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慕尼黑法院确认:小米在武汉取得的反诉禁令在德国无效
作者:黄莺
“是故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
——孙子兵法· 形篇
在愈演愈烈的SEP和FRAND的全球各地纷争中,到底谁能裁决SEP的全球费率?诉讼禁令到底听谁的?反反禁诉禁令、反反反禁诉禁令……在各国横飞,连外国人都在中国古老的孙子兵法中寻找各国纷争的解决之道。
据JUVE-Patent的专栏作者马蒂厄·克洛斯的最新报道。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在2月25日的判决中确认了之前在2020年11月9日德国对小米公司的初步禁令,即小米四家中国子公司不再被允许执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的InterDigital(简称“IDCC”)在德国的反诉禁令。
事件起源于IDCC与小米的专利许可谈判,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于是2020年6月9日,小米在武汉中院对IDCC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就双方谈判所涉及的SEP裁判全球费率。
2020年7月29日,IDCC在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对小米发起专利侵权诉讼,并向印度德里高等法院申请临时禁令与永久禁令,并请求印度德里高等法院裁决FRAND的费率。
2020年8月4日,小米向武汉中院申请禁诉令保全申请。请求责令IDCC撤回或中止在印度法院申请的临时禁令和永久禁令,并禁止IDCC在中国案审理期间向中国或其他国家和地区法院申请临时禁令和永久禁令或者申请强制执行已获得的禁令。
9月23日,武汉中院对小米的保全申请做出裁定:包括IDCC立即撤回和终止在印度德里针对小米申请的临时禁令和永久禁令,不得在本案审理期间,就本案的SEP专利在中国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院针对小米申请临时禁令和永久禁令,或申请强制执行,也不得要求在本案审理期间,申请其他国家裁定SEP许可费率,如果IDCC违反裁定,处以日罚金100万元,按日累计。
2020年9月29日,在获悉武汉中院的禁诉令后,IDCC向印度法院申请针对小米公司的反禁诉令,印度法院于10月9日批准了该申请。
小米与IDCC在德国也面临类似问题。
慕尼黑地方法院在去年11月底裁定,对武汉中院的命令在德国并不适用。小米对这项初步禁令提出异议。在今年1月28日,慕尼黑地方法院第七名民事法庭听取了小米对于武汉中院反禁诉令的上述。但是在听证会后驳回了小米的申诉。
慕尼黑地方法院裁定,小米不能采取任何措施阻止IDCC在德国提起专利诉讼。因此,IDCC现在可以在德国对小米提起专利诉讼,但是据马蒂厄·克洛斯表示,目前IDCC目前并没有这么做。对于小米,如果无视德国法院的判决,也将面临德国监管机构的处罚。
德国只是小米与IDCC全球平行专利诉讼的一部分,此次慕尼黑地方法院做出的确认,更像是对司法主权的一种宣誓,国际礼让原则在各国“反反反诉讼禁令”的争夺中被粉碎的荡然无存。
小米和IDCC的纷争似乎又回到了原点。
而留给众人争议的则是法院的禁诉令疑惑,武汉中院也成为了世界的焦点。
在马蒂厄·克洛斯2021年1月份的一篇《中国在全球SEP中醒来》的文章中,对武汉中院相继在小米诉IDCC、三星诉爱立信案件中的表现进行了评论,并援引了一些西方的专利律师的观点。
当然,大部分西方律师是带着有色眼镜来看待中国在SEP问题上的觉醒和做法,有人认为武汉中院的做法是向美国和欧洲宣战,更有人将司法与政治挂钩。
SEP和FRAND看似是技术、标准和法制的问题,实际上还是反应了西方人对中国在这一领域崛起的担忧和惯有的傲慢,就像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答复外国记者提问时的说:“我可以,你不可以,凭什么?”。
无论是SEP还是FRAND,中国企业都是在西方建立起来的游戏规则上在不断学习和进步,技术先“觉醒”了,现在只是在司法上也要“醒过来”,各种争议只是中国要在全球规则制定话语权提高的一种表现,“仗”都是要打出来的。
只是在打仗的过程中,我们更要好好思考该如何善用老祖宗留下来的兵法,以德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