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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技术收中国人55年专利费!带“血”上市的“万磁王”何时能止血

黄小莺 企业专利观察 2022-10-25


作者:黄莺


6月29日,证监会披露,已按法定程序同意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地熊”)科创板首次发行股票注册。6月30日,上市委公布大地熊和中芯国际同时注册生效。
大地熊上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还是在2012年。
2012年8月17日,日本日立金属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申请,对包括中国四家钕铁硼企业在内的全球29家企业发起“337调查”。这四家企业为烟台正海磁材、宁波金鸡、安徽大地熊和香港创科。
其中,烟台正海磁材、宁波金鸡和安徽大地熊积极应诉,最终在2013年5月14日,三家企业与日立金属达成专利和解协议,终止了“337调查”。
这样,上述三家企业与2000年前后已经获得日立金属海外市场专利许可的五家中国企业,共同组成了钕铁硼材料的中国第一集团。这八家中国企业凭借日立金属的专利许可认证,基本垄断了除日本外的全球钕铁硼材料市场。
而这个专利和解协议的内容及对大地熊经营业务的影响,则成为上市委历次问询中关注的焦点,即使到了6月22日已经处于注册的最后阶段了,还在答复上市委有关专利许可对日本市场影响的这唯一的问询问题。
在审核阶段,大地熊在回复中尽量披露出一些与日立金属专利许可协议中的非涉密内容。
从披露的这些信息中,公众才第一次了解到,其实日立金属对中国八家“万磁王”们的专利枷锁已经大大超出之前的预期
根据日立金属(及其2003年收购的住友特金)两次对中国企业发动的“337调查”涉及的10件诉讼专利,及其随后签署的专利许可协议来推测,原以为日立金属对中国稀土企业的专利封锁可能会在2024年前后失效
但是,从大地熊公开的首轮回复,2013年其与日立金属签署的《和解协议》中,设置了诸多隐藏条款,将有可能大大延长这一期限
例如,《和解协议》中日立金属授权授权给的大地熊的专利共计534项,包括已获批专利和专利申请,涉及23个国家、地区或组织。并要求“专利授权自生效日起生效,并一直持续有效,直至授权专利中最后一项专利到期。”
大地熊对534项其整理后,发现最晚到期的专利已经到了2032年

除了这些已经明确的专利,《和解协议》中还规定了一条:日立金属其它所有与钕铁硼体制造工艺有关的且第一有效备案日期在2018年4月25日之前的专利申请而授权的专利
但是直到目前,大地熊回复日立金属也未提供和解协议生效日后至2018年4月25日之前专利清单。
因为不清楚双方具体文本签订条款的描述是什么,如果是按照大地熊披露的“2018年4月25日之前的专利申请授权的专利”,其中“专利申请”和“授权”是“与”的关系,则最晚一件专利到期可能会是2036-2037年,如果不是“与”的关系,则最晚一件专利到期会在2038年
这比已知的专利清单中的专利簇又能多收6年的专利许可费
如果从钕铁硼材料1983年第一件基础成分专利算起,中国企业在稀土钕铁硼材料这个本应是中国具有巨大资源优势的产业,将不得不向国外企业缴纳至少55年的专利许可费
这已经大大超过了专利保护发明者20年独占权的限制。那缴满55年就能结束?远没那么简单。
根据日立金属的历次迫使中国企业签署许可协议前都发动“337调查”的历史来看,甚至可以预测,2032-2035年前后,或是日立金属再一次向中国企业发起“337调查”或其它诉讼而要求签署下一阶段许可协议的窗口期
日立金属是如何巧妙运用专利策略做到的?中国企业为何又“自愿入瓮”?
这要从稀土钕铁硼材料的历史说起。

美、日争夺钕铁硼基础专利

稀土被各国视为关乎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之一,被誉为“工业味精”、“新材料之母”。
在中美较量中,稀土还一度成为呼声最高的反制手段之一。
中国只是掌握稀土的矿产资源,美国则是掌握了稀土转化为“工业味精”的核心技术
钕铁硼材料的发明,就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日本希望打破美国通用公司在磁性材料上的统治地位,而开展的一项底层研究。
1982年日本住友特金(后被日立金属2003年收购)的开发人员佐川真人发现了钕磁铁,并申请了第一个钕铁硼专利同一年,美国麦格昆磁公司的Croat博士也宣布发明钕铁硼磁体,也申请了专利。
两家公司对这一重大发明都向美国、欧洲和日本申请了专利,住友特金的专利申请早于麦格昆磁两周。随后,两家公司在这一关键专利的争夺上互不相让,最终诉诸法庭。
由于两家公司对这一重大发现的成分专利基本相同,而美国当时的专利制度采取的并不是“先申请制”,而是“先发明制”。因此,日本和欧洲的专利是住友特金获得,而美国的成分专利则属于麦格昆磁
最终,两家公司达成了庭外和解,签署了专利交叉许可,各自划分了范围,共同垄断了钕铁硼的全球市场。

两次“337调查”奠定钕铁硼全球竞争格局

日、美两家企业的垄断,在1998年开始了针对中国企业的第一波攻击。

日本住友特金联合美国麦格昆磁于1998年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337调查”,指控中国两家企业侵犯其各自持有的三项美国专利,这六个专利包括了钕铁硼最核心的成分和工艺专利

国内企业当时因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应对能力的不足,涉案两家企业并未应诉,导致ITC发布了“普遍排除令”,除非得到住友特金或麦格昆磁的许可,否则违反相关专利的钕铁硼产品将不能销售到美国。

正是因为这次“337调查”,使得很多其它中国稀土企业在出口上不得不考虑专利许可问题,除了行业龙头中科三环1993年就取得了住友特金的专利许可外,北京京磁强磁、北京银纳金科、宁波韵升分别在2000-2001年取得专利许可,安泰科技2003年通过收购间接获得了台湾海恩在2000年的专利许可

获得专利许可后,这五家企业几乎垄断了中国钕铁硼材料海外出口权。

此后,日立金属通过并购住友特金,获得了几乎所有钕铁硼的基础专利

由于参与第一次“337调查”的6件钕铁硼的基础专利在2003年前后都相继过期,只有1件专利通过美国当时特殊的策略延长了有效期到2014年。根据当时第一次“337调查”的材料显示,最后一件关键专利的到期日是2014年7月8日

日立金属为了继续贩卖专利许可给中国企业,从而控制市场。于是在关键专利到期前,2012年在美国再次提起“337调查”,此次调查针对3家开篇提到的中国企业和26家下游厂商,最后签署了和解协议23家,撤回或终止诉讼6家,没有一家对日立金属胜诉。

自此,中国八家企业获得日立金属专利许可的第一集团,能够合法出口海外

但是中国当时最多有两百多家稀土材料企业,八家之外第二集团企业被排除在出口名单中,即使有的企业也想获得日立金属的专利许可授权。

但是,日立金属自2013年之后就没再发放专利许可。日立金属的理由也很简单,八家企业的出口量已经超过了国外的需求量。

日立金属将专利许可演化成了许可证制度

而这也导致第二集团的企业组建了“稀土永磁的创新联盟”,甚至专利联盟,意在共同出资、共同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国内稀土企业各有自己的“小算盘”,无法形成对外的合力,在专利问题的认识上也一直觉得,日立金属500-600百项的专利,一项一项无效,既耗力也不见效果,而这,也成为日立金属在中国顺利推进其专利许可计划的提供了契机。


国内“万磁王”们宁可“出血”也要拿到专利许可的真实原因

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号称“磁王”。

日立金属能够卡住中国稀土产业的咽喉,既与其不断强化的知识产权战略有关,也与中国企业缺乏正确的知识产权应对措施有关。

一些国内企业甚至想主动获得日立金属的专利许可,从而获得出口海外的许可证,而不去考虑自己的技术是不是真正用到了日立金属基础专利到期之后的后续专利,这也给了日立金属得逞的机会

以大地熊为例,其在招股书中就提到,在基础成分专利已失效的情况下,目前使用的工艺与日立金属的工艺并不一样,因此并不存在技术依赖。
来自招股书

而且明确的提出,获得日立金属的专利授权,目的是避免烧结钕铁硼产品出口的潜在法律纠纷。因为这对近乎四成的营收来自海外市场的大地熊来说,至关重要。

来自招股书

也正是日立金属在全球推行的强势知识产权政策,使得国内企业为了维持与下游企业的关系,不得不采取买专利许可的方式来获得海外市场的入门许可证

这一点在大地熊招股书中给出的钕铁硼行业的四大壁垒有关:制造工艺、客户认证、资金和专利

对企业来说,制造工艺和资金都还好说,但是如果没有日立金属的专利许可,就无法获得下游客户的认证,而一个稳定的客户认证则需要3-5年的周期来不断磨合

这或许才是国内企业不惜“出血”也要获得日立金属专利许可的真正原因。


从日立金属“专利+N”的IP策略,中国企业能Get到什么技能?

这个事件中,值得关注的是日立金属的专利许可策略在核心专利到期之后依然能够不断接续,目前来看,已经达到了55年的保护,未来还有可能会延长。

日立金属在两次“337调查”后,对中国企业的专利许可清单进行了策略性的专利组合替换,除了少数专利重合外,一半以上的新专利和专利申请出现在新的许可协议中。这种模式更加类似DVD、MPEG等专利池的运作手法。

不同的是,DVD、MPEG专利池是由数量庞大的专利持有者组成的,其对行业控制力形成了行业标准。而日立金属则凭借一己之力就做成了,不得不说是很不寻常的一件事,这当然也与上面提到的中国企业“自愿上钩”不无关系。

这种策略,与我们常见的医药领域的重磅药“专利悬崖”到期前,还会通过晶型、工艺等方式适当延长专利保护期限的做法还不同。医药领域的这种对到期专利的延长策略还只是在“专利”上继续做文章

但日立金属的IP策略已经突破了“专利”这种单一形式,而是将其演化为外看是专利许可,而内在则是许可证的新形式

这种“专利+N”的策略就突破了专利20年保护期的限制,N可以代表版权、著作权、商标等其它知识产权保护形式或是其它类型的技术、合同文本

实际上,在各行各业,有很多采取“专利+N”策略的企业实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长效化,例如木地板行业的“专利+认证”、玩具巨头乐高的“专利+版权”等,我们会在后续的“如何应对核心专利到期”的系列专题中逐一给大家带来拆解分享。

而反观中国企业,目前还很难找到一家能够将“专利到期策略”玩得很溜的企业,包括已经是中国IP巅峰的华为在内。例如朗科科技在核心专利到期后,立马就面临营收悬崖。

但毫无悬念的是,中国未来一定会出现这么一家“玩IP”不逊于日立金属的企业,是谁呢?

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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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日立金属的专利池延期策略还有很多深入的操作技巧,不太适合本文的科普基调,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加微信继续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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