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清朝灭亡的根本原因

2017-10-17 古今事

来源:铁血社区

清朝的灭亡:清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二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统一政权,也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帝制国家,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是君主专制发展到顶峰。那么大清朝是如何走向衰亡的呢?

1、急功近利的考核指标导致王朝倾覆

中国的传统社会以农耕文明为基础,其一向以“小政府大社会”的低成本模式维系,但在十九世纪后的全球化进程中,在“弱肉强食”的国际环境倒逼下,这种模式乃至整个国家都受到了欧美列强的严重挑战,特别是甲午战败及庚子之役后,清廷为挽救王朝覆亡的命运而不得不艰难转型,其新政与立宪的过程实则暗含了由“小政府”向“大政府”转变轨迹。

“小政府”模式以“不扰民、少作为”为准则,管理成本虽低,但与之伴随的则为低效率,由于其不足以抵御外来的侵略,由此也带来了国内民众的极大不满并进而导致其合法性的丧失。为实现“富国强兵、器物转换”的目标,清廷不得不痛下决心,更弦改辙,其在编练新军、教育改革、警政改革、司法改革、官制改革、实业促进、地方自治乃至宪政改革等问题上分头并进,其规模之大,其速度之快,在令人感到惊佩的同时,也不免有些担忧。

事实上,清末十年中的各项举措已经远远超过了整个社会所能承载的压力,由此引发的财政问题更是致命的。毋庸讳言,各项新政的铺开均以财政为支撑,没有钱就不能办事,要办事就得花钱。由此,“永不加赋”的朝训被一破再破,各项加征摊派有增无减,羊毛出在羊身上,其落脚点无一不在百姓身上设法。清末新政的困境就在于,要想在列强的虎视下“存国存种”乃至尽洗前辱,就必须改革变政,但多一项新政举措,就多一项庞大的经费支出,而财政的增收远远跟不上支出的急剧膨胀,就算没有武昌起义,“赤字财政”的维系也是难以为继。

以新政第一要务的新军编练为例,仅北洋六镇每年的维持费用就高达900万两,如建成36镇常备军的话,其每年的维持费用至少在5000万两上下。在1911年的国家财政预算中,陆军部提出的总预算超过1亿两,在资政院的大力削减下,其预算额7800万两也已经接近全国总预算(26000万两)的三分之一。更值得警觉的是,清廷为完成全国36镇的新军编练计划,其在耗费巨资的同时也在用人上不择流品,以至于大量倾向于革命的年轻军官进入新军并担任各项军职,这也为清朝的覆亡平添了极其微妙的不确定因素。


再以司法改革为例,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以各地行政长官(如州县官)兼理司法,如果要推行司法独立、政审分开,势必要在各级官衙外另设审判机构,全国各州县也将因此新增三四千万两的支出,经费何出势必成为一个头痛的问题(这项工作到民国后也未能完成)。

在“小政府”的模式,朝廷对地方官的考核无外乎“钱粮与刑名”,只要地方上按时解送国家税收、地方上安靖无事,官员即算合格。1901年推行新政以后,各级地方官升迁优劣的主要考核指标不再限于“钱粮、刑名”,各项新政事业如警政、学堂、地方自治等更加为朝廷(或上司)所看重,而且大都设有时间表。在经费与人才匮乏的双重煎熬下,各级地方官大多疲于应付,其中形象工程在所难免,贪污腐败也多有发生。更可叹的是,这些来之不易的民脂民膏未必取得了真正的实际效果。

清史总撰缪荃孙曾说:“国家因兵败而图强,因图强而变政,因变政而召乱,因召乱而亡国。”清末新政与立宪是一场迟到的变革,历史经验表明,在近代化进程中,起步越晚困难越大,情况也就越复杂,任何超出了自身基础的操切之举,都将会走向良好愿望的反面。

2、利益分配机制错位,一方利益受损且缺乏对话机制

清末新政的进程中有一对明显的矛盾,一方面是朝廷官员及部分开明的士绅警告民众“不变则亡”,其试图通过各项新政举措来挽救国运,另一方面则是下层民众因自身利益受损而极力反对新政。不可否认,任何一项改革(且不论其是好是坏),都会引起利益的重新分配并带来各种矛盾冲突,如果改革者设计精当,操作合理,这对各方都将提供一个利大于弊的发展机会;反之,利益受损的一方将阻扰并反抗新的变革举措,不满的情绪在一定时间的累积后,其势必对整个改革造成严重的危机。

改革初始阶段,社会所能提供的物质条件不能满足每一方的需求,这原本在情理当中,但由此带来的利益分配机制过度扭曲的话,即便改革者所描绘的前景再美好,也无法赢得多数民众的理解与支持。任何时候,只要民众意识到改革的成本主要由自己来承担,如朝廷财税收入的过快增长、滥印铜元带来的通货膨胀伤害、与民争利的“铁路国有化”政策(或可称之为清末的“国进民退”),都将令新政本身成为民怨的主要来源。

平心而论,清末新政的各项举措不能说不重要,朝廷用心也不能说不良苦,但推行新政的实际负担在转移给下层民众的同时,好处却大都为上层所得,那底层的百姓们就不免要把他们的愤怒发泄到所谓“新政”的学堂、警署、自治公所之上了。譬如清末各地屡屡发生的“毁学”事件,其原因无非是乡民们看到新学堂并不能让自己的子弟获得教育的机会,而自己却要承受因此带来的捐税,其愤怒之火便直接引向了各所新建的学堂。同时期,为反对举办新政而引发的新增捐税,各地又屡屡发生捣毁官署及罢市之事,这些大大小小的“民变”事件,在清末十年中竟然达到两千余次,这无疑是值得警醒的。再如引发“保路运动”的川汉铁路公司,其主要资本大多来源于全川农民的“租股”,而这些所谓“租股”名为自愿,实为强行摊派,那些真正出钱的农民们根本无从享受到所谓的“利息与红利”。

抛开固有的偏见,下层民众对新政的抵触并不能简单的理解为反对变革,其中的主要原因还在于历史所造成的官民隔膜与对立,朝野双方既缺乏对话机制,也没有基本的救济手段,双方互不信任、相互猜疑,在情绪化的民意浪潮中,整个社会的裂痕越来越大,最终使得本就有限的改革成果化为泡影,改革不成反激生了新的反对力量。


任何一项新政策、新举措,即便它最终的结果是对国家民族有利的,如果决策者自说自话,毫不顾及民众的接受和理解能力就单方面制定推行的话,其非但不能充分调动社会上的各种积极因素,反而会激起民众的极大反感与阻扰。就效率而言,再合理的政策也应最大程度上吸收民众的愿望,只有在得到民众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利益分配问题才能得到公开公正的解决,各项新政举措才能不断的稳步推进。

3、废科举仓促而无补救,丧失授官权无疑自废武功

1905年清廷废除科举,这无疑是清末新政中的一件大事。古老的科举制度走到二十世纪初,从其考学的内容上看当然陈旧腐朽,对推进社会的进步一无用处,但需要指出的是,科举不仅仅是一种选官制度,它同时也是一种教育制度,甚至整个社会的道德文化等均与之息息相关。科举的仓促之废固然有“强邻环伺、国势日危”等外在因素,但其废除之后对社会、对清廷政权的深刻影响却显然未经认真的思考,而科举本身具备的优点与力量也在有意无意中被决策者所淡忘。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废科举实则是体制上的自我摧毁,其不但丧失了数量庞大的支持者,而且连机制本身也一并丧失。隋唐以来,各朝政权的背后均有大量的读书人在支撑,而将朝廷与读书人联系在一起的正是科举制度。通过科举,朝廷授予读书人功名、地位及其官职,读书人则通过这样一个途径实现自己的抱负、改变自己的命运,一旦这个纽带断裂,朝廷便失去依托,成为无本之源,正所谓“雷霆雨露皆天恩”,无赏罚则失名器,无名器则天下离心,朝廷也不再被读书人尊崇,政权基础半被掏空。

对于朝廷而言,科举最重要的是合法、公正、公平的授官权,这也是最吸引读书人的所在。不管是自愿还是不自愿,读书人只要投身于科举与功名,即自觉不自觉的成为朝廷的支持者。作为传统的精英分子,这批人出则为官,入则为士,对政权的巩固与社会的安定至关重要,其人心向背决定了政权能否长治久安,王朝是否能够维持下去。

鉴于科举考试内容的种种不利,从长远来说,废除科举清除了中国向近代社会转变的障碍,但从短期来说,废科举意味着丧失了一个向上流动的合理机制,同时也割断了士绅阶层与清王朝的联系,使清廷陡然失去原有的中坚支持力量,这无疑是一种自废武功的自残行为。在这些社会精英分子从原有机制中疏离出来后,现存政治体制与意识形态对这些新型知识分子毫无吸引力,其离心倾向和反叛意识也随局势的恶化而增强,新军队因为这些人的加入,更是走到朝廷的对立面。

尽管清廷后来也作出了奖予进士、举人等不同等级科名的补救,但在这种科名并无仕途的相应保证而成为口惠而实不至的短期政策,其远远不能替代之前科举的制度性中介作用。在无格可依的科举后时代,反倒是给亲贵擅权、买官卖官等腐败现象提供了方便之门。

科举可废,教育与考试内容可换,但选官制度不能废,清廷在轻废科举后,如果尽快出台相应的文官考试制度(如袁世凯时期的县知事考试),或可重掌“名器”,但可惜的是,清廷并没有意识到失去授官权的严重性,这也是士人们在辛亥年对清廷的覆亡报之以冷漠的根本原因。


4、年轻人没有出路,因年轻人不满而推翻的王朝

科举的废除无疑大大促进了新教育的发展,据统计,清末学堂由1904年的4千余所迅速增长到5万余所,学生总数由不足10万飞速增至156万,其用时不过5年。新政所取得的教育成果固然可喜,但这一大批接受了新知识的年轻人在毕业之后何去何从,他们的出路问题也同样成为一个巨大的社会隐患。

古代科举为求官,中国人也一向有“读书做官”的传统,但事实上怎么可能让所有的读书人都有官做,即便在科举年代,通过科考获得官职的幸运儿毕竟也是少数。与昔日的读书人相比,新学堂出来的学生在数量上更加的庞大,在社会机会有限的前提下,他们在寻找出路的过程中无疑会遇到各种挫折。在传统的上升方式已无路可走的而新的选官方式又无标准可言的现实面前下,“太子党”、“官位世袭”、派系权争等不公平现象更容易引发年轻人上升机会的被剥夺感,这不免令这些人对前途感到绝望的同时也对社会充满了怨愤,由此产生“求变、速变”的念头。

以新军中下层军官为例,张之洞在1906年开办陆军小学堂,学堂分陆军、海军、测绘、经理、军医五班,后毕业的学生近一千五六百人,但得到提升的不及一百人。1911年1月,江苏第九镇第三十六标有近百名士兵开小差出逃,原因是部分士兵想升入不入流官佐而升迁途径被阻,由此产生的失望怨愤情绪引发了这次事件。在新军的军官队伍中间,也普遍存在“士官系”与国内武备学堂毕业生的对立,原因是留日士官生们手眼通天,他们占据了军中的高级职位,而数量众多的国内军事学堂毕业生只能屈就中下层军官。

恶念不是来自于内心,而是来自于不得志的生活。年轻的知识分子在遇到挫折之后,往往把问题归咎于社会不公、政治腐败等确实存在的事实,久而久之,由此带来的消极情绪往往会转化为强烈的对立意识,这种清末式的“愤青”思维,也是底层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根源。

在1911年“皇族内阁”的表演中,权贵阶层赤裸裸的攘夺公权引发了士绅阶层的极大不满,这也是清廷极不明智的自取灭亡之举。在整个社会缺乏公正公平的情况下,一部分被体制所排斥的年轻人会去追问其制度的根源,在其利益诉求得不到充分的关注与表达时,其走向清廷的反面也是必然。

清末大兴教育的一个教训是,教育必须与更广阔的实业相联系,而不能只是培养未来的求官人,否则,受教育者一旦丧失前途,稍有风吹草动,其不满即会引发社会风潮并进而发展成革命。当然,清末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不算缓慢,但与教育相比,其发展仍不足以提供足够的机会。

5、激进思潮不可取,非理性的情绪未能得到合理的疏导

在清末危机日益深重的情况下,革命思潮异军突起,在漫天漫地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等仇恨性宣扬中,就连饱学的章炳麟也高擎革命大旗,“公理未明,即以革命明之;旧俗俱在,即以革命去之”,革命似乎成为一剂治国济民的仙丹灵药,但凡有不平处,即以“革命”革之。

在近代化的过程中,革命与改良通常表现为此扬彼抑、互为消长的关系,如果改良能获得成效,革命就会消沉;而改良的道路行不通,革命就会迅速蔓延。改良与革命在同时赛跑,任何一方的不谨慎都将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

就事实而言,实行新政后的清廷已经没有了保守派,而只有激进派和缓进派。清朝的覆灭,问题不是走得太慢,反而是因为走得太快。以清末立宪为例,在外国评论家的眼中,九年的预备立宪期未免“出奇的乐观”,但这样一个短得不能再短的急进方案,还有人认为不够激进,甚至连最温和的士绅都已经等不及了。多才博识者如梁启超当时就指出,预备立宪清单上所规定的任务是绝对办不到的,但言犹在耳,他在1910年第三次请愿之前又激愤的说,“现今之政治组织不改,不及三年,国必大乱,以至于亡,而宣统八年(1916年)召集国会为将来历史上必无之事”。


革命不宜提倡,激进更足以误国。在风起云涌的国会请愿运动中,尽管领导者为文质彬彬、讲求“有风度对抗”的立宪派士绅,但其中也不乏白刃割股、断指血书的激烈之举,类似的举动在舆论的推波助澜下,民众的情绪更加激化而走向非理性的漩涡。温婉的士绅运动尚且如此操切,更不要说急躁而任性的革命党人气质,由此,清末思潮偏出理性的轨道也属正常。

改良是一种渐进主义,其主张“积小胜为大胜”;革命是一种激进主义,其主张“毕其功于一役”。晚清的历史,大体上是一个由“器物变化”到“制度变革”的过程,但制度的变革非但不能替代器物的进步,反而是器物层面发展到一定程度上才有的产物。甲午的失败,不是器物方向的错误而是速度、规模与效率的失败,这不是用制度变革即可取代完成的任务。

学者张鸣曾说过,“近代化是一项没有英雄也不要英雄的平凡而琐碎的工程”,任何急功近利和操切冒进都是一种历史的反动与投机,非但不会带来任何好的效果,反而引发更多的问题。试图以激进的方式实现西方国家一两百年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这种拔苗助长之举既无成功的可能,后果也是相当严重。从本质上来说,这是一种追求短期效应的冒进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更是一种偷懒行为。

传统依靠的是经验,革命则构思于理论;保守主义用“过去”说事,激进主义则以“未来”许诺。清末如雨后春笋般兴起的各种报刊杂志大多为激进的知识分子所掌握,而清廷各级政府对这个新兴的舆论环境显然未尽了解。在报刊舆论缺乏多元制衡机制的现实下,激进甚至煽动性的思潮更容易被民众所接受,一些保守而不乏中肯的观点则被新派的报纸编撰人认为是不合时宜而拒绝登载,由此也被当时的“主流舆论”所完全边缘化,就算是政府一方的观点,在当时的舆论环境下也完全处于一个弱势的地位。

后语:大量粉丝还没有养成阅读后点赞的习惯,希望大家在阅读后顺便点赞,以示鼓励!坚持是一种信仰,专注是一种态度!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