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支队二大队】蜀黍再次和他见面时,他又醉了!
今天小编要“介绍”给大家的这位
先称呼他为“梁大胆”吧
2017年9月11号14时55分,蜀黍查获他时,他醉酒、无证驾驶摩托车;而在2015年的时候他也是以同样的“身份”和我们的交警蜀黍碰面滴。
感叹一句,厉害了“word哥”!
2017年9月11日14时55分许,一辆车号为蒙DFW***的两轮摩托车沿振兴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振兴岗路口时,面对前方的交警,该驾驶员开始躲避交警行驶,并加速通过路口,振兴岗民警用对讲机呼叫红旗商店岗民警对其进行拦截,红旗商店岗民警迅速反应,将该驾驶员拦截,同时振兴岗民警也赶来支援。
在接下来的检查中,民警发现该驾驶员一身酒气,并且回答民警问题,总是答非所问。通过指挥中心核对驾驶员身份时,显示该驾驶员没有取得任何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梁**移交法制。经进一步查询,梁**已经不是第一次酒驾了,在2015年有过一次酒驾违法行为,并且已经依法进行处罚。
2017年9月12日经赤峰市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对已提取的梁**的血液进行酒精含量鉴定,结果为193mg/100ml,属于醉酒。
对该驾驶员的处罚
犯罪嫌疑人梁**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现梁**已被刑事拘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拟对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一款一项之规定,拟对梁**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2000元罚款。
《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浓度在每100毫升20毫克以上,不足每100毫升40毫克的,处1000元罚款,扣留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浓度在每100毫升40毫克以上,不足每100毫升60毫克的,处1500元罚款,扣留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浓度在每100毫升60毫克以上,不足每100毫升80毫克的,处2000元罚款,扣留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拘留15日;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温馨提示
开 车 不 喝 酒
喝 酒 不 开 车
请君远离酒驾
远离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