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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办理案件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拟对余某某职务侵占案、陈某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案及邓某某故意伤害案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前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1年12月14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三、听证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开听证室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本院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芷菁 0763—3303020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8日
编辑:刘泳春
责编:唐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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