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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战? 舆论战? 从歌尔VS敏芯大战看企业法务和IPR的危机公关意识

黄莺 企业专利观察 2022-11-02


作者:黄莺

6月2日,上市委审议会议通过了苏州敏芯股份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敏芯”)的上市申请。
回顾敏芯上市之路,可谓颇为坎坷。
从2019年5月16日江苏证监局披露一批拟上市企业辅导备案名单,敏芯赫然在列开始,到2020年6月2日敏芯过会,刚好一年的时间。
一年间,歌尔陆续对敏芯发起18起诉讼,涉及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权属诉讼、专利无效请求、不正当竞争诉讼,步步紧逼,而且多次是在敏芯上市审议会议前几天发起新的诉讼,导致敏芯第一次上会审核会议不得不取消。直到5月26日,歌尔以“不正当竞争”提起新的诉讼,直接将双方的战事推向了高潮。
这一事件引起了投资圈、证券圈、法律圈的广泛关注。一方认为是合理专利维权,一方认为是针对IPO的故意绞杀。随着双方披露的信息越来越多,这场商战展现出来的已经不仅仅专利诉讼那么简单,愈演愈烈的舆论战成为本案的另一个看点。
可以简单看一下最后时刻的网上舆情。原定6月2日下午14点召开敏芯的上市委审议会议,这是截至6月2日上午11点百度上搜索关键词“歌尔 敏芯”的结果。
★★★表示舆论倾向敏芯的,★★★表示舆论倾向歌尔的,其它为中立的。实际上,无论黄星还是绿星的报道,都力图从中立的角度去看待双方纠纷,但是如果仔细品位,还是能看到在内容上对公众是有方向引导的。各报道中,歌尔一方希望聚焦案情本身,而敏芯一方则重点强调技术自主。综合来看,歌尔在敏芯上会前的舆论上略占优势。
如果梳理一下这场商战背后的舆论战。就会发现,在现代企业经营和管理中,企业法务和IPR不仅要在危机应对中处理好知识产权问题,更要在公共关系上成为一个能应对复杂商业竞争环境的多面手。就像电视剧《完美关系》中对危机公关演绎的那样。
企业法务和IPR如何能在法律和技术专长之外,引导舆论,搭建满足企业商业利益的“知识产权的完美关系”,似乎越来越成为一堂必修课
歌尔VS敏芯的舆论战,可以分成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媒体无声,双方沉默(2019.7.29-2019-11.1)。双方都未对专利诉讼情况对外公开。
第二阶段,媒体议论,双方平静(2019.11.1-2020.3.16)。上市申请受理后招股书披露了专利诉讼,媒体延续了上市企业遭遇专利诉讼的思维进行报道。
第三阶段,媒体热炒,走向前台(2020.3.16-2020.4.30)。因为新诉讼的出现,上市委取消审议会议,舆论战初见效果。
第四阶段,舆论胶着,主动发声(2020.4.30-2020.6.2)。双方都加强了舆论的导向。

第一阶段:媒体无声,双方沉默

(2019.7.29-2019-11.1)
从百度检索第一阶段时间的结果来看,直到2019年11月1日敏芯上市的招股书被披露前,网络上都没有双方的诉讼信息,二者也基本没有交集。

第二阶段:媒体议论,双方平静

(2019.11.1-2020.3.16)

这一阶段有关诉讼的信息是基于敏芯先后公开的招股书(11月)和首轮问询答复(1月)。敏芯这一阶段只是公开了最早的一起“7月专利侵权诉讼”的情况,而对于在此期间新发生的三起侵权诉讼和权属诉讼,敏芯并未在首轮问询答复中提及。

因此媒体在这一阶段的报道重点主要还是聚焦科创板IPO过程频频遭遇专利纠纷的老议题来报道敏芯,对敏芯与歌尔的专利诉讼的技术细节并未过多关注。双方也未对此有公开的评论。


第三阶段:媒体热炒,走向前台

(2020.3.16-2020.4.30)

敏芯在此期间先后做出了两次问询答复(3月16日和4月22日)。媒体正是基于这两次的公开,才获知歌尔对敏芯的诉讼已经多达10余起,涉及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权属纠纷和专利无效请求。舆论上开始转向歌尔连环专利诉讼的模式对今后拟IPO企业的影响上。

歌尔以内部人士的名义在3月17日首次回复《科创板日报》有关该案的观点,这应该是双方当事人第一次对媒体的发声。而敏芯在此阶段还是以不方便透露具体细节为由而拒绝接受采访。

直到四月中旬,有关敏芯在自主MEMS技术创新上的正面报道才多了起来。其中上海证券报4月22日的报道,日期正好与敏芯答复审核意见以及上市委宣布敏芯4月30日上会的决定是同一天。

而对4月30日上市委审议会议前的舆论争夺成为这一阶段的焦点。这一阶段,歌尔显然更为主动。

4月21日《山东商报》刊登《敏芯股份陷“专利疑云”》,歌尔此案的代理律师也出来发声解释案情。此后内容被国内多家媒体转载。

4月27日,歌尔在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对敏芯提出新的专利侵权诉讼。而媒体较早对此报道的是4月29日《每日经济新闻》,题为《16起!上会前夕同行诉讼战升级 敏芯股份创始团队承诺兜底》。由歌尔的代理律师向媒体确认了最新的专利侵权诉讼消息。这距离既定的30日上会只有一天了。

正是这一突发事件,导致上市委以“存在重大未决事项”为由临时取消了原定于30日召开的敏芯上市审议会议。


第四阶段:舆论胶着,主动发声

(2020.4.30-2020.6.2)

4月30日敏芯上会审核会议被取消后,直到5月22日,敏芯再次回复上市委的问询,这期间舆论相对稳定。

5月22日,上市委出公告将再次审议敏芯上市申请的时间定为6月2日。该日期也成为歌尔能否实现阻击敏芯的关键节点,随着5月26日歌尔对敏芯提起的“不正当竞争”诉讼,双方也进入了舆论“麦克风”的争夺期。

先是《证券时报》5月26日,也就是歌尔对敏芯提起新的“不正当竞争”诉讼的同一天,迅速刊登文章《敏芯冲击IPO再起波澜,歌尔股份以“不正当竞争”发起诉讼》,不仅报道了歌尔的最新诉讼,而且对敏芯专利与歌尔已有专利进行了详细对比,这个技术对照表对一个财经记者而言,似乎难度有点高了,所以背后原因或许和大家猜测的一样。这篇报道被国内多家媒体转载,报道内容对歌尔更友好。

这种操作手法是不是很熟悉?对,在4月底敏芯被取消上市审议那次,歌尔也是这种模式,在法院起诉同时,向媒体披露新的诉讼。不同的是上一次歌尔的操作成功了,而这一次,敏芯似乎也有准备了。

就在第二天,5月27日《壹财信》也刊登一篇文章《歌尔股份与敏芯股份,谁在潜心做中国的MEMS芯片》,不仅历数歌尔多次在敏芯IPO关键环节发起诉讼,而且重点论证了敏芯在中国自主MEMS芯片设计上做出的贡献。这篇报道阅读量3.6万,并被国内多家媒体转载,对敏芯起到了很好的支持作用。

随着6月2日上市委会议的临近,媒体获得的信息越来越多,歌尔再次控制了“麦克风”。

先是5月31日《第一财经》刊登《深陷歌尔专利诉讼风波,敏芯再次冲刺IPO说的明白吗?》歌尔股份首席法务官首次接受采访,就案情和社会疑问提出了歌尔观点,报道附上了敏芯侵权的新对比证据图。显然,这篇内容对歌尔一方的支持也是显而易见的。

6月2日凌晨《华夏时报》刊登《被指专利侵权惹18件官司亿元索赔 敏芯股份冲击科创板能否如愿?》歌尔股份知识产权总监首次接受采访,再次就案情和敏芯自身的专利情况进行了阐述,指出敏芯自有专利的技术含量似乎并不如其招股书宣称的那样。显然,这篇报道也是歌尔在主要发表观点。

可以发现,越到后来,双方接受采访或是发声的首发渠道越集中于财经类媒体,这显然是对上市委会议的争夺。

这么激烈的“专利战+舆论战”,恐怕在科创板上历史上,也会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歌尔为何在舆论上表现更积极?
从整个舆论的发展上看,歌尔分别以内部人士、代理律师、知识产权总监、首席法务官的名义向媒体披露了歌尔诉讼目的和观点,显得更为主动积极。
而敏芯一方,自始至终无一人正面回答媒体的问题。所有信息都以对上市委问询的答复为准。
而信息对外披露机会的不对称,正是歌尔为何显得咄咄逼人的主要原因。我猜测因为疫情推迟了所有庭审的原因,打乱了歌尔原来的计划,法院一直没有做出有利于歌尔的判断,导致公众对该案的判断,几乎全部来自敏芯给上市委答复的信息中。
也就是说,整个事件信息的披露权实际上一直掌握在敏芯手中。
举个例子,敏芯在2020年1月9日首轮答复意见中(法律意见出具实际截止时间是1月5日),只对第一起“7月专利侵权诉讼”向上市委做了说明,而对随后发生的“11月专利侵权诉讼”、“11月专利权属诉讼”、“12月专利权属诉讼”却未作说明,按照法院应于五日内送达诉讼通知的规定,敏芯应该至少还掌握两起诉讼情况,但是在上市委“是否还存在其它潜在专利诉讼纠纷上”选择了“否”,原因不得而知。
虽然上市委在随后第二轮问询中(2020年1月20日)就及时对“11月专利侵权诉讼”、“11月专利权属诉讼”提出了要求敏芯进一步公开相关信息的问题,但直到3月16日敏芯答复第二轮问询意见被公开,公众才获知还存在“11月专利侵权诉讼”、“11月专利权属诉讼”。但实际上,截止到3月16日,敏芯收到的歌尔诉讼应该已经有5起,另有2起专利无效请求。
敏芯的这种披露方式显然没有达到歌尔的“预期要求”,所以,公众获知本案实际诉讼规模的信息都是由歌尔一方在随后的媒体采访中陆续公开的。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在6月2日上会之前的舆论密集期,一些看似像是提供给法庭环节的细节材料,会快速的出现在媒体的报道中。
这一起原本是敏芯应当着急的事件,演变到最后,却变成歌尔很着急,剧情反转之快,实在是令我等吃瓜群众有些措手不及。从应对公共关系角度上看,歌尔的首席法务和IPR总监在最后时刻都走向前台,可以说做到了尽职尽责,但是在诉讼策略上如何能够更好的配合企业战略和形象,是不是能够再复盘推演一下。
其实从这一事件中,也给法律界的同仁们一个很好的案例和启发,就是如何能在法务技能之外,为企业建立起与其企业形象相匹配的诚实可信、胸怀广大的舆论形象,这似乎是比在诉讼上赢得一城一池更重要的事情。
正所谓“人无信不立,企无信不振,国无信不兴”。

敏芯为何能涉险过会?
纵观整个过程,敏芯可谓是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才能在诉讼缠身的情况下最后涉险过会。
天时,敏芯一直被认为是中国MEMS自主化的第一股,也就是敏芯一直宣传的具备完全自主设计MEMS产品能力,而这在当下中美科技战的大背景下,关键核心器件处处被“卡脖子”的环境中,正好是题材所需,可以说紧扣了国家整体发展战略。
地利,突发的疫情导致的庭审推迟,实际上也帮助了敏芯,导致直到敏芯上会成功,在是否侵权的问题上,外界和上市委看到的都是敏芯出具的第三方鉴定意见,也就是不侵权的结论。实际上,如果按照正常流程,在法庭质证环节,敏芯的第三方鉴定意见是需要获得歌尔一方认同才会生效的,如果不同意则需要再次寻找独立第三方再次出具鉴定意见。而目前情况是双方各执已见,一方认为不侵权,另一方认为侵权。真相只能等到法院出具判决的时刻了。
人和,歌尔在产业上的强大、在诉讼上的咄咄逼人,与敏芯的弱小、被打了也不还手的形象正好形成了反差,直抵人性的弱点,暨人人都有扶助弱小、反对恃强凌弱的本性,而这似乎也是帮了敏芯一把。从最后舆论导向来看,除了本文上述列出支持敏芯的一些报道之外,还有很多自媒体接连为敏芯发声,无形中也为敏芯的成功过会添了把力。
所以,上市委能够在如此诉讼密布的情况下,让敏芯过会,同样体现出对上市审核制度改革的决心。专利诉讼本不应该成为上市的“拦路虎”,而更应成为是否拥有自主技术的“试金石”。
回归诉讼本身来看,我也比较赞同歌尔最后时刻的呐喊——“希望聚焦案情”。我想在双方都卸下了上市的包袱后,真正的精彩才刚刚开始。
在MEMS麦克风这样一个没有核心专利就寸步难行的行业,敏芯凭借几十件专利就想立足行业?面对歌尔宣称的拥有2000件MEMS麦克风专利,敏芯就真的不侵权么?要知道,MEMS麦克风领域的专利侵权判断是很容易的,无论从封装还是结构入手,都是一个容易踏入专利雷区的行业。
不仅如此,对敏芯来说,今天的歌尔,就是明天的楼氏,“专利镰刀”会一波一波砍来。歌尔、瑞声无一不是缴纳了大量的专利学费后才立足产业的。所以,敏芯的“专利之劫”不是结束了,而是刚刚开始。

下一篇,我们响应聚焦案情的提议,来看看歌尔、敏芯的专利含金量到底如何,专利布局和诉讼策略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以及MEMS麦克风行业的中国专利突围之路到底该如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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