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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本地户籍生招生工作方案

2017-04-14 杏坛教育 顺德杏坛教育

杏坛镇招生工作

根据市区两级对2017年招生工作的安排,我镇拟于4月下旬开始小学一年级本地户籍学生的招生工作。为使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保障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利,促进全镇各小学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佛山市教育局、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2017年我镇小学一年级招收本地户籍生,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规范各小学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招生规划,控制招生人数,各小学班额控制45人/班。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以户口簿上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身体健康,具有杏坛镇户籍以及佛山市内其他区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学,比照杏坛镇户籍学生处理,由镇教育局就近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的学校。

未满6周岁的儿童,或在其他区域曾经入读小学并已取得学籍的儿童,不得在我镇报名入读一年级。如发现有上述情况的报读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外省市户籍(包括港澳户籍)学生的报名录取办法,待市区两级的相关文件出台后另行制定方案。

三、招生办法

各小学一年级招录本地户籍生的顺序为:

1、第一批招录本校学区内人户一致的户籍生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

2、第二批由相关学校招录已购房但户籍未迁入楼盘内的本地户籍生;

3、第三批招录儿童户籍在其他村居、但父母一方有本校学区范围内户籍的本地户籍生;

4、最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非杏坛籍且未购房的佛山市户籍学生。

各类别学生的招录办法具体如下:

(一)本镇户籍学生

1人户一致的本镇户籍生:指学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户口簿户主名与房产证房主名一致(或户主与房主系直系亲属)、户口簿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此类学生分为楼盘户籍生和非楼盘户籍生,分别按以下方式录取:

楼盘户籍生:

(1)户籍地在景泰花园、中博城果、佳兆业可园、嘉信绿景花园、涛汇豪庭的学生,由中心小学直接录取;

(2)户籍地在金海岸花园、美的时代城、和泰居、创富公寓的学生,由桑麻小学直接录取。

(3)其他楼盘的人户一致户籍生,由昌教小学直接录取。

非楼盘户籍生:

各村(社区)的非楼盘户籍生,由户籍所在地归属的学校直接录取。

如出现个别学校的户籍生报读人数超出学位数的情况,则根据学生入户的先后顺序录取学生,未能录取的学生,由镇教育局就近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2、父母已购房但户籍未迁入楼盘内的本地户籍生。如有学生户籍地在我镇其他村居或我市其他区镇,但父母在中心小学、昌教小学、桑麻小学招生范围内购房的,可向楼盘所属的学校报名。如学校学位不足,无法全部录取此类学生时,则根据家长购房的时间(以房产证登记时间为准)先后进行录取,未录取的学生,须返回户籍地所属学校就读。

3、儿童户籍在我镇其他村居或佛山市内其他区镇,但父母一方有中心小学、昌教小学、桑麻小学学区范围内户籍、且确实随父(母)居住在学区范围内的本地户籍生。此类学生可向父母一方户籍地归属的上述三校报名。如学校学位不足,无法全部录取此类学生时,则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学位。未抽到学位的学生,须返回户籍地所属学校就读。

其他学校如有此类学生报读且学位允许时,可直接录取。

我镇各小学的现职在编教师,其子女如要随父母入读所任教的学校,比照学区范围的户籍生,由学校直接录取。

(二)非杏坛籍的佛山市户籍学生

非杏坛籍的佛山市户籍学生,由镇教育局根据居住地、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此类学生如家长未在我镇购置商品住宅,原则上不安排到中心小学、昌教小学、桑麻小学。

四、报名及录取的办法、程序

(一)本镇户籍学生

1、索取报名表时间:2016年4月18日——21日, 在各小学门卫室领取《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本地生入学申请表》。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22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到相应的户籍地或房产所在地学校报名。

4、报名办法:父母或监护人陪同适龄儿童前往学校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5、报名资料审核:各校于2017年4月25日上午将父母购房类别的本地生资料报镇教育局,镇教育局汇总后交国土房管部门审查。其他类别的本地生资料,由学校审核。

6、录取结果公布:2017年4月29日上午公布符合录取条件的本地户籍学生名单,同时公布学位剩余情况。

7、学位确认:获得录取的本地户籍生应按学校指引进行注册, 2017年4月30日确认学位,逾期未确认学位的,按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二)非杏坛籍的佛山市户籍学生

非杏坛籍的佛山市户籍学生:索取报名表、提交报名材料的时间、地点与本镇户籍生相同。家长可就近选择任何一所学校提交材料,但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录取学校。各校在收取此类学生的报名材料后,须在2017年4月25日上午交镇教育局。镇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情况安排学校录取,并于4月29日上午公布录取名单,4月30日确认学位。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本镇户籍学生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本地生入学申请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计划免疫证(须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出具完成疫苗注射的验证证明);

4、以购房理由申请入读中心小学、昌教小学、桑麻小学的本地生,须到镇行政服务中心开具房产证明,报名时向学校提交该房产证明、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须提交购房合同。

5、父母一方有相关学校学区范围户籍的本地生,除上述1、2、3项材料外,还须提交儿童出生证或父母的结婚证、与父母一方户籍地相一致的房产证(屋主可为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

(二)非杏坛籍的佛山市户籍学生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杏坛镇小学一年级本地生入学申请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儿童计划免疫证(须凭儿童免疫证到医院出具完成疫苗注射的验证证明);

4、在杏坛镇的工作年限证明、社保证明,如已经购房 46 25099 46 11505 0 0 6946 0 0:00:03 0:00:01 0:00:02 6943还须提供房产证明和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

*有关附件请到杏坛教育信息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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