦鹉科,亚历山大鹦鹉,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
案件被移送至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对阿生进行了思想教育,并解释非法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对自己对社会的危害。阿生表示认识到了自己错误,认罪认罚。
2020年11月2日,阿生因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判决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鹦鹉虽萌,却不能随意饲养。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内目前除“桃脸牡丹”、“虎皮”、“鸡尾”这三个鹦鹉品种外,其他品种的鹦鹉(包括驯养繁殖)均属于我国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买卖将面临法律责任。
即使是购买来自己饲养也是触犯法律的。
因此,在饲养一些不常见的宠物前,请务必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误入法律“雷区”。
(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任何涉及版权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妥善处理。)
文字:刘景舒
编辑:刘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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