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于论文,科技部教育部出手了

新闻联播 2020-02-25
近日,科技部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文件中明确,改进科技评价体系,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

1、对于基础研究类科技活动,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1/3。对于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类科技活动,不把论文作为主要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2、提高对高质量成果的考核评价权重。其中,对于已在实践中应用、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作出重要贡献的,可增加到50%的权重。

3、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包括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以下简称“三类高质量论文”)。

4、鼓励创办高起点英文期刊,提高中文期刊英文摘要质量;鼓励财政资金资助的论文在高质量国内科技期刊发表。
5、定期发布国内和国际学术期刊的预警名单,并实行动态跟踪、及时调整。管理和学术信誉差、商业利益至上的学术期刊,列入“黑名单”。
6、对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代表作和“三类高质量论文”,发表支出可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按规定据实列支,其它论文发表支出均不允许列支。对于单篇论文发表支出超过2万元人民币的,需经该论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对论文发表的必要性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
7、对于发表在“黑名单”和预警名单学术期刊上的论文,相关的论文发表支出不得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不允许使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奖励论文发表,对于违反规定的,追回奖励资金和相关项目结余资金。
8、不允许将论文发表数量、影响因子等与奖励奖金挂钩。
9、对落实不力、存在严重“唯论文”问题或存在奖励论文发表的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等,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处理并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对该单位论文发表的资助。

10、《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发布后,对论文无实质学术贡献仍然“挂名”的,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另外,教育部科技部近日也出台意见,针对当前科研评价中存在SCI论文相关指标片面、过度、扭曲使用等现象,要求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职称(职务)评聘的直接依据,以及作为人员聘用的前置条件。学校不宜设置对院系和个人的论文指标要求,取消直接依据SCI论文相关指标对个人和院系的奖励。科学设置学位授予质量标准,学校不宜将发表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作为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限制性条件。

更多消息,扫描二维码关注《新闻联播》

©新闻联播

更多新闻


制/徐冰  主编/王兴栋

编辑/文雅

©新闻联播

破除“唯论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