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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如山母爱如水
父母的爱
上课了。老教授面带微笑,走进教室,对同学们说:“我受一家机构委托,来做一项问卷调查,请同学们帮个忙。”一听这话,教室里轻微地一阵议论:问卷?比上课有趣多了。
好爸妈胜过好老师
一则:儿两岁。
“慈母”杀子:悲剧的背后全是心酸
10月26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老母弑子刑事案,令人不胜唏嘘。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5月9日,被告人黄某某在家中将约60粒安眠药喂食给46岁的被害人,即小儿子黎某乙,后用棉垫捂住其面部,再用丝巾勒住其脖子致其死亡。同日黄投案自首。83岁高龄的黄某某在公安机关供述称,小儿子早产出生被确诊大脑发育不良及软骨症,不会说话,生活不能自理,后大脑衰退加快,长期卧床长肉疮,很痛苦。自己照顾他很辛苦,因担心先他离世,产生了让他在没有知觉的情况下弄死他的念头。黄某某称被害人仅一个哥哥,她不能把那么重的责任给大儿子。越秀法院判决黄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虽触犯法律构成犯罪,但其悲可悯,其情可宥”。(澎湃新闻)
慈母溺子案:慈母溺子案是指女白领韩群凤照顾脑瘫儿子13年,因绝望溺死两子一案,东莞检察机关对被告人韩群凤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提起公诉。2011年6月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个特殊的杀人犯,558名社会人士签名呼吁对其轻判。
韩群凤这起事件是一场人伦的悲剧,亦是一场情与法的计较。法律亦无非人情。虽然在公众的呼吁和法官的裁决下,这位母亲很可能被轻判,但是两个少年的生命却永永远远地没有了。尽管围绕这起韩群凤溺子案所产生的公众舆论在唏嘘少年生命消陨的同时,一致偏向了陷于困境中的“绝望”的母亲,但是小编更想质问的是,同样在这个困境之中,我们的工会、妇联等社会团体的身影在那里?社会管理中应有的对出生缺陷儿童进行档案管理、追踪和评估的机制在哪里?更重要的是,没有一个公共机构出来承担责任。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脑瘫孩子无从选择老天赋予他们的残缺生命,然而赐予他们后天生活环境的社会也没有让他们生活的更美好。我们经常把敬畏生命挂在嘴边,但它不是空洞的说教与呼喊,它应当成为具化的社会机制,并且在每一个人身上都能得以深刻体现。而作为一种社会公平原则,那些身有残障的生命则应当体现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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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病床前无孝子。何况一位母亲照顾亲生儿子四十多年,这个时长非一般人能想象。“慈母”杀子的悲剧发生,也许她需要比自己自杀还要更大的勇气吧。有一个智障或是精神病患者,对一个普通家庭都是灭顶之灾,尤其是在农村家庭一人患重病会全家返贫!还要加上精神折磨,城市人是无法体会的。
底层人生活的艰难,贫穷会摧毁人的生活和道德准则。老人家如果不是担心她走了病儿会受苦,一定是不会这么做的。也许这样的结果对谁都是解脱。一曲《世上只有妈妈好》传唱了半个多世纪,若非穷凶极恶之辈,又有哪位慈母会杀子呢?
2013年同样有一桩“慈母”杀子的人伦悲剧被曝光,令世人深感震惊和痛心。河南鹿邑农妇武文英去年2月在家中把半瓶农药递给了患有脑瘫的双胞胎儿子,两兄弟服毒后身亡。事后10个月,武文英决定自首。
根据媒体的报道,武文英在毒杀儿子之前,堪称慈母典范。她照顾患有脑瘫的双胞胎儿子长达20年,其间辛苦非常人所能体会,以至于42岁时就满头白发。对于这个在苦难中艰难挣扎的家庭,当地媒体屡屡报道,武文英也表示过只要自己活一天就会照顾孩子们一天。可惜,这个承诺只坚持了一个月,慈母就成了杀手。事实并非武文英对孩子们失去了爱心,而是越来越沉重的生活压力让她长年紧绷的意志之弦突然断裂。
事发后,3000村民联名为毒杀脑瘫双生子的“慈母”求情,并不是村民不懂法,而是对一个无奈弱者的同情,也是对救助机制缺失的呐喊。一个家徒四壁,一贫如洗的武文英,20年来精心照料两个脑瘫双胞胎儿子,不舍不弃,近20年里,没睡上一个囫囵觉。双胞胎儿子一直没上户口,无法吃低保,媒体三次报道“母亲照顾脑瘫双胞胎19年”的事迹后,政府部门送来轮椅和500元钱,和兄弟俩每月共60元的低保待遇。可即使这个村里见诸报端的“知名家庭”,也没走进当地部分相关部门的救助体系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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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社会,将抚养“特殊人群”的责任,全部推给个别家庭,甚至是个体母亲,是件残忍而高危的事情。这位八十岁老母亲的所作所为,不过是最真实人性的某种具象。它再一次印证了,由母爱、亲情等血缘伦理所维系的供养体系,有时候不堪一击。恰是为了对抗这种“风险”,文明社会往往会建构起一套健全的“外力救济”系统。遗憾的是,即便我们在此方面已有所努力,但社会单元越往下沉,社会化保障的覆盖往往越显失效。
比如美国,从诊断之日到3岁,有完全免费的“家庭支援”与“早期干预”;从3岁至6岁学龄前阶段,由政府埋单上公立学校,任何学校不得拒收,还有义工上门协助服务;6岁至18岁的义务教育阶段,政府每年为残障孩子家庭保障4万美元的“特殊儿童补贴”,而且上公立学校全部免费,还有配套的“支持就业”和“福利工厂”;18岁之后,残障儿家长不再有责任,而由专门的群体保护负责,可以进入福利公寓直到死亡。总之,家长不会因生养了一个残障孩子而增加经济负担,更不会“毁”了自己的一生。
统计显示,我国脑瘫儿童约有300万到400万,每年新发病约有6万例。这就意味着全国有数百万个脑瘫儿家庭常年在几乎看不到希望的“无期徒刑”中挣扎。随着脑瘫儿的渐渐长大,单个家庭的确难以承受其繁重的生活、康复与照顾压力。“我死了,孩子咋办”,更成为长期萦绕患儿父母心头的纠结与困扰。频繁发生的监护人杀死脑瘫儿事件警示我们,只有摆脱“救火式”、“临时性”的关爱方式,建立起稳定性、完善型、系统化的救助机制,才是避免“慈母杀儿”悲剧重演的治本之策。
在我国,费用绝大多数要靠父母,社会、学校可以随意拒收,家长还要承受周遭的眼色与议论,而来自政府之爱,要么缺失,要么太少,所以,类似这位八十岁老母亲的悲剧就在我国多发。如果说过去,因为国力等原因,政府对患儿的大的政策方针、社会救助体系等,很难一步到位,我们还能理解;那么,在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的时代,政府已经到了责无旁辞的时候了,应该多站在患者家属的角度上去体谅,去保障残障孩子的一生,去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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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八十岁老母亲,是无数苦难母亲的一员,因执着坚守,溃败于孤立无援。一位伟大母亲的形象土崩瓦解,人们方才看清,那高大背后的惨白无力。曾经太多人,寄望“母亲”的韧性与不忍,足以长久地扛起所有的不幸。却不承想,若无文明社会施以援手,全凭一位母亲肩挑背扛,一个灰色的结局,或已早早注定。而说到底,不管有任何理由,一位母亲都无权结束儿子的生命;正如一个温暖的社会,永远不该对苦难者的悲痛置若罔闻。
类似悲剧发生的原因,一是无法忍受长期照顾智障孩子的生活压力和精神负担,二是担忧自己去世后智障孩子的未来;三是基于智障孩子的自身要求或者一时行为而失去了冷静。但深层的原因却是,只要谁摊上了一个智障孩子,就几乎要耗掉这个家庭的一代人甚至是几代人。正因为如此,这类罕见而又十分典型悲剧的发生,偶然之中也就有了必然的因素。杀人犯法,但“不得已”的遭遇却让人心酸。如何才能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惟有政府之爱。
面对这个悲剧,无论怎么判决,都是一个悲剧,都会有社会争议。人们对这件事情感上的纠结,无法寄望于一个法律的判决上寻求到心理上的平衡。法官无论怎么判,都非常纠结。如果依法判处这个母亲故意杀人罪,判了重刑,不仅将承受着社会舆论的批评,他自己的良心上一定过不去;可如果受了舆论的影响,放弃了独立的判断,宽容了这个母亲,法律上作了妥协,他同样会受到来自专业上的批评。如果法官原谅了这个母亲,对舆论是一种安慰,可对这个只想求死的母亲来说,是一种无穷无尽的煎熬。
我们必须承认,无论是“慈母”,还是她的家庭,面对现实的困境,能把生活不能自理的智障孩子抚养到十几岁、二十岁,都确实已经达到了极限,已经处于近乎绝望的状况。因此,类似这位八十岁老母亲的悲剧,社会是应该承担相应责任的。从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实际来看,几乎都将收养残障孩子作为政府应尽的义务,拨出专项资金,让智障儿童在各地的专门机构接受护理、教育和生活,用合理合法的制度、政策法规来杜绝此类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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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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