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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一份补贴,看你能不能领?

新闻联播 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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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中国政府网

谁可以领取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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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吸纳就业有补贴! 

1.职业培训补贴

  • 对企业新录用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岗位技能培训的,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 企业在职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线下培训的,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2.社会保险补贴

  •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具体范围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实施动态调整)

  •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城镇临时性公益岗位安置人员的单位(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 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3.公益性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及各地开发的消杀防疫、保洁环卫等临时性公益岗位安置的人员(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4.就业见习补贴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

5.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 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实施期限为2020年全年);
  • 2020年春节期间(截至2月9日)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
  •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就业创业也有补贴!

1.职业培训补贴

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2.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3.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湖北高校及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

5.一次性创业补贴

有条件的地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对贫困劳动力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放宽到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了解补贴标准和领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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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李浙 主编/王兴栋

编辑/舒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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