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总金额5.67亿!上海芯片帮:火拼!
作者:黄莺
01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展讯与ASR之战,还算不上螳螂与蝉的斗争,在这起“三国杀”中,展讯更像是后发制人的“黄雀”。
ASR与上海移芯之战,才是在先发起的螳螂捕蝉的争斗,两家企业互诉的金额,都超过了1亿元。
2020年12月15日,ASR的科创板申请被正式受理,招股书中在重大诉讼一栏,ASR非常简要的披露了在去年8月提起的对上海移芯和刘石等人两起技术秘密侵害的纠纷,要求赔偿的标的高达2.35亿元。
来源:ASR招股书
此后,今年1月份据媒体报道,上海移芯已于2021年1月21日向有管辖权的上海市知识产权法院反诉ASR恶意诉讼,案件编号为(2021)沪73知民初223号。赔偿请求金额高达人民币1亿元。
展讯公司则是在2020年12月,对ASR在四地发起了专利侵权的诉讼,并在2021年4月在天津又追加了一起损害赔偿:(2021)津 03 知民初 185 号。期间,还伴随有商业秘密纠纷。总计索赔金额达到2.232亿。
02 螳螂捕蝉:缘起Marvell
ASR为何在即将申报科创板前的这个关键敏感期,还要主动发起对上海移芯的技术秘密诉讼?
这一点在3月10日,ASR在答复上市委的首轮问讯中,进行了初步披露,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两家公司的源头都能追溯到美国芯片大厂Marvell公司,涉及到其中的人员分流与核心技术交叉。
Marvell(美满电子)是全球大型Fabless的半导体供应商,创始人是华人半导体的传奇人物周秀文(Sehat Sutardja) 和戴伟丽(Weili Dai)夫妇,以及周秀文的弟弟周修武,在1995年创办。
周秀文(Sehat Sutardja) 和戴伟丽(Weili Dai)
在手机基带芯片上,Marvell曾经是与高通、联发科等并列的国际巨头。2006年,Marvell出资6亿美元收购了Intel的移动通讯芯片业务。
但是却在移动手机的发展过程中逐渐掉队了,随着高通、联发科和展讯在4G芯片上的发力,各个产品线都面临非常激烈的竞争,市场份额迅速下滑,移动事业部多年亏损,员工也从顶峰时超过1500人急速下降。2015年宣布关闭移动芯片部门时,全球裁员1200人,其中中国区就裁员了800人,主要集中在移动事业部MBU。
来源:网络
实际上,在手机芯片市场上,掉队的不仅仅是Marvell。更早的,像意法半导体、德州仪器、爱立信和博通公司,都已经推出了基带芯片市场。高通、联发科,以及中国崛起的展讯,成为为数不多的市场玩家。
在Marvell曾经洽谈的出售对象上,联芯、展讯、ARM,甚至联想和小米都曾接触过,但都因为要价过高而作罢。
最终在2017年,ASR完成了对Marvell移动事业部的收购,包括购买相关资产并接受相关人员,收购完成后,ASR成为国内仅次于海思的第二个拥有全网通基带技术的公司。
ASR在招股书中还详细披露了此次收购Mavell的专利,包括10项美国专利。以及120多人的研发队伍被整体吸收到ASR。
ASR与上海移芯之间的技术秘密纠纷正是缘起于这120多人Marvell团队移接时出现的问题。
从ASR公布的与Marvell交易的时间线来看,5月是Marvell移动通信部门相关人员、客户关系转移至ASR的时候。
ASR首轮回复
但是由于ASR对Marvell的收购从人数来看,120多人似乎只占部分Marvell的人数,被告刘石是否在被收购的人员之中,从ASR公布的信息中并不能直接确定。因此双方在2017年5月份前后的劳动关系及相关协议或将成为本案的焦点。
随后,ASR公开的10项从Marvell转让的专利,在美国专利商标局上也显示在8月28日完成了转移手续。
ASR首轮回复
03 黄雀在后:ASR与展讯才是真正“硬碰硬”!
ASR在去年12月科创板申请被受理之后,展讯马上就在四地提出的多起专利侵权指控。显然,这是展讯早就准备好的一场必将开战的斗争。
紫光系的企业看来都是擅长在对方申报受理之后马上就提起诉讼,上一个我们曾经报道的紫光集团对紫光照明提出的商标诉讼也是这种情况。(参见《“紫光集团”重拳捍卫“紫光”品牌,科创板“紫光照明”或因商标侵权而改名》)
ASR与展讯之间的恩怨情仇可以写一部小说了,网上其实已经有详细的文章对此进行过详述,可以移步搜索《ASR收购Marvell MBU背后:一段有关RDA的爱恨情仇》。我对这篇文章的内容做个简要摘编(著作权归原作者)。
ASR的创办人CEO戴保家,就是前锐迪科(RDA)的创始人和CEO。
锐迪科RDA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专注于无线系统芯片及射频芯片制造商。在手机基带领域其创造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作为国内绝无仅有的自主基带芯片供应商,RDA也受到了国内的资本关注,其中紫光和浦东科投竞争最激烈,戴保家极力反对紫光的投资,因为他认为浦东科投不会干涉RDA的发展。
但最终结果是紫光以18美元的报价,高于浦东科投3美元最终胜出。戴保家在这场争斗中,于2013年被解职。
于是,在他离开RDA后,在浦东科投、浦东科创和华登国际的支持下,成立了ASR。
ASR的名字是由三个公司组合在一起而来的,A代表Alphean,是一家韩国公司,S代表Smart IC,武平收购的羿发科技,R代表RDA的前CEO。组合起来就是ASR。
而据这篇报道ASR的另一种调侃的说法是Anti-Spreadtrum-RDA。可见,作为一个复仇者,ASR与展讯似乎早就注定会有一场硬仗,只是这个时间被放到了ASR科创板上市之际。
两家的知识产权纠纷还是很有看点,不仅有涉及核心人员离职商业秘密纠纷,还有众多专利侵权纠纷,其中还包括了Intel标准专利,双方还就这件专利的标准化问题及必要性展开了争论,期间还顺带出了对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信通院)和上海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上硅)的司法鉴定的“互怼”。这些在知识产权圈还是有意思的话题,以下简要介绍一下:
1. 商业秘密纠纷及新专利申请
在离职人员涉及商业秘密纠纷方面,展讯认为原职员湛振波于2016年2月19日自原告展讯公司离职后入职ASR公司。展讯称湛振波擅自将其在工作中掌握的经营秘密向公司披露并允许其使用,并主张3100万元赔偿。
湛振波在展讯公司期间参与研发、专利管理等工作。展讯认为湛振波违反保密义务,将其在工作掌握的经营秘密非法发送至自己的个人邮箱,并在入职ASR后向其披露和允许使用该经营秘密。展讯认为被告ASR在成立最初几年没有专利申请,在2018年12月12日以被告湛振波为发明人申请了201811514136.9号专利之后,被告ASR开始大量申请专利,展讯认为足以证明被告湛振波将其掌握的原告展讯公司的经营信息向被告ASR披露并允许其使用。
点评:展讯的这点拿员工离职两年后的新专利申请作为证据,恐怕很难得到支持,法律只保护离职人员1年内的专利权归属问题。所以除非展讯有足够证据证明,否则很难。
2. Intel标准必要专利问题
展讯在上海案的诉讼专利上,使用了一件受让自Intel的标准专利。在ASR在6月10日第二次答复上市委的回复意见中,对该案涉及的标准必要问题进行了披露。
上海案涉及的专利原始权利人是Intel公司,是该公司在美国2005年申请PCT后进入中国,并在2012年获得授权,2018年转让给展讯公司的。根据美国电气工程师协会(IEEE)协会网站公布的标准必要专利声明记录,涉案专利原权利人英特尔于2013 年至2015 年曾就802.11 标准多次提交标准必要专利声明书(Letter of Assurance),一般情况下标准必要专利声明书可以载明专利明细,但Intel在上述标准必要专利声明书属于概括性质的标准必要专利声明,并未列明标准专利的专利号明细,因此他人无法直接通过行业内公开的信息获知涉案专利是否为标准必要专利。
在2021年4月27日,本案的庭前会议中发行人与展讯公司均向法庭表达涉案专利为标准必要专利,但该涉案专利是否为标准必要专利仍有待法庭裁定。
点评:对于ASR来说,在最后也是确认了该件专利是标准必要专利的,但是在第二次回复中还是进行了合理质疑,提出了需要由法庭来裁决。这让我想起了最近发生在美国最高法院有关TCL一案的中已经明确表示不会去裁判涉案专利是否为标准必要专利SEP。其实有关到底是不是标准必要专利经常会成为诉讼双方争夺的焦点。当然,ASR也提出了解决方案,包括FRAND原则的合理许可,甚至是规避方案,重写代码等。
3. “信通院 vs 上硅” 司法鉴定大PK
这起案件揭开的另一知识产权圈子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司法鉴定到底该怎么搞的问题:是谁出钱鉴定,就给偏向谁立场的鉴定结果?!
2021年4月27日,在两家在天津的诉讼案件中,展讯对ASR提出了行为保全(我喜欢称为禁令,临时的),没想明白展讯为啥不去发禁令已经出名的福州中院去搞(参见《”龙岗无敌手“,”南山必胜客“,”海淀不倒翁“,宁德时代:“仓山不老松?”》)。
在展讯给出的“禁令”理由中,提到了最重要的理由是由信通院制作的《知识产权鉴定意见书》。原告在申请书中请求法院责令被告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原告提交的《知识产权鉴定意见书》认为,被控侵权产品落入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3、权利要求4 的保护范围。
2021年5月8日、2021年5月17日法院已就是否进行保全举行听证,尚未作出裁定。
没想到,在ASR的回复中,对信通院和展讯的这份《知识产权意见鉴定书》进行了火力全开的否定,并用“鉴定方法错误,事实认定错误,结论错误“这三大错误来啪啪打脸这份鉴定书,还是很有意思:
ASR第二次答复意见
ASR最后还不忘找上硅去自己做一份鉴定,结论是既不相同也不等同,不侵权。当然,ASR也没忘给上硅做了一番广告,说给多少科创板企业做了鉴定,权威性还是有的。
点评:具体双方的案情我就不分析了,两家鉴定机构可以说是这个行业最权威的了。只是当前中国这种谁出钱就给谁有利的鉴定结果,实在是缺乏公信力啊,法院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就有足够的公信力么?所有这些问题反馈到创新保护上就成了,到底是保护创新还是保护”金主“的问题。看着中国半导体企业都不清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干嘛用的就蹭蹭的申请,申请完在维权时又会碰到司法鉴定的问题,整个这套体系如果有太多可操作的空间,恐怕连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这种保护形式对中国企业或许也就是昙花一现。
04 结语
上海芯片帮的这场知识产权大剧,打出了中国半导体企业的气势,但是还没打出应有的知识产权高水平。
其中各个环节反映出的问题还是中国芯片行业的知识产权布局和保护还处于初级阶段,自己人内部打起来看着还可以,但是最后真到了和国外企业一对一的较量时,恐怕还是要吃亏的。
就像ASR,买了Marvell不过10项专利,恨不得就说搞定了Marvell移动通信的全部知识产权,这可是ASR回复上市委的原话,不是我夸大其词。其实反观Marvell的专利储备,可是远高过这几家芯片企业的。
这也反映出中国目前半导体芯片企业都在抢市场、占地盘,真正能踏下心来为5-10年后存量市场竞争去精心布局知识产权和专利,还不多,一旦真正打起专利战,即使像展讯这样在专利上已经先发的企业,恐怕也未必能在专利诉讼上占到什么便宜。
中国半导体行业的知识产权是最需要”涅盘重生“的,这是美国知识产权最强的环节,如果不做好充足准备,未来很有可能也会被美国企业收割专利费,重演美日半导体贸易大战的情形。
当年德州仪器依靠集成电路发明人基尔比的专利,向日本企业收取的专利费多达上千亿元,东芝在和德州仪器1991年签署的专利许可协议中,就承诺每年缴纳120亿日元,期限十年。富士通公司因拒绝缴纳还被德州仪器告上法庭。(具体参见《对标美国,看中国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需要什么样的知识产权政策》)
所以,上海芯片帮此次只是给中国芯片和半导体行业重新重视知识产权开了个头,上了一堂“以案说法”的真实课。未来希望会有更多的半导体企业更加重视知识产权,并以此为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在美国半导体企业“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几十年发展历程中,唯一价值不会改变的就是——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