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非法“群租群居”后患无穷!相关政策助你了解注意事项

e乡北仑 2021-10-01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b07636c25xl&width=500&height=375&auto=0


北仑作为宁波第一个流动人口超过户籍人口的区域,现有户籍人口38万,新北仑人53万。在这五十多万的流动人口当中,有 70%是居住在出租房内的,“租房难”问题迫在眉睫,由此也引发了一系列关于群租的安全事故。





群租危害



群租房现象最常见的是将每套正规居室人为隔出更多的单间来,向更多的人出租,一套正规的二居室,通常会把客厅隔出来,弄成三居,而三居被隔成四居,五居,更有甚者,一个大户型的三居室被隔成六居,一百多平米的房子里,住着十多个人。这样做房东可以多收租金,中介可以多拿佣金,而租户也可以减少成本。




隔断房内人员混杂、制造垃圾、噪音,混乱作息扰邻,公共资源超负荷利用和损坏,这是不少小区居民、物业抱怨群租隔断房的主要原因。


隔断房价格便宜,但是消防安全问题却令人担忧。由于分隔成了多个房间,原本单独一户的用电量,往往三户以上使用,处于超负荷状态隔断材料多为廉价易燃的木板房间通道狭窄,人员疏散非常困难。一方面极易引发火灾,安全隐患大:一方面逃生通道几乎没有,防范措施不到位。真的发生危险非常容易上演一出现实版“火烧赤壁”的悲剧


相关政策规定

2016年7月起施行的《北仑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指出:

第十一条 居住房屋租赁应当具备基本居住功能并符合建筑、消防等安全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居住房屋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三)未依照规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解危处置措施的危险房屋;

  (四)居住场所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或者居住场所与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居住房屋是否属于前款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由规划分局、街道办事处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分别予以认定。

  第十二条 居住房屋用于出租的,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卧室或者起居室(以下统称为居室)为最小出租单位,居室内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

  除未成年人外,居住人员人均租住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且每一居室的租住人员不得超过4人。

  原始设计为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贮藏室、杂物间、地下室、半地下室、架空层、车库、车棚等其他非居住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第十三条 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10间及10间以上的,或者居住使用人达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报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备案。

  出租人不能履行前款规定的相关义务的,应当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管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出租人委托的,应当在其受委托范围内履行出租人的规定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非法“群租群居”整治工作的通知》北仑区非法“群租群居”三年整治行动计划总体部署,制定整治重点和年度目标:

  • 围绕消防安全、建筑安全、治安管理和相邻扰民等方面,重点解决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标准的问题;

  • 人为分隔,大量使用易燃材料,乱拉乱接、乱堆乱放、乱用火电气,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问题;

  • 违反居住房屋安全使用政策法规,随意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乱改造、乱分割、乱装修、乱挖承重墙的问题。

  • 另外,今年还将重点整治单身公寓、厂房改作宿舍和流动人口居住人数30人以上的农村私人住宅。力争至今年年底,杜绝绝大多数的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70%以上矛盾突出的非法“群租群居”小区全面得到整治。


从去年开始,我区率先启动非法“群租群居”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掀起强有力的整治风暴。今年以来,我区多部门联动,全方位检查,累计排查41个小区2.8万户,发现非法“群租群居”615户,已自行整改213户,强制整改182户。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我区将充分发挥“钉钉子”精神,将整治攻坚战进行到底,不达目标绝不收兵,确保完成年初既定任务。下阶段,我区还将重点推进工业厂房违规改建公寓楼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积极筹备中。


猜你喜欢


   关于北仑区租赁登记证明年审工作的网络答疑

▶   霞浦街道:车库车棚违规使用不可取

▶  北仑区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即将启动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