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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因违反美国加州反垄断法,面临集体诉讼指控

黄小莺 企业专利观察 2022-11-06
作者:黄莺


6月10日,美国加州联邦法院。由四位普通消费者代表Sarah Key、Andrew Westley、Terese Russell和Carra Abernathy,重新提交了针对高通公司的诉讼,此次重新提交的指控主要集中在违反美国加州反垄断法——《卡特赖特法》和《加州不公平竞争法》
原告此次修改集体诉讼内容,是因为这些消费者认为高通公司利用其在向智能手机制造商供应LTE芯片组方面的主导地位,从而对高通公司专利的使用收取高额专利费,迫使他们为手机、平板电脑和其它无线设备支付了人为抬高的价格。
四位原告都居住在加州,原告Sarah Key购买了一台苹果iPhone 6,价格为1万美元;原告Andrew Westley,购买了一台三星Galaxy手机、Tab-E平板电脑和一部安卓手机;原告Terese Russell,购买了一台苹果iPad Mini、 一台亚马逊Kindle Paperwhite,一台苹果iPhone 6 Plus,以及一台三星智能手机;原告Carra Abernathy,购买了一台苹果iPhone 7。
他们代表了加州数千万的消费者。
就在上个月,5月17日,英国上诉法院,高通同样面临了英国消费者因为过高专利费转嫁给消费者的集体诉讼,并要求赔偿4.825亿英镑
英国的集体索赔建议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英国购买支持LTE的苹果和三星智能手机的消费者提起集体诉讼,这个群体共有约2900万消费者
英国案中,估计到2020年年底的总损失为4.825亿英镑,相当于从2015年10月到2020年年底期间购买的每部手机平均为7.56英镑。基于大多数消费者在这一时期购买了不止一部手机,因此估计,到2020年底,每个集体成员的平均损失为16.64英镑。(详情及起诉书已分享在文尾“知识星球”
与英国案不同,此次加州案的诉讼书,更多是对高通垄断行为,以及违反加州的反垄断法进行了详细阐述。原告认为,高通的不公平和不合法的市场扭曲了成本,然后以手机设备价格上涨的形式转嫁给全世界的消费者,也包括加州的消费者。
高通实现垄断主要依靠了“No License, No Chips(无许可,无芯片)”政策(NLNC政策),也就是除非OEM厂商同意为所有的芯片购买单独的许可证,否则就不能使用CDMA和高级LTE芯片,并拒绝向手机OEM厂商供货,以此来实现其垄断市场,反竞争的目的。

消费者代表认为,通过这种方式,高通公司实际上是对整个手机设备行业征收私人 "税",造成了一个连锁反应,包括加利福尼亚在内的全世界消费者的手机设备的价格普遍膨胀。
在高通所在的基带芯片领域,被认为在两种类型的调制解调器芯片中具有垄断力——CDMA(超过90%)、SCDMA(超过90%)、高级LTE(超过70%的市场份额)。
高通公司要求OEM手机厂商获得许可,其条款要求OEM厂商:(1)支付远远高于自由贸易协定的专利权使用费;(2)按百分比计算每台售出的手机专利权使用费,无论谁提供的芯片组;以及(3)放弃通过诉讼质疑高通公司的专利或许可条款。
由此认为,高通公司的NLNC政策是一种不公平和非法的搭售安排,违反了以下规定:《卡特赖特法》和《加州不公平竞争法》
原告认为,这两部法律都规定了比《竞争法》更宽松的责任标准,根据联邦《谢尔曼法》,也是可以使用的,并认为《卡特赖特法》不是以《谢尔曼法》为蓝本的,范围要更广,而且比《谢尔曼法》的影响更深。
本案在举证部分,与2017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 v 高通案中,地方法院的判决书有很多相似之处,采用了很多包括三星、联发科、摩托罗拉等证人证词。对高通存在多处反竞争的问题进行了举证。
例如在涉及“回扣”问题上,可以看到如下表所示,几乎所有的手机OEM厂商都被高通的NLNC政策所捆绑,包括各种不同形式的回扣。

来源:起诉书

此外,在计算NLNC对于价格的影响上,起诉书中给出了下图的计算分析。也就是高通会根据不同情况来计算专利许可费和基带芯片的组合价格,包括给予回扣的利润,从而形成对行业的绝对控制。

来源:起诉书

尤其是高通在与苹果的合作中,更是体现了这一点。
据起诉书显示,高通公司拒绝直接与苹果公司就SEP许可费率进行谈判,而倾向于将这些费率强加给苹果公司。高通公司直接向苹果公司的合同制造商收取费用。高通公司在后端对苹果公司进行补偿。高通公司还要求苹果公司的合同制造商保持其与高通公司的许可协议。由于高通公司的保密,使苹果公司无法确定高通公司的要求专利费用有多少。、
据苹果公司称,下图说明了双方合同的复杂网络。其中一些是保密的,是高通公司与苹果有关的反竞争行为的基础:

来源:起诉书

2009年,高通公司和苹果公司签订了《战略条款协议》,该协议限制了苹果公司起诉高通公司专利侵权的能力。高通公司的行为将英特尔锁定在苹果公司之外长达四年之久,导致英特尔失去了巨大的收入。

而且高通公司一直拒绝向任何被许可人提供SEP专利清单,也是一再拒绝回答苹果提出的具体有哪些专利的要求。直到2016年,高通公司才终于向苹果提供了一份涉及向ESTI披露的20项SEP专利的侵权分析清单。

同时,高通的专利许可收入也远高于其它许可人。

如在2013年和2014年,高通公司的许可收入相当于全球手机总销售额的约2%。在这期间,其他四家拥有类似SEP组合的公司--阿尔卡特-朗讯、爱立信、InterDigital和诺基亚公司共获得27亿美元的许可收入,这一数额为相当于全球手机总销量的约0.7%。

正是基于上述高通的种种行为,原告认为高通的行为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并要求依据加州的法律提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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