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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iche@miit.gov.cn;或者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10-66013726。
附件:《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
2021年4月7日第六十五期网络安全政策法律动态半月刊(2021.3.16—2021.3.31)
图文编辑: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梁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