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光峰科技VS成都极米的诉讼时机,看知识产权谈判筹码的最大化
作者:小叶子
7月29日,成都极米的科创板IPO首轮答复上市委问询的内容公布,从公开的内容来看,可能对关注该案的粉丝有点失望。
因为专利诉讼情况的描述并不多,主要有两个特点:
一是对其与光峰科技之间的专利诉讼和16项专利无效情况只是陈述了基本事实,并未有过多描述;二是上市委也未将该专利诉讼列为单独问题,一反常态,成都极米只是在媒体质疑部分对此做出了说明。
以下是成都极米首轮答复中对有关专利诉讼的全部回复:
这是否意味着上市委对专利诉讼的态度产生了微妙的变化?
并不是。
如果仔细看看光峰科技的起诉时机,就可以看到光峰科技此次专利诉讼的时机选择是有准备的,目的或许是想让成都极米经受更长的(审核)时间来换取(谈判)空间。
2020年5月8日,成都极米科创板IPO申请或上交所受理。
2020年6月1日,上市委发出首轮问询。
2020年6月2日,光峰科技子公司峰米科技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关于成都极米核心产品侵犯其专利权的《民事起诉状》。
2020年6月3日,光峰科技发布公告,对相关诉讼进行了披露。
正是光峰科技提诉的时间刚好是在上市委发出首轮问询的第二天,因此在首轮问询中,不可能包括专利诉讼的问题,成都极米也只能应上市委的问询来回答,因此对专利诉讼的简单描述出现在有关媒体质疑部分就不奇怪了。
上市委首轮问询无法纳入对专利诉讼的关注,意味着相关问题在第二轮及之后一定会成为问询重点。这无形中延长了IPO的审核时间。
类似这种在上市委发出问询之后,再提起诉讼的做法已经被应用到之前很多科创板IPO的企业身上。
例如,网宿科技对贵州白山云,歌尔股份对苏州敏芯。前者贵州白山云的IPO审核耗时一年多,在四轮问询中,专利诉讼一直是首要问题,最终白山云不得不终止上市。后者歌尔股份也是多次在上市委问询之后提出新的诉讼,导致上市委问询跟不上专利诉讼的进展。
如果此次光峰科技对成都极米的专利诉讼目的真如传闻所述是光峰科技希望与成都极米进行专利许可谈判,但是并未被成都极米在IPO之前接受的话,那么这种“拖延战术”对于增强知识产权谈判筹码的作用是很大的。
而且从光峰科技7月21日对成都极米所有16项发明专利都提出无效来看,光峰科技的牌还在继续出,后面可以打的牌还有很多,但是也要避免形成歌尔股份对苏州敏芯的“挤牙膏”似的专利诉讼,结果可能适得其反。
商业战场上的专利战和专利谈判,常常是边打边谈,很多专利权人所希望的通过律师函等“和平”方式开展谈判的模式,在实际商业中往往并不被大多数企业所接受。
因此美国知识产权律师和一些NPE公司有一种默认的做法——“Sue first, Talk later”,也就是中国常说的“先打再谈”、“边打边谈”。
这和当前的中美贸易战也是异常相似。
俗话说:战场上得不到的,也别想在谈判桌上能得到!
不知经历这一战后,成都极米能不能坐下来好好谈谈了呢?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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