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谦君子 谆谆师者
——在王作富教授追思会的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老师们、同学们:
一代名师驾鹤仙逝,天地同悲。今天我与大家云上相聚,怀着无比悲痛的心情,共同缅怀敬爱的王作富教授的一生,寄托我们的哀思!当我惊悉恩师王作富教授于12月15日晚与世长辞,万分哀恸!同仁不胜哀悼,我有不尽悲思!我及时给治丧委员会发了唁电,表达悲痛、悼念之情。恩师王作富教授是我国著名法学家、著名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开拓者和奠基人。恩师仙逝,是中国法学界、特别是刑法学界的巨大损失,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无法弥补的损失。恩师先行,并未走远。我们沉痛悼念先生,向恩师告别,远不能够表达笼罩在我们内心的痛楚。此刻,我百感交集。今天我们师生、同仁相聚,怀念王作富教授,既是追思、是缅怀,也是感恩、是告慰,更是致敬、是洗礼!王作富教授是我的授业恩师、学业导师。我是1978年入校,1997年调离,在中国人民大学曾追随王作富教授学习、工作近20年。感谢人生相遇,有缘与恩师韶华相识,有幸得恩师长期教诲。王作富教授多年为我授课、指导论文,呕心沥血、诲人不倦,令我终生难忘!能够做王作富教授的学生,并成为王作富教授的同事,我感到无比荣幸!非常自豪!抚心垂首,恩师耳提面命、谆谆教诲的往事历历在目。在此,我讲三件事,也是我人生的三个第一次。第一次听恩师讲课是1980年刑法分则的课堂上,王作富教授的讲课风格非常鲜明,就是坚持实务导向、问题意识,以刑法条款规定的罪名为脉络,针对司法实践的问题,条分缕析,循循善诱,娓娓道来。令人印象深刻。恩师讲课治学一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倡导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深入浅出、见解独到、针对性强。所以,恩师的讲课效果有口皆碑、广受好评。有司法机关干警认为,“听师一堂课,胜读几年书”。恩师第一次指导我撰写学术论文,是1981年岁末。本科大三期间,我在海淀区检察院公诉科实习2个月。我的实习报告分析了一个交通肇事罪的案例,认为可能存在过失转化为间接故意的情形。为继续研究这个问题,我去恩师家里请教。恩师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发现问题,及时撰写论文,非常有意义。鼓励我理论联系实际,从案例分析入手,将论文观点理论化。在恩师指导下,我撰写的第一篇学术论文《复杂罪过定罪刍议》发表在《现代法学》杂志。可以说是恩师将我领上学术研究之路。我1985年硕士毕业留校的第一次讲课,是王作富教授直接指导的。备课教案恩师认真审改,几乎每页都有批改。第一次试讲,恩师亲自到场,全程听课,课后系统点评,提出注意事项。恩师认真负责的敬业态度和提携后进的无私精神,当时让我甚为感动!今天想来,仍然是充满感激之情。我不知道现在的老教授是否还能这样帮助年轻教师?恩师桃李满天下,我只是被恩师温暖过的“那一个”。我讲这三件事说明恩师是真正的师者,他乐于甘当人梯、教书育人,将自己的所学所知所思所悟与学生分享。恩师对我的教诲、启发和帮助影响至深,永志不忘!恩师晚年记忆力衰退,经常认不清来访者。一次面见恩师,我问先生:“我是谁啊?”恩师脱口而出:“你是小姜伟。”还是当年我们在一起共事的神情和语气。我离开中国人民大学已经30年,相当一段时期在外地工作,每隔一、二年与恩师见一面,恩师在90高龄的鲐背之年,在记忆力衰退的情况下,还能清醒地记得我,我非常感动。当时我也是60 多岁的人了,恩师一句“小姜伟”,透着别样的亲切和特有的温暖,就是对我的褒奖!令我瞬间仿佛回到与恩师共事的场景。现在闭目回想,脑海里都是恩师慈祥的面容、温暖的笑脸、认真的神情。如果只用一个词描述恩师王作富教授,我想选择“谦谦君子”。恩师一生高风亮节,淡泊名利,品德敦厚,与人为善。恩师为法学教育事业贡献一生,其学术成就和学界影响堪称刑法学界的泰山北斗,仍然为人谦和,平易近人。恩师的道德文章彰显知识分子的风骨,堪称为人师表的楷模。真是谦谦君子,谆谆师者,德高望重、令人景仰!今天的追思会,聆听各位领导、老师、同仁的发言,很受教育、倍受感动、也受启发。一场追思会既是追忆缅怀,更是精神洗礼,越发感受到恩师高尚人格的精神价值和非凡魅力!今斯人已去,典范犹存。作为学生,我们对恩师的最好纪念,就是化悲痛为力量,学习恩师秉持的高贵品格,承继恩师开辟的的法治事业,告慰恩师的在天之灵!恩师的精神嘉惠后人!恩师的伟业恒存于世!王作富教授将永远活在我们心中,永远记录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大师史册,永远载入中国刑法学的发展历程。惟愿恩师在天国安息!望恩师家属节哀珍重!祝参会的各位领导、老师、同仁身体健康!往期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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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鸿燊
审校:马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