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展播(62)|刘政毅 |《后悔的一件事》
点击上面“阅读写作和孩子”关注
有一件事虽然已经过去了很久,但是现在想起来,我都觉得后悔。
记得那是一天早晨,我上学前妈妈给了我十元钱,告诉我说:“今天中午我要加班,你在外边吃饭吧?”妈妈边说边把钱递给我,我把钱往上衣兜里随手一塞,就高高兴兴地上学去了。
第二节下课后,我有点饿,想买一个面包吃。等我拿钱时,一模口袋,什么都没有,钱丢了!我急忙跑回教室,慌张地蹲在地上,朝四周望来望去,看看地上有没有钱。我把教室的角角落落统统找遍也没有找到。会不会是我在操场上玩的时候钱掉了呢?我疾步如飞地跑下了楼,在操场上走来走去,连草丛都不放过。有一个同学朝我走来,问道:“你在干什么?”我回答说:“我的十元钱丢了,我在找。”他说:“我看到陈宇捡到了十元钱,不知道是不是你的。”
“知道了,谢谢你!”我边说边跑着去找陈宇。
找到陈宇后,我说:“我有十元钱,那是妈妈早上给我的午饭钱,我不小心弄丢了。有一个同学说,他看到你捡了十元钱,你把钱给我吧。”
他说:“我为什么要给你呀?那是我的钱掉了,我又捡了起来。”
我威胁他说:“你不给我我就告诉老师。”他却说:“这就是我的钱,你随便告。”
我便去到办公室,把这件事儿给老师讲清楚。老师就把陈宇喊了过去,经过老师的一番劝说,他不情愿地把钱交给了我。
过了两天,我觉得衣服夹层里面好像有东西,我让妈妈把衣服夹层拆开了,里面是一张崭新的十元钱。我把钱紧紧握在手里,心中五味杂陈。我想把钱还给陈宇,但是,如果还给他,我不就是用自己的手打了自己的脸吗?就是这可怜的自尊心,让我一直没有勇气说出真相。
这件事一直在我心中困扰着我。
刘政毅文章链接:
沙老师简介:省作家协会会员。从教三十余年,高级讲师,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师。省级德育教育先进工作者,市级优秀班主任。文学作品多发表于《星星诗刊》《诗选刊》《绿风诗刊》《中国诗歌》《中华日报》(泰国)《燕赵诗刊》《当代小说》《三月》《岁月》等数十家国内外报刊杂志。 作品多次入选《诗选刊》“中国女诗人作品专号”、中国作家协会《中国诗歌精选》、《河南当代女诗人档案》、《中国新归来诗人》、《中国当代百名女诗人诗选》《中国网络诗歌史编》等多种选本。获《教师报》全国征文大赛一等奖、获“虞姬杯”全国征文大赛一等奖、 “东坡诗歌奖”全国华语诗歌大赛三等奖、第四届“大江东去杯百善孝为先”全国诗文大赛一等奖。 2005年出版个人文集《记忆的手语》。
往期文章荐读
◆【家长必读】孩子作文写不好,家长责任很大!本文教家长如何帮助孩子提升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