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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衔接机制 助力行政检察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长效发展
为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相互配合,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近日,清城区检察院和清城区交通运输局联合签发《清城区人民检察院 清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促进双方执法司法能力提升,推动交通运输与检察监督良性互动发展,进一步助力法治清城建设。
《意见》的建立,一是加强协调协作。双方明确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和信息沟通,以及专项协调协作工作机制的具体运用与落实。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双方可以根据办案需要召开案件会商会议,共同协商解决办案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实现信息共享。双方建立案情通报机制,定期相互通报涉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相互通报涉及交通运输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案件的重大情况、重大事项和重大舆情,共同研究处置办法,依法妥善处理,回应社会关切。三是促进矛盾化解。双方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交通运输部门为检察机关办案团队就交通领域履职提供专业支持,检察机关通过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护航民生民利。
撰稿:施颖欣
编辑:刘泳春
责编:刘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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