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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省份下调应急响应级别

新闻联播 2020-02-25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的发展变化,截至24日9时,山西、广东、贵州、云南、甘肃、辽宁等多个省份下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覆盖总人口超过3亿。

23日多个省份无新增确诊病例
数据显示,23日0时至24时(甘肃省为22日20时至23日20时),在上述六个省份中,只有广东省新增确诊3例,其余省份均无新增确诊病例。
截至23日24时(甘肃省截至23日20时),上述六个省份累计确诊2009例,累计治愈出院1228例,累计死亡13例。
山西、广东下调至二级响应
据山西省政府办公厅消息,自2020年2月24日零时起将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24日9时起,将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贵州、云南、甘肃、辽宁
下调至三级响应

  • 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自2020年2月23日24时起,将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
  • 经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零时起,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 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称,自2020年2月21日14时起,将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 据辽宁省政府官方网站,自2020年2月22日9时起,将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机制是由政府推出的针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而设立的各种应急方案,通过这种方式使损失减到最小。应急响应机制强度由一级至四级依次减弱。(点击“阅读原文”,了解更多《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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