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莺
4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显示,上海赟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赟璟)的一件ZL200610027893.4,名称为“隐含用户控制信息的签名序列发送站结构的发射和接收方法”专利被宣告“维持专利权有效”,无效请求人是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vivo)。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此次vivo之所以无效上海赟璟的专利,可能与去年上海赟璟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起诉vivo及其经销商的案件有关。来源:企查查
经查询,上海赟璟的这件被无效的专利,其最早属于上海无线通信研究中心,经过2018年和2019年得了两次转让后到了上海赟璟手中。而上海赟璟的法定代表人又同时是一家名为知鑫知识产权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的法人。
而这家知鑫知识产权公司与上海无线通信研究中心的关系可谓不一般。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企查查
在知鑫知识产权的官方上,可以看到这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是依托于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上海无线通信研究中心核心技术管理团队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也就是说,这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就是上海无线通信研究中心在知识产权上的“御用”机构,因为上海无线通信技术研究中心本身也是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上海科委、东南大学和长宁区共同发起设立,并隶属于上海科委的事业单位。来源:知鑫知识产权官网
而且在知鑫知识产权的网站专家团队中,来自上海无线通信研究中心的技术专家团队要远远多于法务专家,也说明了双方这种合作的紧密。这一点也在知鑫知识产权的介绍中有体现,其介绍其核心团队包括诺基亚、西门子、Marvell工作经验的专家。典型的如曾在2014-2015年任知鑫知识产权法定代表人的胡宏林,就是一位非常资深的技术专家,拥有西门子的经验,并在2013年起任上海无线通信研究中心副主任,也是这件被无效专利的六位发明人之一。
来源:百度百科
可见,这个既拥有技术,又拥有知识产权意识的团队,做出来的专利价值是显而易见的。而且知鑫知识产权在自我介绍中还提到了其参与了上海华勤与诺基亚诉讼的专利分析,并协助上海华勤取得了5场胜诉,其余3场还在进行中。也表明知鑫知识产权在专利的诉讼和运营上实际上是有很深的积累的。所以,此次上海赟璟这家公司更像是一个专利货币化过程中常用到的“壳”公司,其实质还是来自于上海无线通信研究中心这家中科院背景机构的核心专利。
这或许也意味着,上海的非专利实施实体NPE的模式进入了全国的前列,敢于向国内大企业开始提出专利主张了。这种行为是值得鼓励的,就像华为任正非签发的《专利许可业务汇报》会议纪要中提到的:我们使用了别人的专利,也要合理付费,这样就在全世界建立起了有利于创新的知识产权价值观和土壤。
像上海赟璟在起诉完vivo后,是不是还会起诉其它手机企业,甚至是华为,都不要觉得意外。而应该像华为这样主动提出要尊重知识产权,合理付费。这样的话,NPE在中国就不会总被误认为是“专利流氓”代名词了。在这起案件中,上海无线通信研究中心算是NPE,上海赟璟算是PAE,哪一个都是合理合法的存在和行为,不应在中国被冠以有色眼镜。只有这样,那些已经在上海低调发展很久的像上海朗帛等专注研发和专利开发的NPE,才有可能通过主张专利,诞生更大的价值。而不仅仅只是将SEP专利卖给OPPO,或是国外的Sisvel,才能实现价值的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