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低质量”专利起诉IPO企业,大博医疗快成典型了
作者:肖研
10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了大博医疗一件专利的无效宣告结果,对名称为“一种Pilon骨折板”的ZL201721802199.5号实用新型专利,宣告全部无效。
提起无效宣告请求的是浙江科惠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月6日,就在科惠医疗正在科创板上市审核阶段,大博医疗对其发起专利诉讼,总计索赔3000万元,涉及6个专利。这件专利正是大博医疗对科惠医疗发起的五起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一件。
在此之前,科惠医疗已经先后成功对其中索赔1200万元的一件专利,和索赔200万元的一件专利实现了全部无效。
制作:企业专利观察
此次新增全部无效的专利,曾被大博医疗索赔100万元。至此,原来3000万的索赔,至今已有1500万的索赔失去存在的基础了。照此趋势发展下去,大博医疗其余专利的有效性恐怕也不太乐观。
科惠医疗在几个月前获得索赔1200万专利全部无效决定的同时,终止了科创板之路,虽然大博医疗的专利诉讼并不是导致科惠医疗终止的原因。但是就双方此次纠纷从最后展现的结果来看,大博医疗的专利质量确实有待提升,而基于质量不高的专利,在例如企业上市阶段进行堵截,到底是否能算上恶意诉讼,恐怕还很难说。
因为有可能原告一方在起诉时也并不清楚自己的专利质量不高。但是这一典型背后,却有着大量相似的情况,法院中堆积如山的未审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这些质量并不高的专利所引发的,但是如果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程序来验证专利的有效性,则是一个耗时的过程,很有可能企业在等待结果期间就会对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而且中国的法院无法像美国法院一样对专利是否有效做出决定,还必须依靠专利审批机关的结果来作为最终专利是否有效进而判断侵权的依据,这也导致了中国存在类似的大量低质量诉讼的存在。
未来,这一现象如何破解,不仅是中国法院面临的问题,在美国也是同样的难题。大博医疗的例子有可能成为日后立法完善的一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