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国家安全,你我息息相关

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日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2022年4月15日,是第7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标识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何为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国家安全战略。要制定实施政治、国土、经济、社会、资源、网络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政策,保障国家政权主权安全,防范化解经济安全风险,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何为总体国家安全观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一个内容丰富、开放包容、不断发展的思想体系。其核心要义可以概括为五大要素和五对关系。

总体国家安全观突出“大安全”理念,构建集众多领域安全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而国家安全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指导思想,规定了一系列不同于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国家安全制度,将国家安全的内涵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领域,突出强调了维护国家安全不仅仅是专门机关的任务,而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义务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定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01确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实践意义

动员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维护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价值。只有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国家安全才能真正获得巨大的人民性基础,也才能有坚实的制度保障。

02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可以做什么?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03日常生活中应警惕哪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1、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自觉从我做起!

END

为你推荐

安徽理工大学2022年度专职辅导员和专职教师招聘公告

等疫情结束 你最想干什么

关于举办2022年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暨第十七届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图文 | 部分来源于网络

编辑 | 刘洋 高茂娇

校对 | 赵庄 胡亚敏

审核 | 何云鹏 王传礼

出品 | 研究生传媒工作室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