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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反垄断负责人乔纳森·坎特在CRA布鲁塞尔会议上的发言

作者:肖研


非常感谢克里斯蒂娜,我非常高兴来到这里。你们汇集了来自世界各地的竞争执法者和学者。我特别高兴地与联邦和州一级的美国执法人员以及来自欧洲和全球的许多鼓舞人心的执法人员一起参加这次会议。

像这样的谈话真的很重要。我们正在谈论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重大经济挑战。数字市场垄断势力的崛起以一种我们几代人都没有见过的方式威胁着我们的民主。

自治与对数字市场的垄断是不可调和的,数字市场对我们日常生活的几乎每个方面都至关重要。1890年,美国国会担心对市场的垄断控制是“国王的特权,与我们的政府形式不一致”。因此,他们通过了《谢尔曼法案》,这是美国第一部联邦反垄断法。他们认识到,一个自由社会不能与一个统领政治或经济任何方面的全能国王共存。

市场经济和民主相辅相成,因为它们都为公民提供了选择和机会。作为公民,我们要求选择和机会作为我们基本自由的一部分。

如今,公民在许多数字市场上几乎没有选择。公民几乎没有选择从何处获取信息,也没有选择谁获取和使用他们的个人数据。他们几乎没有选择哪种算法将决定在整个文化中推广什么新闻。他们几乎没有选择如何与在线社交网络互动。这威胁到民主,并危及经济进步和繁荣。它扼杀了开放的市场和竞争。

数字革命创造了新的商业模式和新市场,但我们必须承认,新的市场现实要求采取新的竞争执法方法。竞争政策和执法必须适应这个新时代的问题,就像一个世纪前美国反垄断执法者对煤炭和钢铁行业的强盗大亨所做的那样。

这意味着应对当今市场的现实。许多企业不再适合纵向投入和横向竞争的模式,比如铁路线和工厂,这导致了现行竞争政策的发展。为了在这个时代有效地保护竞争,我们需要仔细思考数字经济背后的商业现实的变化。

今天,我想重点谈谈一项特别重要的发展——护城河建设。建立反竞争护城河以保护垄断地位已成为数字平台的一项重要战略。威胁我们竞争性市场的持久垄断证明了这些护城河建设战略的成功。

投资者和高管认识到,在强大的市场地位周围筑起护城河的价值。沃伦·巴菲特(Warren Buffett)以鼓励投资者寻找“由牢不可破的‘护城河’保护的经济城堡”而闻名。

反竞争护城河保护垄断者的核心产品或服务。鉴于主导地位的价值,垄断维持已成为主导企业维持其地位的一种策略。

该战略不仅涉及利用主导地位——护城河建设意味着设置进入壁垒,保护核心垄断企业本身。这是一个重要的区别。我们必须理解,反竞争护城河建设战略如何超越捆绑或杠杆。即使在利用主导地位的同时,修建和深化护城河的行为最终也会保护核心平台垄断企业免受进入和破坏。护城河从各个方向捍卫着核心平台的垄断地位。在数字经济中,竞争可能来自平台参与者、潜在进入者或非中介技术。

护城河建设结合使用排他性策略,以确保围绕核心垄断服务的经济城堡设置最深、最宽的障碍。数字市场的两个新特点以我们以前从未见过的方式推动护城河建设战略。首先,跨越整个互联生态系统的强大网络和反馈效应可以产生巨大的垄断力量,改变竞争激励。与之前的网络相比,数字平台在规模和功率上的快速增长速度更快、距离更远,而之前的网络受到与建设物理基础设施相关的时间和精力的限制。这在强大的数字平台周围形成了一道非常深的护城河。

数字市场的第二个新特点是其广泛的商业关系和其中的极端权力动态。在烟囱(smokestack)行业,公司与垂直相关的供应商和水平竞争对手的关系相当简单。然而,在当今的数字生态系统中,一个占主导地位的平台可以成为数千或数十万小型企业的关键贸易伙伴。独立企业参与平台生态系统的努力推动了平台的成功。

在剩下的时间里,我将讨论三种具体的策略,以解决数字市场中护城河建设和维护的竞争。我先从合并开始,然后再谈排他性行为。

首先,我们可以更新我们的合并执行工具,以更好地适应这些市场现实。作为执法者,我们需要承认垄断者可以用来阻止进入其核心市场的收购网络。策略很简单——收购任何显示出发展成为竞争威胁的微小潜力的公司。

作为执行者,如果我们只关注已经准备进入市场的公司的收购,我们就会错过那些允许数字平台通过创新加强其护城河的收购。我们应该承认,新兴竞争对手的收购不一定是纯粹的横向或纵向收购——在数字市场中,新兴的竞争威胁可以在相邻市场提供任何新颖或差异化的产品。护城河环绕着整个城堡,这意味着收购生态系统中任何地方的公司。

在美国,我相信我们的国会起草了反垄断法,以解决主要参与者购买新生竞争威胁的威胁。在讨论二战后美国合并法的最后一次修订时,这种担忧是显而易见的。众议院关于修正案的报告对此进行了解释。它对“不是在一次收购中,而是在一系列收购中”实现的控制表示担忧,并“意在允许干预这种累积过程”。

同样,参议院的报告解释说,“这方面的目的……是在垄断趋势刚开始时,以及在其达到这种效果之前,应对这种趋势。”

要将这一国会意图和法规的明文忠实地应用于现代市场现实,就需要对已经占据主导地位的公司的收购采取积极的执法行动。

我们希望通过与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合作审查我们的合并指南来推进这一想法。该项目旨在吸收广泛的公众意见,以加强对非法合并的执法。我们提出的一个问题是,执法者是否应该采取更多措施来解决收购问题,用我们的法规的话来说,这些收购“往往会造成垄断”。我们还询问了新兴竞争对手的一般收购情况。我期待着审查这些意见,并制定指导意见,以加强我们的执法,更好地保护竞争,应对贪婪的护城河建设战略。

其次,在考虑单方面行为时,我们还必须评估护城河建设战略。这意味着要检查垄断者在其整个生态系统中的整个行为过程。

护城河的类比在这里特别有用。如果护城河只建在城堡前面,它就不起作用——攻击者只是绕过城堡的一侧。出于同样的原因,你不能把它建在左边或右边。关键是建立一个完整的防御屏障。同样,执法者不能只看公司行为的一个方面,而将其他方面分开考虑。你必须环顾护城河,看看它到底是什么。

这就要求我们根据保持主导地位的总体战略来评估垄断者的所有排他性行为。在真空中或在不同部分审查护城河建设行为可能会误解正在发挥作用的基本商业现实。战略的一个方面的反竞争效应被其他方面放大了。

因此,我的第二个建议是,我们把整个主导平台的排斥行为视为一个整体。

我的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建议特别及时。现代数字平台具有强大的辨别能力,以损害竞争和排斥进入的方式进行区分。我早些时候谈到了我们在现代数字经济中看到的商业关系网。当一个占主导地位的数字平台成为数千家企业和数百万用户的关键贸易伙伴时,它有巨大的影响力来影响他们的行为。

仅仅是受到平台歧视的威胁,对其他企业来说就成了存在主义。如果你的生意不受欢迎,你的销售额或增长前景可能会在一夜之间枯竭。这使得歧视和歧视威胁成为一种重要而有效的排他性工具。

自我偏好的工作原理大致相同。面临自我偏好的威胁可能会迫使企业与平台合作,而不是竞争,因为它们担心自己会成为下一个目标。自我偏好可以通过阻止平台上具有潜在竞争力的企业以与平台竞争的方式进行创新或使平台脱媒来扩大护城河。

这些歧视性策略可能会给竞争带来巨大代价。它们保护核心平台业务的主导地位,通过损害竞争来帮助维持垄断地位。与此同时,面临歧视威胁的独立企业从一开始就没有那么多理由投资于自己的产品和服务。为什么只通过复制创新而不是通过复制渠道进行投资?由此产生的对创新的影响削弱了我们数字经济的活力,阻碍了对可能威胁主导平台的领域的投资。

这就是为什么我很高兴地宣布,司法部已正式与美国国会进行交涉,支持旨在澄清占主导地位的数字平台的歧视性策略的非法性的立法。我们的参众两院正在考虑由国会议员戴维·西西林和肯·巴克,以及参议员艾米·克洛布查尔和查克·格拉斯利领导的立法。

这项重要的两党立法将澄清主导平台的反竞争和排他性歧视的非法性。这将有助于执法者防止这些伤害。在本周刚刚发出的一封信中,国防部表示强烈支持这项立法,并鼓励国会努力将其定稿并通过成为法律。我们渴望为这一有价值和重要的努力提供全力支持。

最后,让我重申我是多么充满希望。自从以AAG的身份加入反垄断部门以来,我一直受到鼓舞,发现有这么多辛勤工作、才华横溢的人在努力解决我们经济面临的垄断问题。我从世界各地的执法者和立法者那里发现了同样的热情,他们中的许多人今天都在这里。

非常感谢。

202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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