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向荣→
近日,“十四五”规划纲要全文发布
未来五年怎么干?
有一个关键词或许给出了答案
创新
是整个规划纲要的高频词
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
从战略性新兴产业到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
从新型城镇化到社会治理
都需要创新
规划纲要对此也多有着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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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
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
瞄准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制定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重点布局一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
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提高到8%以上。
支持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给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推行技术总师负责制,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
新兴产业
培育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7%。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
加快发展生物医药、生物育种、生物材料、生物能源等产业,做大做强生物经济。
推动北斗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未来网络、深海空天开发、氢能与储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
企业创新
要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上下游企业共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推进创新创业机构改革,建设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
新型城镇化
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
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
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 城市群、都市圈
以促进城市群发展为抓手,全面形成“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
优化提升京津冀、长三角等城市群,发展壮大山东半岛、粤闽浙沿海等城市群,培育发展哈长、辽中南等城市群。
鼓励都市圈社保和落户积分互认、教育和医疗资源共享。
稳步有序推动符合条件的县和镇区常住人口20万以上的特大镇设市。
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
推进老旧楼宇改造,积极扩建新建停车场、充电桩。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制定县(区)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在城乡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制度,实行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减轻基层特别是村级组织负担。
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提高城乡社区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管理能力。
推进审批权限和公共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
构建专职化、专业化的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
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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