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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思科瑞“5件发明专利”指标疑似拼凑,还涉嫌非正常专利申请

黄小莺 企业专利观察 2022-10-25

作者:黄莺


8月13日,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思科瑞”)的首轮问询答复意见公布,其中涉及专利的内容最引人关注,堪称科创板上市委针对申报企业上市前的“5件发明专利”指标是否存在拼凑的最直白的一次问询。
上市委在首轮问询中很直接的质疑:思科瑞在2020年6月末时,拥有的发明专利还不足5项,但是在随后8月进入辅导期,以及申报受理后,授权发明专利就变成了10项,这期间快速获得的一批专利,尤其是被质疑发明名称近似的两项专利是否存在拼凑的嫌疑,甚至在整个“5件发明专利”方面是否都存在拼凑科创属性评价指标的情形。
来源:首轮答复意见
可以看出,上市委此次质疑是有很大理由的,因为科创板开市以来,据我们观察,还没有一家企业像思瑞微这样,敢于在上市前“如此大胆”的集中快速获得一批发明专利,而且是在本身存在并不满足科创板“5件发明专利”最低要求的情况下
上市委此次毫不客气,指出保荐工作报告中“保荐机构督促发行人积极申请办理发明专利,在超过5项发明再进行申报”。将原本只是目前保荐机构私下对拟申报企业常规建议的做法公开出来,足见上市委此次事件要发出的强烈信号,不同一般。
根据思科瑞进入上市辅导的时间来看,是在2020年8月27日,而在此之前,思科瑞真正拥有的发明专利实际上只有1件。

从思科瑞公布的10项发明专利来看,虽然没有公开这些专利的申请时间,但是从有效期限倒退20年,就会发现,其中9项发明专利是在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29日,这一个月之间突击申请的,这距思科瑞进入上市辅导只有4个月的时间,不得不怀疑申请这些专利主要是去弥补科创板“5件发明专利”的最低要求。


来源:首轮答复意见
为了能够快速获得授权,满足上市的需要,思科瑞采取了快速预审获得授权的方式。这一点也在回复中确认了。

来源:首轮答复意见

例如在上述列表中的8-10项专利,思科瑞是在2020年4月29日同一天申请,三件专利同一天在2020年8月4日公开,并陆续在几个月后获得授权。其他几件也是如此,短时间内获得了授权,最快的一件从申请(5月29日)到授权(12月17日),只用了不到7个月(忍不住要揶揄一下中国特色的专利快速预审制度啊!在整天高喊要做高价值专利的情况下,这种快速获批专利的制度更像是批量孵化低质量专利的温床。思科瑞这批集中申请的专利质量到底高不高,专业人士仔细看看就会有客观评价。

于是在思科瑞科创板受理日(2021年5月27日)前一下从只有1件发明专利,扩张到了10件,已经远远超过5件的最低指标了。

来源:首轮答复意见

此外,上市委也发现了其中一些问题,就第9、10项专利名称相同申请了两件专利,特意进行了问询,质疑其合理性,是否存在拼凑专利的情况。

思科瑞在回答时,承认两个专利的差别仅是一个保护硬件装置的专利,一个是保护测试方法的方法类专利,所以认为申请两个专利具有合理性。

来源:首轮答复意见

至于这样的回答是否能够让上市委接受,以及是否被广大投资者接受,我不敢肯定。但是对于熟悉专利的人士来讲,估计很难接受,在上市之前且缺少专利的情况下,确实不能排除“拼凑专利数量”的嫌疑。

因为从两件发明的发明点来看,就是同一个发明点,只是保护的对象一个是硬件,一个是方法,在专利行业中,形成两个专利进行保护并非不可以,但是常规做法是在一个专利里撰写多类型权利要求,因为这属于同一个发明构思。

退一步假设,如果中国的发明专利都按照思科瑞这种逻辑来申请,那每年的发明专利申请量将从100万件一下翻倍到200万件,这种合理么?

所以我估计即使上市委不去深究思科瑞的这一问题,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也要发函给四川去查一下思科瑞的这种申请到底属不属于“非正常专利”了。

因为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年3月12日发布的《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公告》,列出了9种“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情况,其中第一条就是“同时或者先后提交发明创造内容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或要素简单组合变化而形成的多件专利申请的”。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思科瑞的两件专利如果最终被认定为属于“非正常专利”,将有可能会面临直接被撤销专利权的情形。
同时,思科瑞的所有专利为了能够确保获得授权,还在打另外一个“擦边球”,就是几乎所有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1都覆盖了众多技术特征,每个专利的权利要求1都在超过半页纸到1页纸的水平,这种专利当然更容易获得授权。但是是否能够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中的第五条的“无实际保护价值的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
(五)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系为规避可专利性审查目的而故意形成的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或设计常理,者无实际保护价值的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或者无任何检索和审查意义的内容;
还需要更权威机构的认定。
其他相似的还包括“老化技术”分别应用在射频器件GPU大功率DC-DC,形成了三件专利,这三件专利是否属于“非正常专利”中的第二条中的“简单替换”:

(二)所提交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或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

也需要进一步鉴定。
所以,看似思科瑞目前有10项发明专利,最后到底有多少国家知识产权局能够最终认可的专利,还真不好说。
不仅如此,保荐机构为了帮助企业回复上市委就这些专利和核心技术对应,以及研发的过程,和主营业务收入之间的关系,也是费了不少心。
从主营业务收入和专利对应来看,这些2020年4-5月集中提出的专利,在2018-2019年就已经形成主营业务收入了。这也打破了我对科创属性中这一条的理解,原来在没有获得专利权的时候,也可以认为是专利权带来的主营收入?
来源:首轮答复意见来源
当然,保荐机构还不忘随后将理由帮企业说清楚,相关技术实际上在2015年就开始研发了,2018年之后就应用于产品上,只是当时没有专利而已。这个逻辑能否成立,是否让人信服,估计还会是后续被质疑的重点。

来源:首轮答复意见

而对于上市委质疑的是否在拼凑专利的问题,完整的看一下思科瑞和保荐机构的答复吧:

来源:首轮答复意见

证监会今年4月将之前试行的“3+5”科创属性指标升级为“4+5”,并重点提到了:严防研发投入注水、突击购买专利等行为,要求发行人认真评估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不得“拼凑指标”、夸大科创技术水平等。

所以此次思科瑞不仅会有证监会对于“拼凑指标”的疑问,还有可能涉及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非正常专利申请”的问题。

如果真的“数罪并罚”,不知你的前路是否还会一路平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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